“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盐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原支队长徐向东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2014年至2021年,徐向东先后收受下属所送礼金共计31.7万元,以及私营企业主所送的茅台酒、高档白酒提货券等。徐向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盐城市商务局原党委委员、市贸促会原会长吴红才违规收受礼品以及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2015年至2020年,吴红才收受下属、企业老板等7人所送购物卡、高档烟酒及提货卡等折计13.14万元;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丰田汉兰达汽车,供其个人长期使用。吴红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主任张荣锋、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总经理助理郭靖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2年11月11日晚,张荣锋、郭靖接受区某私营企业组织的宴请并饮用白酒,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4月,张荣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靖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响水县原粮食局局长张士洋等人套取工程款违规吃喝问题。2016年9月至2018年9月,张士洋安排县粮食局综合科科长张海峰以工程款等名义分4次从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县中心粮库套取资金共计68.889万元,用于支出饭店、烟酒店等吃喝费用。2022年9月,张士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2年)、政务撤职处分;张海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盐南高新区伍佑敬老院原副院长孙玉堂在内部食堂违规吃喝问题。2022年5月至6月,孙玉堂在疫情封控期间,多次在院内食堂包厢组织聚餐并饮酒。2022年12月,孙玉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