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5日至8月28日,市委联动巡察组对县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巡察。11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后,县纪委监委迅速启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要求,研究部署落实工作,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反馈意见的整改。县纪委常委会主动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强化责任传递。整改过程中,工作专班及时检查督促,积极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对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会商,确保整改措施按计划进度落实到位。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会议“第一议题”,委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带头贯彻落实,健全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集体学习制度,制定中心组和支部学习计划,做到理论学习常态长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上来。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化理论学习成果,制定《关于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集中整治中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方案》,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小区、街区、园区、镇区开展“四进四联五排查”活动,把理论学习与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难点、堵点问题结合起来,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关于“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监督工作相对滞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各镇(区)纪(工)委、委机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定期制发《月度重点监督工作任务提示单》,加大督促整改力度,2023年10月份以来,通报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案例6期19起。
3.关于“聚焦‘关键少数’监督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镇(区)部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年度“规定动作”清单》,进一步细化落实党委(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让“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明白做事、干净做人。二是印发《镇(区)纪(工)委书记年度二十项“规定动作”清单》《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年度二十项“规定动作”清单》,明确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任务,督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做细做实监督工作。三是半年召开一次镇(区)和部门单位“一把手述责会议,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4.关于“反腐败工作合力尚未形成,法法衔接不够顺畅”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2023年年底、2024年上半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问题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案件主审人责任制,坚持谁主审谁负责,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对案件程序、证据、适用条款等严格审核把关。三是与检察机关保持密切沟通,顺畅对接职务犯罪案件,县监委与县检察院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规定交接、办理案件。周乃军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一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指导性案例。
5.关于“‘四项监督’贯通融合不畅”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落实《关于建立“三统筹一会商”机制 提升“四位一体”监督质效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镇(区)纪(工)委、巡察、派驻、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配合的“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落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快速办理、督办和移送机制,对县委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坚持组办会商,保证移交问题线索质量,完善巡视巡察移送问题线索督办制度,确保尽快办结。
6.关于“严肃问责刚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将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问责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中,以考核倒逼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问责主体责任。二是在制发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醒函》、政治生态预警提示单中将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问责不力问题作为提醒内容,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党组织主动开展问责比例有明显提升。三是加强对拟职务职级晋升、表彰奖励人员的党风廉政审查,突出问责结果的刚性运用。
7.关于“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列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成效量化评估办法(试行)》,确保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地落实。二是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召开“510”警示教育大会、年轻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廉洁文艺镇村行等活动,提升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8.关于“对全县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面‘体检’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细化政治监督“基础评判、量化评估、分级评定、整改评审、大众评议”五评机制,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对照“政治意识、发展大局、选人用人、廉洁作风、反腐肃贪”以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等开展基础评判、量化评估,围绕“把握政治方向、完成政治任务、发挥政治优势、凝聚政治力量、净化政治生态、防控政治风险、强化政治担当”等7个要素开展评判评估。二是将全县各镇(区)、部门单位和国企平台公司全面纳入政治生态“五评”范围,将信访举报、审查调查情况纳入生态评估预警评价体系,扩大评估广度和深度,及时制发“四色”预警提示。
9.关于“督促相关部门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常态化开展“清风企业行”活动,先后走访企业300余家,制发《企业诉求交办函》11份,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22个。二是印发《响水县优化营商环境负面清单(试行)》,设立涉企问题线索处置“绿色通道”。三是派员参加县营商联办、行政审批局召开的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优化提升工作推进会,督促推动相关部门单位强化营商环境建设。四是建成“1中心+6站+30点”三级营商环境监测体系,上线“专项监督投诉举报平台”,构建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投诉举报通道,在全县各镇(区)所有规上企业和部分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张贴宣传海报,在县镇两级行政审批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摆放宣传桌签,对举报平台进行宣传,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实现“码”上监督。五是在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两份文件出台后,通过实地走访企业、查阅账册资料、现场质询部门、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对两份惠企政策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10.关于“常态长效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执纪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调研,对存在问题的镇(区)和部门单位开展分级评定,重点对照“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情况、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等评定要素启动蓝、黄、橙、红四级评定预警,分别制发“提示”函、“提醒”函、“交办”函、“督办”函。在向相关镇(区)和部门单位送达四色预警函时,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相关单位“一把手”开展廉洁谈话,结合调研情况针对性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二是将整改“验收评审”“大众评议”相结合,实现“闭环”监督常态化。相关镇(区)部门单位在接到预警之后一周内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或专项整治方案,报送县纪委监委备案,并按四色评级要求分别在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一年内完成整改。县纪委监委组织对政治生态方面问题整改情况开展验收评审,将群众“满意度”纳入整改整治成效评价体系。三是先后开展多轮次监管平台使用情况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纳入作风建设通报片《剑指作风顽疾3》,在全县作风大会上予以通报,监督推动全县各村(居)将“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录入监管平台,让村务决策公开化、群众监督常态化、村务公开现代化。四是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小切口”整治。在派驻组中推进“一组一专项”,围绕涉粮问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教育领域、涉农补贴领域、安全生产领域、全县养老机构管理领域、社区矫正、退役军人民生专项资金、城建执法、行政许可事项等突出问题开展“小切口”专项整治;各监督检查室重点在“三资”领域、村级工程、物业领域、国资平台公司等领域开展“小切口”专项整治。
11.关于“化解信访矛盾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用活检举举报平台跟踪督办功能,对信访件办理流程实施全周期监控,实现跟踪督办全覆盖。二是建立信访件动态管理台账,研判面上办理情况,每月并予以通报。三是严格执行“六步工作法”要求,通过电话督办、带案下访、发放《提醒函》等方式,常态化对信访件办理质效进行催督办。
12.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学习,定期研究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中共响水县纪委 响水县监委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县纪委常委会定期研究自身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集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排查廉政风险,加强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行责任、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重要节假日前发送廉政提醒,层层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13.关于“协助党委推进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深入,对县直部门、镇(区)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各派驻(出)机构、国有平台企业纪委及时收集派驻联系单位和镇(区)、本企业“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党风室结合日常监督工作情况,向镇(区)、部门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其“一把手”制发《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函》。2023年以来,向所有镇(区)和7个重点部门单位制发《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函》,督促履行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印发《镇(区)部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年度“规定动作”清单》《镇(区)纪(工)委书记年度二十项“规定动作”清单》《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年度二十项“规定动作”清单》,进一步细化落实党委(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三是根据日常监督发现问题情况,对相关党组织及时作出提示提醒,提出要求,督促整改,保证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14.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协助县委召开2023年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和2024年全县领导干部“510”警示教育暨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会,先后收集典型作风问题案例11个,制作通报片《剑指作风顽疾2》《剑指作风顽疾3》,制发问题交办单27份,谈话提醒6人,党纪政务处分14人。二是对被市机关作风建设大会通报的相关责任人,落实调查处理,共谈话提醒10人,诫勉谈话2人。2023年以来,先后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少作为乱作为等履职不尽责的形式主义问题26起74人。
1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县纪委监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成立响水县纪委监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统筹用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派驻等力量,加强对各镇(区)部门单位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有关情况纳入纪委全会报告。三是及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有关问题线索,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严肃追责问责。
16.关于“‘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扎实开展“紧起来 快起来 跑起来”作风建设年活动,以“五比五看五带头”为指引,先后开展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惠企政策执行、“隐身票据”跟踪追查等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二是常态化开展日常作风监督检查。深入超市、烟酒店、物流园、快递站点,查找利用快递物流等收送礼品礼金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两节”和防台防汛期间,对部分单位和镇(区)值班值守、公车封存、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不间断检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明查暗访季”“违规吃喝问题明查暗访专项行动”两轮专项检查,定期向交警部门收集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信息等方式,全面排查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持续整治“舌尖上的腐败”。三是开展全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车专项治理。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实地检查车辆管理情况,同时,构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车监管系统”,将全县所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车纳入平台全覆盖管理,对车辆使用、维保、加油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17.关于“办案安全意识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办案安全的监管,常态化督查谈话安全,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整改。二是抓好场所安全管理与服务,定期要求场所进行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查设备、查运行、查管理。三是制定安全首课手册,围绕办案安全,汇编制作《安全首课学习资料汇编》,作为必修课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8.关于“谈心谈话不够经常”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完善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心谈话内容,印制《谈心谈话记录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定期不定期常态化层层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重要节假日前,干部晋升晋级、岗位变动后必谈。
19.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把党建作为全委工作重要位置,统筹安排、定期研究,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积极支持指导所在支部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两手抓的工作格局;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机关党组织、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党建责任,统筹抓党建与强业务工作;常态化开展党建活动,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在巡察组和留置点建立临时党支部,以党建促业务。
20.关于“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加强“阵地”建设,突出“红色阵地”主基调,建成两个党员活动固定场所,做到有上墙内容、有学习资料、有管理制度。加强党建活动组织,每月制定“党组织统一活动日”计划,定期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做好谈心谈话和走访慰问,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增强荣誉感和归属感。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程序,做好规定动作,认认真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已按照要求召开省委巡视整改、市委联动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暨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2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规划”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采取多种措施补充空编,充实监督办案一线力量;二是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开展“我的业务我来讲”业务培训,组织中层副职竞争上岗,举办股级干部演讲和面试测评;三是积极向县委推荐优秀干部,2023年11月以来,2名同志获提拔重用、8名同志晋升职级。
23.关于“基层纪检干部履职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将镇(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工作纳入2024年度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计划中,分批、有序组织镇(区)纪检干部参加业务培训,提升岗位技能。二是进一步拓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养和锻炼渠道,选派镇(区)纪检干部到市县纪委监委跟班学习、跟案历练,提升实干本领。三是积极向县委推荐优秀同志担任镇(区)纪(工)委书记,把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年轻干部选拔充实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四是严格审核把好入口关,镇(区)专职纪检干事任职前,填报《镇(区)纪检干事任职审核备案表》,经县纪委审核通过,由镇(区)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任命。
24.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巩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班子成员带头深化学习教育、从严自查自纠、排查整改问题。二是层层开展谈心谈话,围绕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生活情况,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加强正面激励、做实警示教育。三是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日常教育提醒,组织排查廉政风险,签订《响水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保密承诺书》,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规范执纪执法行为。四是开展担当作为履职情况常态化考核,纪检监察干部每季度书面报告个人履职情况,由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确定优秀人选,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成为鲜明的价值取向。
25.关于“内控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制度,规范结算管理。二是严格公车管理,完善“一车一档”资料台账,明确车队管理人员,落实规范用车制度。三是严格执行报账制度,规范日常财务报支行为。四是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加强涉案财物管理。
26.关于“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够高效”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紧抓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出台《响水县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监督工作制度(试行)》,构建教育管理监督干部长效机制,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进我县党员干部转作风、树新风。二是常态化做好监督任务月度提示。每月制发《月度监督任务提示单》,并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年度规定动作清单》以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其中的重要任务,部署提示各镇(区)纪(工)委,各监督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督促落实工作。三是构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车监管系统”。将全县所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车纳入平台全覆盖管理,强化公车使用管理,对车辆使用、维保、加油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四是持续整治违规吃喝等作风问题。通过开展蹲点暗访、检查食堂、收集酒驾醉驾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明查暗访,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作风检查。
27.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精神不够到位”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相关文件要求,十一届县纪委四次全会对“建立覆盖巡察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县委常委会听取分管县领导整改情况汇报制度”作出明确安排。实体化运作整改办,抽调专人驻点办公,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将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县纪委监委相关室组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审核把关,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28.关于“惩治腐败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初步成效:一是积极提高办案质效,认真研判反映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对相关问题线索重点排查、及时处置,提高县管干部等“关键少数”的问题线索的成案率。二是坚持行受贿一起查,在保持惩治受贿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依法强化对行贿人员的处理,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下一步,进一步加大对腐败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加快在手留置案件办理,深挖彻查腐败问题。
29.关于“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直插基层一线的优势未能充分彰显”问题的整改
初步成效:配强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人员,优化组合“室组地”监督力量,构建片区协作监督办案机制,常态化深入基层一线走访干部群众,列席镇(区)重要会议,查阅台账资料,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指导镇(区)纪(工)委问题线索研判和调查处置。下一步,进一步调整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职能,优化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办案工作机制,优化“室组地”监督力量联动和协调机制。
30.关于“监督推进‘微腐败’治理成效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初步成效:一是突出开展教育医疗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突出数据赋能查办教育系统腐败问题,通过大数据建模比对深挖细查涉教育“微腐败”问题,查处冒领困难学生补助等案件31件,留置中学校长1名。开展医疗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县委卫健委出台医务人员 “负面行为清单”“清廉医院”创建规划,督促建立医务人员全职业生涯清廉档案,相关工作被市纪委领导批示全市卫健系统推广、被省纪委专刊刊载。二是围绕乡村振兴领域,全面梳理涉农财政资金种类,排查各类专项资金在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骗取,以及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不公平等问题,督促用好“小微权力监管平台”,监督推动全县各村居将“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录入监管平台,让村务决策公开化、群众监督常态化、村务公开网络化,收集基层小微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汇编通报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下一步,继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群众,“四进四联五排查”活动,发现和解决群众的难点、堵点问题。
31.关于“档案资料缺乏规范化管理”问题的整改
初步成效:对档案进行清理归档,改造3间库房缓解库容压力,明确档案管理人员。下一步,以档案标准化建设为目标,有序推进档案常态化管理。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二是坚持常态长效抓整改。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倒排时序进度,对近期能够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将已取得的整改成效作为新的起点,不断巩固提升。三是压实主体责任抓整改。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细化部门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整改落实工作实行全过程动态跟踪,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5-86881719;邮政信箱:响水县双园路36号县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电子邮箱:xsxjwgbs@163.com。
响水县纪委监委机关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