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这是节日节点,也是廉洁“洁点”。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警示教育全县党员干部坚守廉洁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县纪委监委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风及腐、风腐一体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响水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原站长邵正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2017年中秋节至2021年春节期间,邵正标先后37次违规收受相关企业和监管服务对象所送的现金、香烟和白酒等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12.25万元;在无收费依据的情况下,邵正标安排县质安站工作人员向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违规收费13.5万元,用于发放质安站职工2017春节至2020年中秋节“过节费”、加班费,邵正标领取“过节费”8500元。此外,邵正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邵正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7月,邵正标因犯受贿罪,被响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县人民医院财务科原科长刘广荣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春节前至2018年春节前,刘广荣三次违规收受彭某某给予的苏果超市购物卡,合计价值0.3万元,四次违规收受程某某给予的中石化加油充值卡,合计价值0.4万元。此外刘广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于2021年1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3月,刘广荣因犯受贿罪,被响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