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1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供销合作总社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1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社党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及时召开党委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对反馈意见和建议逐条分析研究,深刻反思自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原因,形成共识,提出整改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作用,县社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牵头抓、科室负责直接抓”三级整改责任体系,制定整改方案,研究部署工作,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三)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出台了《县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对照,反复修改,分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和单位,确保件件有着落。
(四)强化责任担当。主要领导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始终坚持亲力亲为抓,督促班子成员抓,不留情面抓,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五)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治”紧密结合,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通过巡察整改实现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强化制度执行,坚决防止问题再反弹、顽疾再复发,使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以重点突破带动工作全面提升,我社圆满实现上半年工作“双过半”。
在6个月集中整改期间,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49个问题,完成(含基本完成)整改42个、仍需长期整改8个(其中1个部分重叠),整改率为85.7%;社党委制定整改措施66条,已完成整改措施53条,整改率为80.3%,修改完善制度27项等。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1)健全学习制度,及时出台《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第一议题”制度》,以及信息报送活动方案(试行),从制度层面保证了工作落实。以活动为载体,坚持周学月讲,集体学、个人学,以党员活动日、上党课、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书香供销”,年轻干部“赋能助长”调研学习、信息撰写报送等活动,推进学习常态化,保证了第一时间学习贯彻落实。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谋划上级“三农”工作和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举措,围绕“一体两业三网”建设,紧盯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基本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
2. 关于“理论学习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3)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及时制订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次。6月20日,中心组召开习总书记关于“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座谈会,大家进行(或书面)交流发言,都能结合各自工作,谈感受,说心得,推动以学促干。
(4)丰富学习形式,举办学习交流研讨会3次,每周会前由年轻同志领学、月度例会上由领导干部讲学的“周学月讲”常态化,年轻干部“以学助长”调研学习点评活动4次,形成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4篇。
3. 关于“运用新思想推进供销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5)学习践行“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对标中央和省市县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精神,对表市社下达的重点目标任务,用新思想来谋划改革发展,细化目标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完善推进为农服务、载体建设、农产品推介服务等重点工作措施,扎实工作,完成序时任务,有的指标超序时完成,达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
4. 关于“‘社企分开,双线运行’机制未实现”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6)及时调整领导干部分工,压实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单位责任,遵循政商交往“十要十严禁”,全力为企业服务。修订出台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参股企业出资人代表,参与企业经营监管,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实现县社对社有企业的监管。
5. 关于“‘三会’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7)依据供销社《社章》,修订出台监事会议事规则、内部监督审计工作制度,根据《社章》、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监事职责。6月,按计划职能科室,具体落实监督审计,通过第三方介入,组织实施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企业审计,经1个多月的工作,完成了重点企业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6. 关于“安全生产重视程度有所衰减”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8)及时完善签订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与所属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责任。及时调整出台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充实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形成上下联动、领导干部和专职人员与全员共抓安全生产的局面。
(9)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和目标责任要求,修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健全并执行好安全生产工作年度部署、月度例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目录(清单)、风险研判、常态检查、整改消患及验收、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制度,安全生产常态检查、整改消患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来,开展安全检查11次,消除隐患8处,确保了系统上下安全无事故。
7. 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10)对标对表管理责任、工作清单和制度规定,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执行安全生产全流程管理,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落实专人跟踪,明确责任要求,及时彻底消除隐患,整改实现闭环清零。按制度规定,常态开展安全检查,突出房屋、电气、消防安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8. 关于“安全保密工作缺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11)拧紧安全责任链条,将保密制度作为单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完善定密和涉密人员管理、涉密文件复印归档、工作秘密存储等规定。完善并签订机关各科室及人员保密管理责任书,落实保密工作责任。目前,未发现涉密文件信息外传的现象。
9. 关于“城乡融合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网络未形成”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12)主动参与,借助“快递进村”,整合提升服务网络,已优选村级综合服务社、供销e站13个,进入 “快递进村”综合服务平台网络,成为首批服务平台末端站点。其中湾港、昌盛、五套、徐洪、王集5个供销e站正在进行规范改造,即将进网,服务载体及综合服务网络建设正有力有序推进。
10. 关于“领导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13)组织开展“学先进、创示范”活动,于4月份组织双港粉丝、东盛浅水藕等6家专业合作社分别到连万家莲藕专业合作社、七套小杂粮专业合作社现场参观学习,用身边典型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围绕“双建双创行动”,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系制度,先后走访帮助潘庄赤穗梨、双港粉丝等专业合作社,修订合作社运行管理制度、创建示范社活动方案,助推合作社规范运行、高质量发展。
11. 关于“惠农服务量小面窄”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14)加强与种植户对接,以及配供点督查监管,提升服务质效,持续扩大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面,今年来实现扩面增量16%,已完成统一配供29万亩。
(15)继续争取上级支持,努力扩大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全国试点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如期完成2023年度目标任务,经第三方审计,服务作业规范,价格合适,绩效达标,社会满意度为100%,并经政府网站公示,结果无异议。7月26日,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副处长杨永康来响调研抽查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完成情况,得到认可好评。
12. 关于“电商服务质效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16)赋能帮扶“村社共建”的供销e站和电商服务站。以供销亿网电商公司为载体,建立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利用现有设施设备,举办电商技能培训3期。着力电商技能提升,鼓励制作高质量抖音短视频。8月30日在盐城举办的响水特色农产品专场展示推介活动,线上线下氛围活跃,开启线上抖音直播,有超2万人次观看,很多人惊讶,没想到响水有这么多好的农产品。
(17)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的同时,合作筹资改造新建供销e站及农村电商服务站。大有康庄供销e站即将建成投入运营,赋能昌盛、湾港、王集、五套等供销e站和村级综合服务社进入“快递进村”综合服务平台网络,不断提升电商服务质效。
13. 关于“农药零差率配供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18)完善农药集采统供运营监管机制,修订出台农药集中采购零差率统一配供《工作规范》,坚持农药优先选用“省绿色防控联合推介目录”推荐的品种、进政府招投标平台公开询价采购流程,严格执行农药零差率配供工作监管《办法》,以及农药零差率配供工作《整改措施》,规范配供全流程信息化管控和第三方审计核查。委托第三方对实施主体2023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19)发挥联席会议和主管部门监管作用,7月24召开农药集采统供联席会议,县政府办等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对监管、经营、财补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会办,推动了下一步工作开展。开展用药季专项监督检查2次,突出农药产品质量、销售记录、财补资金使用等情况检查,加强日常监管,第三方农药零差率配供财补审计将在水稻用药配供结束后进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14. 关于“房屋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20)修订出台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明确资产使用招租前置限制、经营方向、市场调研评估等环节要求,并严格执行。在今年的5处资产招租中,充分做足招租前置的市场调研评估、宣传推介等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流程规范操作,租赁增收万元,达到预期效果,保证了资产收益最大化。
15. 关于“参股企业效益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21)修定完善财务基础工作《管理制度》内部监督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对参股企业每年委托第三方对其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于2024年7月委托第三方对参股企业响农农资公司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认定股权收益。行使出资人权利,明确指派监事参与公司日常监管和审计工作,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22)关注控股企业党的建设,在企业未成立党支部之前,鉴于企业现状,明确县社供销集团委派公司的监事,为派驻公司党建工作指导员,了解公司的经营、职工队伍、党员队伍等情况,动态掌握公司状况,并做好公司与县社、供销集团互动,及时反映问题,督导企业健康发展。待企业条件成熟及时成立党支部。
16. 关于“新建企业未持续运营”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23)以供销亿网电商公司为载体,利用现有设施设备,建立电商人才培训基地,今年已举办电商培训活动3期。着力电商技能提升,鼓励制作高质量抖音短视频,不断优化直播抖音、短视频制作水平和质量。经培训,制作发布的10多条抖音短视频观看量明显提升。8月30日在盐城举办的响水特色农产品专场展示推介活动,线上线下氛围活跃,开启线上抖音直播,有超2万人次观看。电商公司为农特产品架设了产销对接桥梁,搭建了展示推介服务平台。
17. 关于“防范廉政风险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24)适时修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要求,进一步压实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周说月讲为主要形式,坚持纪律教育常态化。修订并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每月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宣学党纪、提醒告诫,党员干部执纪自觉不断增强,系统上下未发现有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执行制度,做到教育活动、谈话记录规范全面和档案完整。
(25)健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时调整领导班子《个性责任清单》,对主体责任、个性责任予以明确,传导责任压力。认真全面开展排查,排实排细廉政风险点,明确科室、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重点推进以宣学党纪、提醒告诫为主的防控措施责任的落实,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报送相应资料,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18. 关于“机关工作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26)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工作纪律制度学习教育,严格执行工作考勤等机关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工作人员请假、出差等批准手续,明确专人负责考勤,强化考勤督查,定期在月度例会上通报考勤情况,对个别同志因工作纪律遵守不严,及时进行了提醒谈话,不断提升全体人员执纪自觉。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遵守纪律,外出办事提前告知办公室,为机关人员放样子。
19. 关于“文件档案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27)正常使用线上办公系统,从今年起文件传递处理实行线上办理,可以在OA系统传递办理的,一律在系统上办理。加强学习,重点开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和公文处理、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制度的学习教育,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加强办公文件登记、收存、编制成册及归档管理等工作。2023年度各类文件,已于2024年2月整理立卷归档,统一编号保管。
20. 关于“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质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28)严格执行制度,今年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严格按照《盐城市网上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了线上公开招标,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于2024年6月6日签订《审计业务协作约定书》,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审计。严格纪律要求,职能科室全程参与,督促第三方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服务,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规定等法纪要求,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质量较好,所审计的项目,经政府网站公示,结果无异议。
21. 关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29)加强纪律制度学习教育。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响水县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和机关管理制度,加深思想认识,明确租车原则、租车范围、审批流程,所有公务用车,一律执行县公务用车规定,严格执行“一事一租”制度,确保租车行为规范、租车标准、租车费用合理、票据合规,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22. 关于“无依据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30)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应退则退违规所得。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予以追回。加强刚性约束,压实财务管理责任,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3. 关于“会计凭证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31)根据财务法规和市县相关规定,针对存在问题,修订完善《财务基础工作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及企业费用审批、支出流程和支出票据、附件等要求。分管领导对职能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把关审核报销票据,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得报批、不准入账,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24. 关于“解困金发放较随意”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32)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对2020年1月以来发放解困金进行“回头看”,清退违规发放款项。加强刚性约束,强化纪律制度学习教育。分管领导对职能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加强纪律教育,压实管理责任,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5.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33)借助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强化组织领导、协调多方联动,强化纪律约束、严格规范要求,积极汇报请示、增强工作主动性,坚持“一线工作法”,对全系统资产再盘点,运用影像数字技术、实地走访等手段,对资产位置、面积、现状等进行逐一清查,健全资产资料台账,做到资产现状和往来矛盾明、底数清。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社有资产管理,明确每季度不少于1次资产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违法问题。截止目前,已开展资产巡查4次。
26. 关于“部分工程统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34)落实监管责任,县社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进行谈心谈话,压实分管领导、职能科室监管责任,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平常查看监管,提高资产修理维护的统筹性。加强刚性约束。严格执行社有资产监管《办法》,常态开展房屋危旧风险排查,及时掌握单位房屋现状和风险隐患,增强房屋资产维护计划统筹性,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制订方案,及时组织维修。严格按照纪律制度和合同要求,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审计支付工程款项等,确保全流程合法规范。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房屋危旧风险排查7次,其中雨季3次,既增强房屋维护的针对性,也提升了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的严密性。
27. 关于“工程项目资料保管不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35)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把工程管理业务知识列入集中学习内容,同时要求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等职能科室抓好自学,不断提升组织工程项目的综合能力和水平,组织实施做好各项工作。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原始台账资料重新进行梳理,健全台账,归类装订成册归档管理,做到不发生类似情况。
28. 关于“部分工程招投标组织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36)及时调整县社领导干部工作分工,明确分工职责,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工作成效。加强相关法规和《响水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响水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县社社有资产监管《办法》学习,提高组织招投标工作人员执行规定制度的自觉,确保不发生类似现象。在今年开展农药零差率统供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中2次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公开招标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度要求和规范流程操作,第三方机构服务,结果挂政府网公示,都无异议。
29. 关于“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37)关于“2018年浅水藕种养基地土地托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审计工作,我社向省、市供销总社、县纪委派驻组、县财政局农业科的相关同志作了汇报。2020年12月,由南京祥瑞农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组织省级专家组(专家组包含农业与经济发展研究、专业设计、会计审计、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省级专家),以及省供销总社相关业务处室领导参加,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了5条整改意见,我社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高度重视,组织落实整改。2021年2月,省专家组进行了复验并通过。依照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对所有相应项目,持续监管。
30. 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38)加强领导干部党纪党规和制度学习,强化执行党委议事决策制度的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办法的自觉。发挥领导干部带头执纪、示范执纪作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十六字”方针,自觉执行议事决策制度,及时向县纪委派驻组通报情况、邀请参会,主动接受监督,做到规范议事、民主决策。2024年5月6日、5月27日、6月21日和8月29日,关于资产租赁等事项研究,党委会集体决策,县纪委派驻组全程参与监督,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取得了预期成效。
31. 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39)加强党纪党规和制度学习教育,强化领导干部执纪自觉,发挥带头执纪、示范执纪作用,按照议事决策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相关规定和实施原则,做到充分研究讨论、逐项进行决策、及时形成会议记录并存档。坚决执行“三重一大”报备制度,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都请县纪委第十一派驻组参与研究,会后及时向县纪委第十一派驻组报备。
32. 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40)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认真学习重温《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规范性制度文件,模范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各环节要求,做到批评深刻、触及思想,确保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在县纪委派驻组、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指导下,召开主题教育、巡察整改2场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
33. 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41)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时签订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学习制度,出台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工作,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坚持每半年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及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并迅速处置,加强宣传信息报送质量管控,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
(42)大力弘扬传播正能量,以创建学习型机关及党支部、加强宣传信息报送为抓手,以微信公众号、抖音直播间、“书香供销”、红色书屋等为载体,组织丰富多彩的学习读书等活动,鼓励机关及各单位积极参与,开展干部“赋能促学助长”行动,活跃供销文化氛围,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党员干部奋发向上的激情,促进供销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明确专班,对系统内人员信教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34. 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43)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修订完善县社党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时调整个性责任清单,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所属各单位,签订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担责尽职抓落实。“七一”前夕组织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强化党建工作管理,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3名工作不力的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主要领导带头,加强党建工作督查,强化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执行,推动了党支部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注重吸引优秀员工向党组织靠拢,结合实际,对目前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的2名同志,严格按照“十六”字要求,积极培养,条件成熟的及时发展入党。
35. 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44)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任职谈话制度,8月对1名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及时进行谈话;今年以来,党委无选拔任用新干部。在7月新招进2名机关人员基础上,持续与县组织人事部门沟通,争取2025年招录人员指标,尽早实现补岗。
36. 关于“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45)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对今年先后2次领导班子人员调整,做到及时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和报备工作。积极向县汇报,以便组织人事部门掌握我社领导班子及其干部的现状,统筹考量调配。今年以来,县委调整我社领导班子有1人调进1人调出、1名同志到龄改任非领导职务。
37.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46)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修订完善县社党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时调整个性责任清单,与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对标对表责任要求,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两级党组织及书记抓党建主责主业。强化党建工作机制,以党建联系点制度落实为牵引,以党建工作督查和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为发力点,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加大指导督查频次,对3名工作不力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联系实际,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以领导干部送党课下基层和领导干部参加联系点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督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丰富和提高“三会一课”内容和水平。今年来,班子成员送党课下基层、参加联系点主题党日活动均超2次;各党支部书记积极学习响应,认真谋划,组织实施支部各项活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47)坚持党建工作督导制度,增加组织领导力量,在领导干部工作分工中增加1名同志,即明确2名同志牵头负责抓党建,加强党建工作的日常推进和督导。年初3月份,与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七一”前夕召开各支部书记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落实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建工作基本制度执行,推进党支部组织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党务知识辅导,并要求做好台账健全、记录详细、资料归档等基础工作。
38. 关于“换届选举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48)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七一”前夕开展党务知识培训活动,组织学习重温党章党纪党规和党建知识,贯彻落实支部工作《条例》,不断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
(49)严格按照党组织建设要求,由县社领导班子成员下沉到党建联系点,督导党支部完善换届选举过程性资料,规范相关会议记录,收集资料,及时归档。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增强党员干部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认识和执行《条例》自觉,为今后到期的党支部,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39. 关于“党费核定与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50)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对2024年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核定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党费收缴基数核定,高质量健全党费收缴台账,规范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和主动、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政治意识,做到足额、按时上缴党费。对个别党费缴纳不及时的党支部负责人及少数党员,分别由分工党务的主任、支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加强教育,督促整改。
40. 关于“部分资产出租未经党委会研究”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51)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在月度例会中增加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内容学习,增强领导干部执纪自觉。修订执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范管理和运行资产,确保资产运行合规安全、有效使用、保值增值。
41. 关于“依然存在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52)7月新招1名机关财会人员到位,内调1名同志兼职财会人员,达到制度要求。加强财务人员教育管理,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纪律制度和业务知识,修订完善财务基础工作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综合素质。
42. 关于“依然存在违规使用现金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53)修订完善财务基础工作管理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对现金使用、办公用品采购、违反制度等都作出规定,杜绝违规使用现金。对2022年以来有关大额现金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责成职能科室作出详细说明,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常态组织财务人员专题开展党纪和财务制度学习,以及相关案例通报,不断增强执纪自觉。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 关于“‘三会’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1)以中央和省市县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精神为指导,依据供销社《社章》,修订出台了理事会议事规则;完成基层社召开代表大会换届工作《方案》制订,指导基层社积极准备,拟在年底前后召开代表大会,完成换届工作。
2. 关于“‘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2)积极开展银企联谊活动,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扩大了合作成效。1月20日,组织农行响水支行、江苏农担响水分公司、县植保站,大华种业及领航农机等企业,在华阳酒店举办银企联谊会,有金融、农技、农机及农户参加的大联谊,为全县种植大户开展“耕、种、防、收”及农业资金等“一条龙”农业社会化服务活动,县媒体“今响水”予以报道;目前正在与农行响水支行等沟通联系,筹划打算在10月份开展银企联谊活动,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有信贷需求的企业,以便关联企业受到更多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
3. 关于“基层供销社建设不达标”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3)着力推进运营监管机制建设,重点帮助响水镇供销社、大有供销社等基层服务载体修订服务、运行、监管等制度,统一制作服务承诺、制度标牌,督促执行,把从业人员纳入农民经纪人培训,既改善经营环境,又提升了业务能力。引导响水镇供销社利用生态园,增加服务功能,新上水上乐园和饭店餐饮项目;推进“村社共建”,正在新建大有康庄供销e站,即将成为多功能、多服务项目集一体的基层服务载体。
4. 关于“基层社组织和服务功能未恢复”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4)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用于农药集采统供和小尖、大有等基层社改造提升等项目的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农药集采统供体系,拓展基层社服务功能、改善面貌,增强造血功能。
(5)坚持开门开放办社,引进南河王集居、大有康庄村、天润家庭农场等“两委”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涉农企业及负责人加入基层社,联合合作。积极拓展服务功能,响水镇供销社拓展新上娱乐餐饮项目,大有供销社康庄供销e站,将建成多功能服务项目集一体的基层服务载体,发展供销经济。
5. 关于“新业态引领示范作用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6)“响水供销合作社”抖音号为公益性质,争取财政扶持和自筹资金相结合方式,保持资金投入,同时提升抖音短视频制作质量,开展农产品展示推介活动,保持抖音直播间运行不断档。
(7)加强新媒体业务培训,举办培训活动3期。经培训,制作发布的10多条抖音短视频观看量明显提升,最近一次的直播活动观众超2万人次,收获4105次点赞。
6. 关于“闲置资源未整合盘活”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8)成立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专班,制订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社有资产得到全面清查,健全资产文字和影像台账,并有针对性的制定了资产盘活利用方案。采取张贴公告、分发传单、线上发布等方式,加强宣传推介力度,进行资产招租。目前,已有6处资产正在进行公开招租。
(9)加大社有资产招租盘活力度,做足招租工作,对租赁到期的七套供销社商场、供销食品厂等4处资产进行公开招租,取得了一定的收益。
(10)遵循稳定优先原则,对侵占我社资产,持续寻求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支持,上门协调做工作。加大社有资产巡查频次,今年已巡查4次,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违法问题。
7. 关于“资产收益增长乏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11)坚持收益增长优先原则,修订出台社有资产监管《办法》,对今年租赁到期的4处社有资产,严格按照新办法操作。
(12)注重资产运营前置工作,提前抓好市场调研、包装及宣传推介,做足公开招租工作。今年有5处资产租赁,按照新办法操作,租赁增收万元。
8. 关于“老旧企业发展停滞”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13)借助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对全系统企业及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家底,广泛调研,加大资产盘活利用力度。5月,盘活1处闲置资产,南河收花站,年收入8000元;8月,清查1个“僵尸”企业。还有1家“僵尸”企业基层社的清除,已提请县政府处置,正在做职工账目、部分债务清查清偿等前期工作。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按计划推进整改的工作,按照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二是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强化责任科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高效完成。
三是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责任意识,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6879906;邮政信箱:响水县黄海中心路30-1号;电子邮箱ycxsgxs@163.com。
中共响水县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