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1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于对县委编办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13日,巡察组向县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1.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反馈召开后,我办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由办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各科、中心负责人负责具体涉及到的问题整改工作,办综合科总体统筹整改落实工作。
2. 严格推动落实,确保整改效果。先后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条线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围绕反馈的问题,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3. 细化责任分解,制定整改台账。针对巡察反馈的14项27个问题,细化分解,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间,及时建立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
本次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14项27个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到位20个,正在整改7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制定制度1项,修改完善制度2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818元,已上缴县财政国库。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1)已制定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系统学习二十大报告中涉及体制机制改革内容、二十届中央编委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等,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目前党支部已组织集中学习8次。
(2)通过整改,全办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得到了提升,不断推进了学思践悟,理论和工作实践做到了学用结合。
2.关于“扶贫中心职能未调整”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印发《关于县政府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更名及隶属关系调整等事项的通知》(响编发〔2024〕41号),同意将响水县政府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更名为响水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隶属关系由响水县人民政府管理调整为由响水县农业农村局管理。
3.关于“经济发达镇培育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2024年5月,印发《关于成立经济发达镇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响编办发〔2024〕9号),强化经济发达镇改革工作机构编制保障力量,多次主动赴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倾斜县级行政资源、加大表彰先进推荐力度。
4.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1)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班子成员及时填写《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手册》。
(2)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支部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听取班子成员履职情况汇报每年不少于2次。
(3)重点科室和重点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约谈提醒。
5.关于“国库集中支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从2024年2月份,除由结报员确需先行垫付的个税等费用外,其余费用一律拨付到实际报销的个人和单位账户上。
6.关于“政府采购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采购程序、采购方式、采购审查和履约验收,在供货商的选择上,通过问询多家供货商进行比价后确定供货商。完善各环节手续,着重采购环节中的细节,合同和工程验收单双方均需签字。
7.关于“餐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1)退回餐费40元,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所有资金的支出,要求手续必须完备,严把审核关口。
(2)经过整改,我办深刻认识财务制度规范手续的重要性,提高财务制度执行力度,此类问题没有再次发生。
8.关于“保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知识和上级有关保密文件精神,增强保密意识。修改完善办保密工作规定,压实相关科室室责任,落实专人专项管理密级文件。
9.关于“请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严格考勤管理,落实办请销假专人负责制,须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严格假前报备和假后销假程序。
10.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响水县档案县委编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必需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研究过程中,班子成员逐项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经班子会研究后形成“三重一大”备案表,及时报送派驻组备案。通过整改,我办能够提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组参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会议。
1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1)2024年4月3日,召开县委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按照规定内容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2)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谈的要求,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条线之间必谈。
12.关于“换届选举工作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认真学习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文件和口径,熟悉支部换届等党建工作业务流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1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1)经党支部集体研究后,向县级机关工委备案,已撤销两个党小组。
(2)严格按照时间步骤,认真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日、支委会、党员大会等党组织会议等各项活动,安排具有党员身份的同志记录。
14.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2024年3月份,按照县委组织部通知要求,认真核定党员党费收缴基数,按规定比例足额准确收取和交纳党费,按月及时登记党费缴纳,并定期“回头看”,做到收缴一致,账册一致。
15.关于“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2024年1月25日召开组织生活会,按照优秀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三分之一,评出2023年度优秀党员4名,并做好会议记录。
1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1)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分析研判、检查考核等制度,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利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学习阵地,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特别是网络意识形态的管理和引导。
(2)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向县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全面纳入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不断压紧压实“一岗双责”责任。
17.关于“公务出差审核不认真”的问题整改。
整改成效:已清退多报销的差旅费480元、住宿费298元,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审核财务票据和附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相关管理制度,不符规定要求不予报销。
18.关于“执法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根据中共盐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征求《关于优化综合执法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权工作的通知》意见的通知精神,经与市委编办沟通确认,目前该项工作应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负责,待省市新的要求下达后,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具体跟踪落实。
19.关于“督查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2024年9月份联合体改科、登记中心对8个镇、县有关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对乱挂机构牌子和机构加挂牌子情况进行清理,清理各类牌子30余块。
20.关于“赋权后续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根据市委编办工作指示,赋权后续工作应由市、县司法部门牵头负责。2024年8月,以两办名义印发《响水县各镇职能机构设置实施方案》及各镇“三定”规定,县委编办制定有关操作口径,进一步厘清了执法应急办、建设环境办等涉及执法的职能机构职责。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存在混编混岗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我办共核定12名行政编制,目前为满编状态,待2024年10月退休减员空编后,将适时上报招录计划,招录行政编制人员,安排其负责督查科工作。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1)我办2024年度未有人员发生职务变动,未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若因工作需要发生人员职务调整,我办将严格执行任职谈话制度,选拔任用干部征询纪检派驻组意见,规范程序,促进干部履职尽责;若发生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将及时履行报备程序。
(2)企业原法人一直联系不上,与市场局、数据局多次对接,待该企业注销后,监事职务自行消失。
3.关于“事业改革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1) 经济开发区科技人才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能相似,我办已与经济开发区积极对接,已放在编委会议题中,待下次编委会上会研究。
(2)已与市委编办多次沟通、对接,鉴于目前4家事业单位职能弱化,将历史遗留问题及信访稳定工作逐步化解后,由县委编委会审议决定,按程序报市委编办撤销或置换。
4.关于“管理系统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1)根据今年上半年机构改革相关编委文内容,调整系统内相关台账;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完成电子编制手册,后期根据电子编制手册全面核对实名制系统数据,确保数据更新到位;每月定期向事业科和行政科确认出入编数据,每月及时动态更新实名制系统数据。
(2)因多家部门单位办公场所搬迁,涉及21家事业单位住所变更,截止2024年10月10日,21家已全部办理住所变更登记。
(3)2024年1月印发《响水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核对情况表》,经排查,11家部门单位上报31家法人应变更未变更,截止2024年10月,已有18家办理变更登记。
(4)13家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未变更的,其中人事调整没有县任职文件的3条;实际负责人为工人性质,没有任职文的10条;经与主管单位沟通对接,目前还不具备变更条件,待符合变更条件后,督促办理变更登记。(其中水务局10个单位登记法人与实际法人不一致问题,2024年5月,县水务局主要领导调整,下属事业单位人事调整工作暂停,正在进一步理顺编制、岗位、职务情况,形成人事调整工作方案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后,再变更法人代表。)
5.关于“存在超编现象”问题的整改。
涉及行政编制部分(未整改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超编单位由14家减少至12家,今后继续统筹编制资源,借助县委调整科级干部和其他改革相关事宜,逐步消化超编人员,减少超编现象。
涉及事业编制部分(已整改完成)。
整改成效:(1)2023年7月29日市委编办下达周转池编制37名,用于保障教育教学基本需求。2024年6月18日印发《关于同意对全县中小学校编制重新核定的批复》(响编发〔2024〕34号),对全县中小学编制进行重新核定,目前教育编制已不超编;今后将根据每年辞职、退休等空余编制招聘教师,缓解教师结构化矛盾。
(2)2024年6月18日印发《关于同意调整县卫健系统机构编制等事项的通知》(响编发〔2024〕45号),调剂卫健系统80名编制,现县医院和中医院已不超编。
6.关于“民生领域用编谋划不系统”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6月份,50名未列编教师已经全部列编,剩余769名将逐年继续消化。
7.关于“指导协调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组织实施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共涉及全县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13家未制定“三定”方案,目前已制定完成10家,剩余县医院、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3家尚未制定。目前,县卫健委已拟定县医院、县中医院、县港城医院“三定”规定,需要经过组织部审定,结果尚未反馈至编办。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1. 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继续严格按照巡察意见,紧盯整改重点,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确保已整改的问题不反弹,切实把我办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 确实落实责任,营造良好氛围。党支部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确保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机构编制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去。
3.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意识。县委编办党支部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扎实做好党政机构改革,提前谋划公安体制机制改革,细化经济发达镇评估指标,确保在苏北片区始终保持领先位置,以实际成果助推响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69803629;电子邮箱307008928@qq.com。
中共响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