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一部署,2023年3月10日至6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8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局党组深刻认识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部门负责人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传达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15个方面41个问题,将巡察整改列为县局党建和党风廉政重点工作内容,着力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兆宝同志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基层分局、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及机关各科室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带头扛起整改责任大旗,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并督促各条线及时汇报整改计划和完成进度。整改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9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检查督办5次,认真落实领导、组织、督办责任,为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3.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局党组制定并印发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稳步推进问题整改,10月至12月分别对整改工作进行5次督办和调度,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和销号清零,对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明确下阶段整改措施并督查整改进度,把压力传导到人到岗,以最积极的办法和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二、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41个问题,我局党组制定整改措施合计106项,已完成的整改措施83项,整改率为78.3%。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规则》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完善《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2023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的重要内容。三是采取学习交流等方式,营造持续宣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氛围。同时在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时,结合报告中有关加强市场监管重要章节,及时进行研讨,以此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成效。
整改成效:持续认真落实了《中共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细化了学习内容安排,10月至12月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共学习4次,重点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下发了《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员干部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将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列入党员干部学习内容和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的重要内容。12月14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行了“2023年第四季度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测试”。10月份以来党组理论中心组3次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了学习研讨交流。对全系统党员干部发放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手册》。在全局办公场所局张贴宣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容,营造了学习宣传氛围。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系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二是每次党组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时,学习一部法律或章节,学习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三是对市场监管领域的600多部法律法规,按计划逐项坚持集体学习,着力提升“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工作氛围。
整改成效:党组中心组从2023年10月起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并于10月23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分别于10月23日、11月16日、12月5日分别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行政诉讼法》。12月29日中心组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地推进了学法用法守法氛围。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好《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三是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每季度召开一次研判市场监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强互联网广告行为监管,及时收集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市民关注的热点、重点、焦点信息,对相关舆情进行分析处理,掌握社会舆论工作的主动权,提高引导意识形态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整改成效:分别在《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2023年中共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党组责任制、党组书记责任制、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明确了党组成员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和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中。2023年10月10日、12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市场监管领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12月29日召开了全系统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对下阶段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在中秋、国庆、元旦等重点节日期间,明确专人,重点收集县内社交网站APP中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反映投诉举报以及其他敏感性较强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舆情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发现上报,核实处置。
4.关于“市场监管规划引领和统筹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局和省市局“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二是制定质量发展、食品安全、知识产权、计量事业、药品安全、营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价格监管、放管服改革“十四五”规划。三是由局办公室负责汇总拟订全局性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
整改成效: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市场监管局和省市市场监管局“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结合我局实际,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制定了质量发展、食品安全、知识产权、计量事业、药品安全、营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价格监管、放管服改革“十四五”规划。最终形成了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
5.关于“保密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保密法》规定,调整充实局保密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涉密重点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各自工作范围和职责。二是制定完善保密专项检查方案。严格岗位工作的程序化管理,将定密、保密、检查等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三是县局保密资料纳入专册登记实行专人专责保管。
整改成效:迅速调整了县局保密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完善了保密专项检查方案。严格岗位工作的程序化管理,将定密、保密、检查等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明确县局保密资料由局办公室纳入专册登记实行专人专责保管。
6.关于“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1)整改措施:根据2023年4月14日“关于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应划转未划转等问题立行立改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迅速与县行政审批局对接,并立即对本局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研究,明确县行政审批局不接收的行政许可事项,我局按照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登记注册工作。
整改成效:对响政发〔2019〕18号文规定的应划转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事项,因省级行政事项改革,我县行政审批局作为盐城市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县,对响政发〔2019〕18号文规定的应划转而未实际划转的事项,暂由原单位进行登记,该事项由县行政审批局向县委编办提出划转建议,目前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工作仍由我局负责,其中个体工商户登记由我局委托基层分局进行登记。
(2)整改措施:对行政审批局未接收的,但为了方便群众,食品经营许可和小餐饮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仍由县局委托基层市场监管分局进行许可备案。其他许可事项我局立即组织相关科室派人进驻审批中心窗口。
整改成效:目前除除食品经营许可和小餐饮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仍由县局委托基层市场监管分局进行许可备案外。我局计量授权、受市局委托的特种设备登记、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行政许可事项,已按要求进驻县行政审批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实现统一集中受理、告知、办理。
(3)整改措施:我局已与县财政部门沟通联系,2023年8月就已经完成了2021年、2022年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的发放工作。2023年我局将继续与县财政部门沟通联系,确保尽快落实到位。同时,将继续引导镇区、企业加大专利转化应用力度,促进高水平创新,实现全县专利得到有效利用。
整改成效:我局已与县财政部门沟通联系,在县委巡察期间,就于2023年8月完成了2021年、2022年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的发放工作。对关停倒闭企业的发明专利,未得到有效利用的情况,我局从2023年10月份起,已多次组织人员到相关镇区、企业宣传国家优惠政策,推动了企业引导加大专利转化应用力度。
(4)整改措施:一是2022年市局下达响水局培育省级、市级“名特优”或示范小作坊任务5家,我局根据情况分配到各基层分局1家的任务,由于市局2022年未开展市级“名特优”小作坊评选活动,因此2022年我局共培育2家省级安全示范小作坊。今后我局将继续开展食品小作坊提升行动,对照安全示范小作坊的要求,严格食品小作坊登记审批,继续实施免费为食品小作坊提升跟踪服务的政策,提高全县食品小作坊的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进一步推进全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加强跨部门协调和联合检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样事”,切实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三是进一步提升涉企信息归集工作的信息数据数量和质量,按照“应归尽归”要求,确保重点监管部门尽量要求归集3类以上涉企信息数据,一般部门,至少要归集2类以上信息数据,做到涉企信息全量归集,为信用监管打好基础。
整改成效:因市局2022年未开展市级“名特优”小作坊评选活动,因此2022年我局共培育2家省级安全示范小作坊。已明确继续开展食品小作坊提升行动,继续实施免费为食品小作坊提升跟踪服务的政策,提高全县食品小作坊的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局高度重视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工作,牵头组织开展216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归集执法监管信息3878条,全县13635家企业按时申报年报,年报率97.5%。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7.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1)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将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中“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至少进行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的要求。二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强对农村小卖店、小超市的监管检查,强化对学校食堂检查通报机制,推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部门间联合监管,同时加强舆情处置,确保不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三是对农村家宴承办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落实食品主体责任。发挥“两员”作用,筑牢“防火墙”。
整改成效:一是我局已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中“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至少进行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的要求。二是结合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加强了对农村小卖店、小超市的监管检查,强化对学校食堂检查通报机制,推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部门间联合监管,同时加强舆情处置,确保不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2023年2月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8月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学校和幼托机构等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主体责任,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并多次联合县教育局对全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将结合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任务,督促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细化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闭环解决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二是针对特殊食品相关经营规范要求,组织指导基层监管人员按照《食品安全法》《特殊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执法,做到规范经营有抓手,公众消费安全有保障。三是紧盯“一老一小”重点群体,督促各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三查验一记录”,全面落实相关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四是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治理行动等专项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组织开展回头看,形成监管闭环。五是推进特殊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等宣传活动,指导规范标签标识,提升全社会认知度,有效防控混放销售、夸大功效、未按规定条件贮存等问题。六是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我们要加大药品监管执法力量配备,提升履职能力,重点加强一线监管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同时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对县局和分局的事权、安全监管方面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主要任务、措施和步骤及工作要求进行明确,从而有效化解因监管不到位而带来的安全隐患。同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的跟踪督查。
整改成效:针对特殊食品相关经营规范要求,去年以来,多次组织指导基层监管人员按照《食品安全法》《特殊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执法,并结合“铁拳行动”,对特殊食品开展了专项整治,做到规范经营有抓手,公众消费安全有保障。在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监管中,在综合执法队伍中加大药品监管执法力量配备,加强一线监管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县局和分局的事权、安全监管方面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主要任务、措施和步骤及工作要求,有效化解了因监管不到位而带来的安全隐患。已多次对各分局日常监督检查、执法案件办理、专项行动、不良反应监测等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
(3)整改措施:我局立即开始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研究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尽快进行立行立改。我局要求第三方机构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初筛“过滤器”的作用,截止10月底,全县农贸市场食品快检室已发现农产品农残、兽药等指标阳性134批次,均要求市场主办方和食品快检室督促经营户对问题农产品下架集中处置,每周由所在辖区基层分局集中销毁,确保问题农产品不流向人民群众的餐桌。
整改成效: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管科牵头,制订了相关管理制度,推动了第三方机构立行立改,截止去年12月底,全县农贸市场食品快检室已发现农产品农残、兽药等指标阳性216批次,市场主办方和食品快检室都及时向所在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报告,基层市场监管分局也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后续处置并集中销毁,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4)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地磅检定周期为一年。企业需要在有效期满前通过国家市场总局电子质量监督门户网站申请强制检定,中心接受国家市场总局电子质量监督门户网站申请再进行现场检定。二是2021年全年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共完成涉粮企业地磅检定70家78台,1月至9月由于企业申报检定的数量较少,仅检定6家企业7台地磅。2022年由于市场企业数量变化及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该年度检测中心共完成涉粮企业地磅检定46家52台。2023年完成涉粮企业地磅检定117家138台。检测中心将于今后的工作中强化计量技术服务意识,提醒企业及时申报地磅强制检定。三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的3台农产品检测设备于2022年11月购置并安装到位,我中心及时安排相应的检验人员外出培训,实验室积极开展农产品检测项目的方法开发验证工作。在县委巡察期间,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就于2023年5月组织参加省资质认定评审组的现场评审,5月29日完成整改工作,并于6月8日顺利获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现已可以正常开展农产品检测工作。对于少数长期闲置的检测设备,现在可以和新的农产品检测设备配套使用,避免闲置情况的发生。
整改成效: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分别于2021年完成涉粮企业地磅检定70家78台。2022年因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该年度共完成涉粮企业地磅检定46家52台。2023年完成涉粮企业地磅检定117家138台。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的3台农产品检测设备于2022年11月购置并安装到位,并及时安排相应的检验人员外出培训。县委巡察期间,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于2023年6月8日顺利获得省市场监管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现已正常开展农产品检测工作。
8.关于“执法规范化水平与新形势下市场监管要求不相匹配”问题的整改。
(1)整改措施:一是以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基层分局为契机,牢固树立“基层优先”理念,把人财物与政策向基层分局倾斜。二是拓宽用人渠道,体现用人导向,在干部任用上优先考虑一线执法人员,新进公务员的执法证申领工作,为基层一线执法队伍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三是对抽检及举报处置慢,我局将加强对抽检后处置的指导、督促工作。
整改成效:结合推进基层市场监管分局实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我局已充实基层分局5人,在2024年招录公务员中,申报招录计划4人,已在江苏省官网公示,招录后,全部充实基层市场监管分局。2023年8月1名试用期转正公务员已参加了行政执法考试。去年选拔2名干部担任分局长,使基层分局执法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我局加强对抽检后处置的指导、督促工作,2023年抽检后处置率达到100%。
(2)整改措施:一是有针对性的举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发挥办案能手“传、帮、带”的作用,实行全员办案,让大队熟练办理各类行政违法案件。二是定期编辑典型案例或执法动态信息,及时传递分发给执法人员,提升案件数量和质量。三是狠抓作风建设。在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上下功夫,提高执法人员履职能力。
整改成效:综合执法大队举办了2次有针对性的综合执法业务培训,邀请系统内3名办案能手,进行“传、帮、带”的,目前大队执法人员已熟练办理各类行政违法案件。编发了2期典型案例和执法动态信息,及时传递分发给执法人员,提升了案件数量和质量。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大队执法人员,在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上下功夫,提高执法人员履职能力。
(3)整改措施:一是发挥办案能手“传、帮、带”的作用,要全员办案。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案件数量和质量。三是加强现有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尽量使每个执法人员都能成为多面手,熟练办理各类行政违法案件。四是邀请专家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印制执法办案指导手册;开展案卷评查并通报评查结果。五是增强执法人员依法执政的能力,加强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减少因程序问题导致案件败诉的情况。
整改成效:2023年10月份县局组织系统内5名办案能手,在执法人员培训会上,进行办案技能指导。同时在全系统推行全员办案。县局法制科,已举办2期执法办案人员培训班,提升案件数量和质量。11月份组织百名执法人员参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通过学法竞赛,促进每个执法人员都能成为多面手,熟练办理各类行政违法案件。邀请了市局法制处领导,到我局对基层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讲课。印制了执法办案指导手册。12月开展了全局案卷评查并通报评查结果。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学习国家市场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提高了我局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减少因程序问题导致案件败诉的情况。
(4)整改措施:及时整理印发国家局、省局、市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手册,并要求执法机构严格执行;案件审核人员要严格把关,重点审从轻、减轻、不予处罚的证据是否充分。
整改成效:2023年10月份我局及时整理印发了国家局、省市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手册,并要求执法机构严格执行;案件审核人员要严格把关,重点审从轻、减轻、不予处罚的证据是否充分。
(5)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各执法单位将提交案审会集体讨论的报告附卷;加强对案审会记录员培训,提高速记水平。落实“谁办案,谁录入”责任制度,督促执法人员将案件录入江苏省综合行政执法平台。
整改成效:2023年10月、11月、12月县局已召开了3次案件核审会议,强调了案审会记录内容完整性的重要性。指导督促各执法单位将提交案审会集体讨论的报告附卷;加强对案审会记录员培训,提高速记水平。落实“谁办案,谁录入”责任制度,督促执法人员将案件录入江苏省综合行政执法平台。明确案件归口统计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9.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2)党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每半年召开一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3)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对本单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职工在全系统进行通报,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整改成效:10月21日我局党组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强化了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10月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增强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12月20日党组召开了2023年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听取了党组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成效、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的情况汇报。在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上,通报了2023年全系统3个违纪典型案例,通过通报违纪典型案例,使全局党员干部得到了警示教育,时刻警示大家一定要时刻守住底线,保持清醒,严守纪律规矩,坚决筑牢防线,决不能触碰违法违纪的“高压线”。
10.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召开党组会议,重申党组成员按时填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手册》个人手册。(2)结合年度考核,明确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工作内容,占比提高。(3)结合重点节日或重要工作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和约谈。
整改成效:党组班子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手册》个人手册已认真记载,如实填写履责情况,做到了让落实主体责任“有据可查”“管理留痕”。明确班子成员在述职述廉报告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工作内容,占比提高。结合中秋国庆等重点节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已完成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开展“一对一”廉政约谈,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进行廉政谈话。
11.关于“党员干部日常监督较松懈”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利用党的主题活动日等方式经常性开展全系统干部职工执行纪律制度学习教育会议。(2)开展纪律制度执行宣讲活动。(3)开展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整改成效:结合9月份以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员教育片“榜样8”等,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党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提升了干部职工责任感和使命感。10月份以来开展了3次“会前讲廉十分钟”,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纪委《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精神、国家市场总局和省市局行风建设文件等,营造了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履职尽责,带头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结合系统内违纪典型案例,在12月20日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上,进行了警示教育。
12.关于“内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
(1)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督查制度的执行。对已制定的制度,严格执行到位。对未制定的基层分局案件会办制度、快检室管理制度等尽快完善。二是加强机关日常管理规范的制订。机关考勤每月初由办公室汇总结果,报组织人事科备案。结合平时季度考核,由各单位评定干部职工季度考核等次,上报县局党组,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运用。三是对编外人员管理,重申“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把住进口、做好出口、严格管理。由县局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组织办公室和组织人事科对各单位编外人员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根据督查结果,报局党组。四是办公室定期对机关食堂管理用餐情况进行督查,明确机关食堂工作日上午用餐时间必须在8点20分前停止供餐,保证机关工作纪律秩序得到维护。我局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省局关于基层分局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基层分局快检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分局快件设备固定资产管理,指导和培训基层分局食品快速检测技能,切实将食品快速检测运用到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中。
整改成效:制定了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分局案件会办制度》、《快检室管理制度》、《2023年目标考核细则》等,并实施到位。组织学习了县委办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实行担当作为履职清单管理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去年10月份我局重申了《关于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的通知》规定,无论是编内人员,还是编外人员,统一要遵守我局的上下班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考勤不正常的人员,都进行了限期整改。同时严格落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响水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公开招聘和考核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规范编外用工招聘和管理。2021年以来,我局招聘编外人员,统一上报县委编办审批。县委巡察期间招录1名政府购买用工是经过县委编办批准的。目前没有擅自招聘编外人员情况。
13.关于“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整改措施:一是2021年以来,我局根据工作需要,联合县教育局安排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查检查工作,分两组对全县学校(含幼儿园)食堂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了问题清单,进行销号整改,各学校(含幼儿园)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检查过程中,部分检查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检查记录,以口头指导代替了记录,我局发现情况后督促其进行了改正。今后我局将严格要求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详细规范地记录现场发现问题,确保检查有痕,整改有据。二是对年报工作,我局一要加大年报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站、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特别提醒市场主体按期年报,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切实提高企业自主年报率。二要强化服务指导工作。按照属地分局划分,结合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辖区内的市场主体进行年报指导催报,并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网上服务等方式,帮助指导市场主体完成网上年报。三要在各分局办证大厅开设年报服务窗口,配备专用电脑及相关设备,明确专人负责,设立电话咨询服务,及时解答市场主体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升年报服务水平。三是对全县工业生产企业已领取的工业品生产许可证进行回头看,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四是积极稳妥地做好某分局家属区老旧D级危房拆除处置工作。
整改成效:2021年年底至2022年,我局联合县教育局安排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查检查工作,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管执法人员未做好检查记录,以口头指导代替记录情况,我局及时督促监管人员进行了纠正。2023年我局又联合县教育局,分别开展了春季和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在2023年年报统计工作中,我局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切实提高企业自主年报率,各基层分局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网上服务等方式,帮助指导市场主体完成网上年报。对工业企业已领取的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情况,我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了“回头看”,经过检查没有企业使用过期情况,确保了此类问题的不再发生。
(2)整改措施:我局发现该情况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了处理。对该登记的人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举一反三,对登记条线的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到各分局窗口进行一对一教育、提醒。
整改成效:登记注册中的不规范,我局及时组织登记条线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县局还组织人员到各分局注册窗口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整改措施:完善局已出台的罚没物资管理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各办案机构移交到局罚没物资仓库罚没物资的管理,配合办案机构对罚没物资的处置、销毁等工作。
整改成效:在县委巡察期间,我局已修订完善了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罚没物资管理规定,明确由办公室负责各办案机构移交到局罚没物资仓库罚没物资的管理,配合办案机构对罚没物资的处置、销毁等工作,建立明细。同时在7个基层市场监管分局设立罚没物资专用仓库,明确专人保管。
14.关于“‘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二是公务接待超支问题拟请财务科进行关注,适时提醒公务接待支出情况。
整改成效:在2023年10月、11月、12月局务会上,我局认真传达学习了县纪委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明确由局办公室严格扎口把关。明确局财务科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审核,对接待手续不规范、超标准接待一律不予报销。
15.关于“费用报支把控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自2023年7月份起,我局报销发票要求一律提供机打发票或电子发票,已经停止使用定额发票报销。(2)根据县财政统一要求,我局基层分局银行账户被全部撤销,分局报销费用只能打到由分局报账员提供的个人账户上。(3)自2021年起我局规定除水电费、电话费等由个人垫付的费用支付到结报员提供的银行账户,其他支出全部按直接支付相关规定支付到对方账户。
整改成效:在县委巡察期间,我局明确自2023年7月份起,停止使用定额发票报销。根据县财政统一要求,我局基层分局银行账户被全部撤销。并明确要求除水电费、电话费等必须先行支付的费用由基层市场监管分局垫付,报账后款项打到结报员提供的银行的账户,其他支出全部按直接支付相关规定由县局统一支付到对方账户。在跨会计年度报销上,对无故拖延报销、跨年度报销的票据予以退回。同时财务严格审核把关,对附件不全手续不完备的发票一律退回补全。
16.关于“未按规定管理固定资产”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并根据县财政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的处置。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明确资产管理专职人员,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
整改成效:已明确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固定资产清查。2023年新购置资产均按时入账。同时对县委巡察期间,提出的规定资产未登记造册,我局明确专人登记,并集中入库,专人保管。今后我局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专职人员,对县局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
17.关于“未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县纪委出台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本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落实车辆管理员加强管理台账以及用车手续的完善,分管领导加强车辆审批管理,坚决杜绝巡察所指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成效:从2023年10月起,已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县纪委出台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本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落实了车辆管理员加强管理台账以及用车手续的完善,分管领导加强车辆审批管理,坚决杜绝巡察所指问题再次发生。
18.关于“招投标工作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招投标管理规定,在项目招投标上,今后坚决不出现类似问题的发生。二是在今后的招标事项中认真学习招标流程和相关文件精神,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工作水平,把好招标文件质量关,规范招标程序,强化招标资料审核。
整改成效:2023年10月份起,由局办公室持续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招投标管理规定,在项目招投标上,确保今后坚决不出现类似问题的发生。明确在今后的招标事项中认真学习招标流程和相关文件精神,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工作水平,把好招标文件质量关,规范招标程序,强化招标资料审核。
19.关于“项目建设监管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招投标管理规定,严格审查项目工程合同签订关,今后坚决不出现类似问题的发生。
整改成效:2023年10月已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招投标管理规定,严格审查项目工程合同签订关,今后坚决不出现类似问题的发生。
20.关于“未按批复履行采购流程”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文件精神,今后坚决不出现类似问题的发生。
整改成效:2023年10月已组织局办公室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文件精神,今后坚决不出现类似问题的发生。
21.关于“违规报销费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对违规虚报多报的费用责令退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制度,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保证各项支出合理合规。经查实是去盐城送检及送材料,早上到单位签到后出发,下午回到单位签到。剩余人次由于办公室签到制度管理不严,发生出差回来后补签现象。(2)在今后工作中落实签到表检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制。加强签到簿的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签到人本人。当日因公外出,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检测中心综合科在签到表上备注栏备注“出差”、“采样”等事由。
整改成效:对违规虚报多报的费用已责令退回,已责令退回三笔违规报销费用。进一步强化了财经纪律,严格了财务审核,保证各项支出合理合规。
22.关于“对重要事项研究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组织党组班子认真学习“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精神,定期研究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等事项。
整改成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开展专题学习,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决策议事程序及工作要求。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工作要求、议事程序,局党组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予以坚决贯彻执行。
23.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二是党组在集体决策之前,要提出议题,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三是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一把手”严格执行末位表态,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和制约。
整改成效:党组班子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来执行重大事项研究工作,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研究决策。坚决杜绝独断专行、各自为政、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的问题,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记录好会议记录。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一把手”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进行集体决策、对会议记录台账实行专人记录、专本管理,并及时归档。在会议记录中必须体现每位班子成员发表意见。
24.关于“党组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25.关于“党建带团建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积极与团县委沟通,配备好局共青团干部人选,按照法定程序换届选举支部书记。
整改成效:党组已明确定期听取局团组织的工作汇报,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加强党团共建。同时着力提高团建工作的推进力,依托年度党建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团建工作、学习计划,明确团建工作的目标、方向,通过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细化分解工作内容。2023年12月14日,我局在团县委的直接指导下,已完成了共青团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届委员会团员代表大会的召开和团委书记的选举,并得到了团县委批准。
26.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有关要求。二是组织县局领导班子,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见,直面问题不足,既有严肃认真查摆问题的辣味,又有同志间相互帮助的真情,开出凝聚共识、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好氛围好效果。
整改成效: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准备充分,会前围绕主题组织党员干部理论学习“预热”,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在民主生活会上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10月21日,局党组班子召开了“两转两提”专题民主生活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之间直面问题、不遮不掩,相互批评,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
27.关于“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党组班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二是提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认识。三是局机关党委要认真指导督促各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
整改成效:2023年10月份以来,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党组班子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分别于2023年6月、10月组织局党组班子参加了二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围绕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制定出整改目标和时间表。
28.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加强学习。党组会组织班子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2)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响水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规定》要求,严把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坚持集体研究,客观、全面、公正地评价和选拔干部。(3)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整改成效:2023年10月党组班子专门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响水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规定》等政策法规,提高班子成员政治、法治、程序意识,明确在今后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中,严格程序规定,坚持集体研究,客观、全面、公正地评价和选拔干部。并明确由组织人事科专人负责收集各环节材料,并做好归档保管工作。2023年4月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后,我局党组及时报备组织部。严格落实了干部任职研究回避制度。目前我局借调借用人员都经过县委组织部的批准。
29.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年初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议,部署当年党建工作。年内党组班子至少召开2次专题党建工作会议。(2)完善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3)县局机关党委年底召开一次支部书记开展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
整改成效:县委巡察期间,我局就严格落实了《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加强与业务工作融合,要求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结合主题教育,12月20日召开了全系统2023年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党组班子听取了各支部书记汇报了今年以来的党建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党建工作安排。会议强调“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年度党建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12月29日再次召开了党建工作会议,对机关党委下属15个支部换届工作进行了部署。
30.关于“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县局机关党委将每季度召开基层党务书记培训会,传达学习“三会一课”规定要求。(2)召开专题宣讲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文件精神。(3)定期督查各支部执行党内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整改成效:2023年12月29日对机关党委下属15个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培训,传达学习“三会一课”规定要求。据县级机关工委的批复要求,局机关党委规范支部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党内选举制度。10月份以来局机关党委结合主题教育,对各支部执行党内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3次督查。基层分局使用不规范的党旗,都已重新更换。
31.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针对2023年新发展党员申请材料不规范情况,检测中心党支部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规范要求》,在培养、考察、审查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规范发展。今后县局机关党委将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和后续教育、管理关。
整改成效:对新发展党员入党材料不规范,局机关党委已要求各支部加强材料审核,对入党材料,做到党小组长预审、组织委员复审、支部书记再审。局机关党委明确,今后将严格发展党员纪律,对于材料不齐、不真实的,在预审中一律不予通过。
32.关于“省委危化品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定期召开特种设备违法违规典型问题通报会,加强警示教育。(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做好每季度特种设备安全重大隐患收集整理工作,并提请局领导班子成员对梳理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钩督办,同时做好整改闭环销号,确保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达成整改实效。(3)对涉危化品企业使用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局将及时查处。
整改成效:已组织安全科每季度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典型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并提请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曝光,其中2023年11月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报1例。已组织安全科牵头做好每月重大隐患收集整理工作并提请局领导班子成员对梳理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钩督办,并做好整改闭环销号,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达成整改实效。局特监科和各基层分局查处涉危化品企业使用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案件时,县局安全科及时跟进,做好相关台账归集工作。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3个措施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发挥‘办公室’参谋助手作用的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发挥了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县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下发了相关文件。涉及到9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科室,2023年10月份以来都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到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查研究,座谈了解工作思路,下发相关文件。2023年10月、11月已有5个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发挥‘办公室’参谋助手作用”。
2.关于“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10月份以来认真落实了《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对照任务清单,安全科每月形成当月全局面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和下月安全生产问题研判报告报送至局办公室。党组班子也听取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和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报告,研究部署下个月安全重点工作。每月县局组织召开了“三品一特”监管职责会议,对“三品一特”事权责任进行了了明确,做到了强化局分局联动,拧紧风险管控责任链条,坚决防止工作落实出现盲点或盲区;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抓住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由“事后被动处置”向“事前积极防范”转变,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督导问效,由安全科牵头,围绕“三品一特”监管职责,抓住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筑牢安全监管底线。
(2)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已招录1名特种设备岗位的公务员,且是理工科专业,符合考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A证条件。待取得监察员证和执法证后,参加A证考试。同时加大对在职执法员业务技能培训。组织我局持证监察人员参加省局组织的基层监察人员实务培训班,提升监察人员监察能力,扩充监察知识面。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2023年特种设备现场监察知识培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和监察执法水平,并及时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监察员取证学习。此外加大对燃气企业的日常检查力度。2023年7月以来我局加大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的检查频率,检查26家次,出动检查117人次,发现问题51处,已整改51处。不断落实电梯安全监管责任,2023年11月以来,我局为消除电梯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了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加强对电梯管理维保质量抽查。联合住建局对我县内67台老旧电梯进行了初步检查。目前已对阳光雅居小区、清华园小区、亚美国际小区、天工锦绣小区、东方花园小区和恒美家园小区实施整改。
下一步将进一步联合县住建局,按照相关规定计划,对重点单位、重点设备、重点场所逐一排查存在的问题,坚决把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不放松安全弦。同事加大对燃气企业的日常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的检查频率,做好对老旧小区电梯的监管督查工作。
(3)整改进展情况:已将产品质量抽检费用,列入2024年县局预算,达到争取更多的财政预算,加大对全县生产、流通领域的重点工业产品的监督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要督促企业,分析不合格原因,改进生产要素,要加大溯源,形成闭环。已要求抽样公司与被抽样单位加强沟通,明确抽样产品的检测标准,检测方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抽样人员的业务水平。
下一步要认真落实抽检工作细则,建立抽检计划,加大对抽样单位的沟通,做好抽样规范检查工作,确保抽检的规范性。
(4)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2023年10月份以来,已组织县城响水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县城小区内从事餐饮业务经营主体进行了检查,对无证无照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治排查登记,下一步将持续整治规范。二是我局已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19家有证无照、无证无照从事餐饮业务经营主体名单进行了核实,目前已责令证照不全的经营户进行停业。下一步将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对涉及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主体依法进行查处,坚决捍卫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三是已于2023年10月23日组织7个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进行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执法知识培训,加强宗旨意识教育,树立“多办案、办新案、办大案、办要案、办铁案”的执法办案理念,紧盯“两超一非”、质量不合格、非法标注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下一步将组织基层分局在办新型案件、大要案件上取得突破。四是2023年10月份以来,我局已多次召开全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如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全方位在全县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给予严厉处罚。
下一步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各分局的业务指导,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知识的培训,发挥案件主办人的作用,树立“多办案、办新案、办大案、办要案、办铁案”的执法办案理念。同时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3.关于“基层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未开展”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细化落实了《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学习了省市局有关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清单。结合2023年10月创建四星级、三星级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推进陈家港分局创建基层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在试点基础上,做好对事权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陈家港分局行政许可已进驻黄海新区陈家港片区行政审批窗口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梳理基层分局设置情况,从有利于监管出发,有效整合力量,优化资源配置。规范使用标识,亮出市场监管特色。按照总局规范清单,配齐设备装备。同时从多维的思路破解难题,坚持协调各方、以点带面推进工作。并以严实的作风狠抓落实,掌握基层建设实情,严格对照总局和省市局标准,量入为出搞建设。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组班子结合自身分工领域,紧紧围绕严格履职、严格执法、严格监管、严格自律、服务发展等要求,全面查找了各岗位、各环节权力运行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目前正在并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到岗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全系统执法人员不越雷池、不踩红线,守好底线。在行风建设中,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行风建设6个方面工作任务和17个重点任务清单,聘请行风建设工作正在推进中。
下一步强化专题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力度,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检查工作。同时做好聘请行风监督员会议召开,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措施的落实。
5.关于“未按规定落实内审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已成立的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计工作小组进一步进行了落实。二是完善了《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审计工作操作规程》,共11条,促进了内部审计工作水平的提高。三是对2023年11月岗位调整的分局长,内审工作正在进行。
下一步我局将召开内审会议,强化释放执纪必严、逢离必审,营造浓厚廉洁氛围,强化内审防护。对细小问题,实行边审边改。对具体问题,深查、细挖,增强监督检查的实效。针对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加强风险点防控,督促各单位建立全过程、全流域的内控制度,筑牢制度堤坝。
6.关于“未持续开展宕欠公款清理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我局成立了新的宕欠公款领导小组,对目前尚有的8笔计56.01万元宕欠公款逐一进行分析梳理,通过电话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催收。因有的单位已经不存在,另有三笔欠款是合并前下属单位借款,目前下属三个单位均已撤销不存在,申请将确认无法收回的欠款作核销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金使用效益。坚持问题导向,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力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尤其是下属三个单位均已撤销不存在的情况,申请将确认无法收回的欠款作核销处理,确保宕欠公款清理工作落实到位。
7.关于“无依据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召开了全系统驾驶员座谈会,征求了补贴改革方案,目前已制定的驾驶员定补和补贴方案,提交局党组进行研究。
下一步积极做好与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接,明确驾驶员津补贴发放规定、标准和范围,坚决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规范驾驶员津补贴的发放。同时做好相关人员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8.关于“‘小个专’党建工作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10月份以来我局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分别对全县“小个专”行业“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进行了摸底调查,教育引导“小个专”行业“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挥了7个基层市场监管分局“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的作用,2023年12月分别召开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行业代表座谈会,听取他们介绍各自发展现状、存在困难和需要市场监管部门支持的经营发展诉求,各分局认真听取收集意见和建议,表示将进一步立足实际,逐条解决他们的诉求。组织各分局在“小个专”经营主体中开展惠企政策宣讲、开展知识产权和质量提升等服务,提供法律法规咨询170余次。
下一步我局将推动党建工作与“小个专”发展同频共振,切实履行好职责,为“小个专”提供全链条服务,助力“小个专”高质量发展。
9.关于“上一轮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执行《响水县股级干部管理规定》,对在同一岗位上,任职超过10年的股级干部轮岗交流方案,我局党组已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待县委组织部批复下来后,我局立即执行。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促进岗位交流。同时经常性梳理干部任职情况,及时对长期未轮岗的干部进行调岗,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并要树立正确有人导向,将优秀干部推荐未科级后备干部人选进行选拔培养。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把落实县委巡察整改任务作为2024年重要工作来抓,对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做到常抓不懈、常态化管理。
1.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局党组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以“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激发基层党建活力。
2.突出“两个责任”。强化管党治党担当作为,局党组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3.突出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和制度完善相结合,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以制度建设固化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强化制度保障。狠抓制度落实,通过常态化教育培训、深化督查,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突出整改实效。把巩固整改成果与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相结合,持续深化,不断发力,做到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进、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市场监管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源源动力,切实服务我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9660017;电子邮箱:xsscjd2015@163.com。
中共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