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23年4月26日至8月31日,县委联动巡察组对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食堂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8日,县委联动巡察组向县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县教育局党委重视不足,督导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学校领导班子过度放权,责任传导不到位;食材出入库不一致,虚耗浪费现象严重;招投标工作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格;财务管理不健全,伙食费管理不严格;安全卫生存在隐患,营养健康水平有待提升等,计六项27个问题。针对27个具体问题,教育局党委积极履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认真剖析研究问题,并全面认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项部署会议,统筹协调指导各学校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关于“统筹规划、指导约束不力。2020年至2023年,局党委会每年会办研究食堂管理工作仅1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对食堂管理工作履职不够,仅仅停留在食堂管理的表面。各校食材招标工作参差不齐,规范引导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一是完善了定期会办机制。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强化食堂管理和工作责任。
二是全面压实“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坚持每月深入学校检查食堂工作,强化设备设施、环境卫生、信息公示等落实情况,重点重抓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采购、储存、消毒、留样等环节,推动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
三是规范食堂食材招投标工作。8月11日,教育局召开了秋学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县32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均聘请第三方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投标,食材结算价格严格按照市场价乘以招标合同下浮率结算。已责令向阳中学、东鸣湖实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各公办中小学食材询价小组每半月组织一次市场询价,并根据合同下浮率进行结算到位。
2.关于“对基层学校食堂督考核不到位。食堂管理重出台制度、轻检查督查,没有经常深入食堂检查食材质量、加工过程、伙食营养安排等,对学校食堂财务工作检查平均每年3次左右”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一是健全了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校(园)长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等制度,每学期组织2次全覆盖检查,每周随机督查部分校园食堂的食谱制定、食材采购、加工过程等环节。目前,全县校园食堂无劣质食材,食材加工过程,管理更加规范、伙食营养更加科学,各学校选择一日三餐的食材均不少于12种。
二是教育局规财科加强对各校食堂财务进行日常检查,召开了2023年秋学期收费工会议,组织了规财科人员对各学校2023年秋学期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对高中阶段学校学生食堂财务进行专项检查。
3.关于“部分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有待改善。双港中心小学未建食堂、用的是双港幼儿园的食堂,南河中心小学、双园路小学食堂餐位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2023年暑期,局装备室、校舍办进一步加大了校园食堂硬件设施的改善投入,黄圩中心小学新建校园食堂已投入使用,部分学校更换了新的餐桌等。2023年8月,双港中心小学新改造一个可同时容纳600余名学生就餐的新食堂,已与双港幼儿园的食堂分开。南河中心小学、双园路小学根据年级划分,安排错时就餐,已满足学生需求。随近年学生数逐年减少,食堂餐位已逐步能满足学生就餐需求;向阳中学由于地理位置原因,校内无法新建餐厅,学校实行食堂自我加工,安排工人送餐到教室服务学生就餐,满足学生用餐需求。
4.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部分学校领导班子对食堂管理工作缺乏重视,研究会办少,对食堂管理过度放权、当‘甩手掌柜’,责任传导不到位,司务长、物资保管员、采购员等重要岗位连续任职超限。运河中学2020年至2023年司务长、采购员人员未变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2023年2月,教育局与所有学校签订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状,明确校园食堂主体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2023年9月,教育局召开了校园食堂管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学校认真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校长每月定期召开食品安全专题会议并研究解决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明确要求各校的食堂食材重点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得连续任职3年,运河中学已按规定对司务长和采购人员进行了调整。
5.关于“规章制度照抄照搬。部分制度文件、检查表格出现其他学校名称或‘企业’字样,制度文件缺漏错乱现象较多。实验初级中学食堂管理制度出现‘监督和保障我市学校… ’表述”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各学校已根据本校食堂管理实际,健全管理制度,认真审核把关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制定。实验初级中学食堂管理制度已结合本校实际修改到位,南河中学已按照食堂管理要求,健全了管理制度,并对食堂人员进行了业务和规章制度培训。
6.关于“合同签署、履约不严格。一是双港中学、双园路小学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又重新签订合同。新合同日期存在手写涂改,增加了承包费无会办记录。二是供货合同签订日期在供货开始日期之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2023年秋学期,全县公办中小学均通过第三方组织了规范招标,并签订了采购合同,严格按照合同供应,局勤俭办对招标单位合同签署进行了审核和备案。督查室、规财科、勤俭办全过程参与了双港中学、双园路小学的招标工作,并督查了合同签署和合同履行情况。2023年11月,双园路小学组织了食堂劳务人员外包招标工作,并与中标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规范了食堂劳务用工。
7.关于“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学校未做到每日公示‘食堂每日收支表’、每月公示‘食堂财务报表’,学校伙食费收支情况、物资采购情况等透明度不高。调查问卷显示,学生家长对食堂收支公开不满意率达29.33%,对食堂管理的举报和反馈机制不满意率达7.64%”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一是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学校定期公布食堂财务收支情况。2023年10月10日—13日规财科组织人员到各学校检查。
二是2023年9月8日,教育局组织召开了校园食堂管理工作会议,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明确要求各学校规范食堂物资采购、收支公示,加大公开透明度,建立校长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反馈途径,对举报、反馈的问题及时跟踪处置,各学校均按照要求进行了收支公示。
8.关于“膳食委员会发挥作用不足。有的学校虽已成立,但形同虚设,未按膳食管理委员会职责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未发挥膳食管理委员会在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作用,食堂管理人员对膳食委员会概念、人员组成不知晓”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各学校均成立了膳食管理委员会,学校定期召开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工作会议,学习膳食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职责,组织开展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工作,各学校均能通过膳食管理委员会工作提升食堂管理效能。
9.关于“食堂用工管理不规范。32所学校有近一半学校未与食堂工人签订用工合同,存在劳资纠纷隐患;部分学校服务外包用工支出无发票;部分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或资格证、健康证过期;双港中学、灌东小学、立礼小学等人工成本超过食堂收入的10%”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2023年秋学期,32所学校已与从业人员签订用工合同,进一步规范食堂用工管理,所有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证件,并按财务规定支付人工成本。七套中心小学、陈家港中心小学、港城中学等学校已与食堂工人签订用工合同;根据教育局规财科文件要求,所有劳务外包学校,劳务公司均开具了发票,经审批后支出;双港中学、灌东小学、立礼小学等人工成本超过食堂收入10%的部分,已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
10.关于“库存量+入库量小于出库量。大有中心小学2020年6月末库存大米200斤,7月累计入库1000斤大米、出库1450斤大米,账面结余负250斤大米”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经落实学校加强食材采购出入库登记管理,统一印制响水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出入库登记簿,规范出入库审批签领手续。大有中心小学2020年6月末库存大米200斤,7月累计入库1000斤大米、出库1450斤大米,账面结余负250斤大米的问题为登记错误,总量吻合。大有中心小学食材出入库登记已规范,审批签领手续齐全。
11.关于“采购记录与菜谱记录等不一致。部分采购食材用于教职工加餐,港城中学教职工比学生多一个菜,且以教职工菜谱代替学生食谱”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完善了食堂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加强食堂采购管理,规范食谱制定与公示工作,职工餐与学生餐已分离并独立核算。港城中学、小尖中心小学,食谱、留样与采购的食材已完全相符。
12.关于“食堂出入库台账登记不全,物资管理不规范。双港中学食堂2021年采购蔬菜、肉制品、水产品、蛋奶、水果等未登记出入库单,以供应商的销货清单登记购货报销单默认入库,以每月食堂伙食支出明细汇总表默认出库;采购米油以供货方的配送单默认入库,米油的出库每周按天汇总在一张出库领用单上,部分领用单无领用人签字,出库单未设置教职工代表和物资保管员签字栏”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组织学校食堂台账管理建设培训,加强食材出入库登记管理,统一印制了食材采购出入库登记簿,规范出入库审批签领手续。双港中学食堂出入库票证,已规范审批签领手续。
13.关于“食材调料使用存在虚耗浪费。各校食堂默认采购食材当日出库,与实际不符。如5月8日巡察走访发现,双园路小学剩余2筐鸡蛋,却已账面出库”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学校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出入库审批手续,当日使用当日出库。双园路小学已加强食材调料成本核算,减少食材调料损耗,规范出入库手续;开展勤俭节约、培养良好饮食习惯的宣传教育,鼓励小份餐,推行“光盘行动”。东鸣湖实验学校处置泔水量已明显减少。
14.关于“未开展招标或缺少招投标资料。32所学校中大部分学校在食材采购环节进行了招标、询价,但是也有部分学校未进行招标、询价,双港中学、双港中心小学招标工作未邀请教育局工作人员参与”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8月11日,教育局组织召开学校分管食堂负责人会议,明确要求学校规范食材采购招投标及招标程序,局督查室、规财科、勤俭办等部门参与学校招标过程监管,监督招标评审、招投标资料把关,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均组织了规范的公开招投标。
15.关于“未严格审核竞标单位的资质。一是无营业执照。二是中标方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2023年秋学期,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均组织公开招投标。局督查室、规财科、勤俭办等部门参与招标过程监管,严格监督招标评审、竞标单位资质把关,规范招投标信息公告,杜绝不符合竞标条件的经销单位参与竞标。2023年秋学期,向阳中学、老舍中心小学中标单位资质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6.关于“中标单位超范围供应食材。七套中心小学2018年中标供应商‘铁柱蔬菜经营部’,营业执照登记时间迟于投标时间、超范围经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仅为蔬菜,实际经营存在肉类商品供给)”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2023年秋学期,七套中心小学组织了食堂采购公开招投标工作,局督查室、规财科、勤俭办参与了招投标过程,审核了投标资质,学校严格按照中标单位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履行合同,未超经营范围供应食材。
17.关于“未参与招投标的供应商进行供货。六套中心小学2022年秋学期招标蔬菜实际中标为天盛蔬菜配送中心一家,但实际供货单位为两家,另外一家为县开发区盈达生鲜蔬菜配送中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2023年8月,六套中心小学组织了食材采购公开招投标工作,与中标单位签订了供应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所有采购食材均为中标单位供应,已杜绝未经招投标的供应商进行供应。
18.关于“分管负责人对招投标业务不熟悉。双园路小学办公室主任兼司务长、教务主任兼后勤主任、财务会计都参与招投标工作,却都对食品供应商不熟悉、均未实地走访查看供应商门市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2023年9月,双园路小学聘请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食材采购公开招投标工作,局督查室、规财科、勤俭办参与了招标过程监管,规范招投标程序,学校及第三方实地查看供应商实体经营门店,学校参与人员能了解招投标工作,招标过程中均履行招标手续。
19.关于“财务管理不合规,白条列支费用。近一半学校存在伙食费收入附件不全,白条抵库入账,无领导审批列支费用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2023年8月23日,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学校购置大宗商品必须提供正式票据,不得以任何形式白条抵库,加大对票据审核,目前南河中心小学、东鸣湖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均为正规票据结算。
20.关于“会计核算不严谨,科目设置混杂。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部分学校食堂账面列支食堂员工工资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出具发票的单位与供货单位不一致。张集实验学校应付账款挂错供应商”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2023年11月8日,教育局规财科组织开展了全县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培训会议,明确要求各学校规范使用会计科目,统一使用财务软件,并加强对票据的管理。老舍中学、张集实验学校、双园路小学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21.关于“未执行任职回避,财会人才队伍短缺。大部分学校违反稽核规定,财务与出纳为同一人担任,全县32家学校食堂仅有25名财务人员,且多为非财务专业的教师转岗,业务培训较少,业务素质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
一是教育局已明确要求,凡是学校食堂财务与出纳人员由学校现有会计兼任的单位,食堂出纳缺口人员由学校协调,可以由学校教师兼职,有条件的学校可由具有财务专业背景的人员专职或兼职。
二是2023年11月8日,教育局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培训,对会计核算软件及操作进行了详细讲解,会计业务素质明显提高。
22.关于“列支其他费用,变相挤占学生伙食费。双港中学从食堂餐费中列支水电工工资;缴费陪餐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学校未补贴陪餐教职工伙食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2023年8月23日,教育局规财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各学校规范食堂支出管理,对各学校缴费陪餐制度作了明确要求。双港中学、小尖中心小学的问题学校已经整改到位。
23.关于“部分食材单价突破教育局指导价。双港中学食堂2021年4月22日、26日肉片每斤17元,4月29日猪肉每斤18元,5月4日肉片每斤18元,鸡蛋每斤4.3元。上述原材料采购价均高于县教育局勤俭办2021年4月12日发布的精肉每斤15.8元,鸡蛋每斤3.99元的指导价”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教育局及时公布大宗食材市场指导价格,要求学校采购同类、同质食材价格不得突破指导价格,食堂管理人员要及时将局指导价报校长及会计处,严格规范食材采购结算,坚决杜绝超指导价结算。双港中学已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大宗食材采购均未突破局指导价。
24.关于“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东鸣湖实验学校食堂灭火器没有定期点检;双园路小学食堂备餐区玻璃窗为上下提拉设置、易滑落伤人;部分学校菜谱中有鱼及油炸花生米,低年级学生食用易呛进气管,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督促、指导学校配足食堂餐厅消防器材,规范设置,专人管理,每月检查1次。各学校组织开展从业人员使用灭火器培训,扎实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提升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东鸣湖实验学校、双港中心小学、双园路小学、周集实验学校、黄圩中心小学等5所学校食堂餐厅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并要求各学校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开展全面自查,无消防安全问题。双园路小学食堂备餐区上下提拉玻璃窗已改为轻质素材并降低窗口高度,已消除隐患;2023年9月,勤俭办组织召开了食品安全会议,落实学校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合理制定营养食谱,按照学生年龄段饮食需求丰富食物品种,杜绝向低年龄段学生供应鱼及油炸花生米。
25.关于“安全培训、安全检查‘走过场’。大部分学校食堂安全自检自查发现问题无复查闭环材料及整改照片,未组织食堂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应急演练,无参加培训人员签名,无培训效果总结评价;黄圩中学2020年至2023年食堂月度安全自查记录未发现一个问题,安全自查明显走过场;部分学校未与总务主任、司务长等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2023年9月,联合市场局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培训;11月2日,联合市场局、疾控中心在双园路小学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进校园观摩活动,各校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现场参观了食材检测,并对日常管理工作进行培训;12月,各学校组织开展了食堂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应急演练,学校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对隐患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整改到位,对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并留有资料。周集实验学校制定了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已如实开展培训工作。黄圩中学已加强日管控工作,并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杜绝走过场。
26.关于“后勤服务、卫生条件仍需改善。走访发现少数学校食堂厨房地面有水渍、油渍,较为湿滑;双港中心小学食材贮存库房及加工区未设置灭蚊蝇设施”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健全了校园食堂管理制度,加强校园食堂操作间内外环境卫生治理,教育局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随机检查,学校食堂日常卫生已有很大改善,能及时清理食堂内部卫生,保持厨房地面无水渍、油渍。双港中心小学新改造食堂已投入使用,食材贮存库房及加工区已安装了灭蚊蝇设施。陈家港立礼小学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监管,明确要求从业人员不得佩戴戒指手镯,保持工人卫生。
27.关于“营养健康水平有待提升。县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早餐一直是葱花饼、煮鸡蛋、大米粥、榨菜,食物品种单一,长期基本不变”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落实学校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合理制定营养食谱,定期更换并丰富食物品种。对向阳中学、特殊教育学校菜品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提供一日三餐的学校,每天使用食材不少于12种、每周不少于35种,营养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步,我局党委将按照县委联动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常抓不懈、常态化管理,对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强化管党治党担当作为,局党委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加强对校园食堂的监督管理,统筹谋划食材招标采购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6781008;电子邮箱:xsjy008@163.com。
中共响水县教育局委员会
202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