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至5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水务局党委开展了巡察。7月14日,第一巡察组向水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长效保持,截至目前,共计3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理想信念教育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学习计划。严格执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响水委发〔2021〕7号),制定《2022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响水委发〔2025〕5号)、《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计划,开展学习研讨,吃深吃透精神。二是创建宣传载体。以水务文化墙、电子显示屏等为载体,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制作成电子图册进行宣传学习,印发《党建工作安排》、编制《水务系统党员应知应会手册》,引导党员干部学政策、学理论、学知识常态化,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巩固党员学习成效。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召开县水务系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各支部集中观看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班子带头学,并结合水务系统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提要求,推动理论指导实践。
2. 关于“理论学习不系统,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制定《2022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计划,常态化安排专题学习,组织学习交流,提升学习实效;利用统一活动日、《党建工作安排》,强化学习效能,加强对基层单位学习的指导与督查,集中调阅学习记录、学习笔记,通报基层单位学习开展情况。
3. 关于“对十六字治水方针学习宣传不够”问题的整改。
制作《水务系统党员应知应会手册》,将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十六字治水方针等内容纳入学习手册,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果,查漏补缺,在党员活动日时重点学习,用“十六字”方针武装每个人的头脑,学以致用,提高做好水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 关于“贯彻落实十六字治水方针不力”问题的整改。
①一是广泛宣传。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期间,在响水融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报道,联合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在政务大厅集中办公区大屏播放《地下水管理条例》视频、节水公益广告,悬挂横幅12条,发放资料1.26万份。二是严格执法。今年发放企业违规用水提醒函3份;超许可取水企业已重新论证并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未安装计量设施企业已安装到位,欠交水资源费已补征到账;对擅自凿的2眼深井进行了封填。三是创建载体。2021年节水载体创建完成省级节水型学校1家,市级节水型单位1家,企业3家,学校3家;2022年4月启动申报响水县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工作,10月9日通过省水利厅现场检查验收。
②镇区污水处理厂5月份随灌江水务公司移交至灌江控股集团,水务局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开展月度督查和季度考核,今年来累计检查15次,抽查工艺运行、设备运营、药剂入库、安全教育培训等,累计发现问题34项,运维单位均按闭环管理要求予以整改回复。
③一是海堤河十排断面水环境得到改善。今年在海堤河上游实施两座涵改桥工程,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改善了海堤河河流不畅的情况;河长科先后4次和管护单位陈家港水务站一起现场督查管护工作,重点督促管护单位做好十排断面、水厂取水口等河段管护保洁工作。二是全县国省考断面水质得到提升。5月25日,三长制办公室制定了《南潮河生态调水方案》,进一步优化调水路径,改善全县水环境;7月份,三长制办对劣五类水质点要求属地做好溯源排查及整改工作,各属地河长办及责任单位均按要求及时予以回复;狠抓省属黄海农场水环境监管及农场五排河闸监管工作,确保农场污水不进入南潮河。目前国考断面,尤其是南潮河等河道水质向好转变效果明显。
5. 关于“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
①6月12日、7月6日,供排水管理科先后组织科室人员学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为切实弄懂弄透相关知识,科室负责人在会上对相关文件进行了讲解和研讨。为确保供水安全,5月24日,局供排水管理科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对我县开展2022年城镇供水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6月1日,我局向灌江控股集团发送《工作联系函》,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限期整改到位。8月22日,局条线分管领导对供排水管理科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要求科室负责人举一反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②一是做好农污监管。定期会办施工方案、图纸审查等工作,组织人员现场督查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二是定期督查运维管护。对完成的10座镇区污水处理厂联网调试运维情况,已落实第三方运行维护,每月对运营方进行考核,采取打分制,低于90分的下发整改通知书予以整改。三是狠抓水质排放。沙荡村污水管网和处理站投运后,我局要求第三方定期出具水质检测报告,目前进水水质、水量稳定,出水感官清澈,尾水排放达标。
③我局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已进一步完善,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编制《2022年县水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强化来客登记,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办要求,全面做好系统内工作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局机关运用“打卡接龙”小程序,及时统计人员打卡信息,局属单位通过微信群在线上传单位职工核酸检测结果,全力保障水务系统疫情防控平稳有序。
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及时调整领导小组。8月8日,我局印发《关于调整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响水发〔2022〕30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安监科负责日常工作。二是进一步明晰安全监管职责。8月16日,我局印发《响水水务局关于印发<局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响水发〔2022〕32号)文件、《响水县水务局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响水发〔2022〕33号)文件,明确条线领导、业务科室的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管责任。三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安全生产工作周报月报制度,科室检查责任人员签字确认,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层层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四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3月8日,我局制定了《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业务水平。截至目前,我局已先后两次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针对“响水县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系统”仍然存在漏洞,复评结果为“极度风险”的问题,我局已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云等保”服务协议;针对“响管电专交〔2021〕10号交办函,反映该局20个闸站在防汛安全用电方面均存在隐患和缺陷”的问题,我局已组织20个闸站对防汛安全用电方面进行整改,各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形成用电安全整改情况材料;针对“苏水办运管〔2021〕11号文件通报新建闸在2020年6月评估为四类闸”问题,我局已将新建闸列入拆建计划,目前已形成新建闸拆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针对“苏水办运管〔2021〕11号对2020年度省级水管单位抽查发现,中山河闸管理所存在20个问题”问题,中山河闸管理所对存在的20个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并及时整改回复,按照闭环管理要求,我局对中山河闸管理所及时予以复查,复查结果为整改完成。
6. 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2022年5月16日,涉及水务的相关事项已全部划转交接至行政审批局。目前,涉及水务的三项行政许可已有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核发。
7. 关于“下属单位政企改革不彻底,名改实未改”问题的整改。
根据2022年5月11日县委书记办公会议精神,县水务局实行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改革。县水务局管理的灌江水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全部划转给灌江控股集团进行实质性市场化运作。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县沿海自来水公司、县运河自来水公司、县城市净水有限公司、县港城净水有限公司6个单位及所有职工于5月30日已全部划转。县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县水利物资有限公司及其潮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县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及企业性质人员也于7月份全部划转。
8. 关于“河长制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河长科队伍建设。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分别于7月20日,7月29日,9月7日组织集中学习,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压实每个人的工作责任,不断提升河长制工作执行力。二是加快幸福河湖建设。为确保完成今年市下达6条河道创建幸福河湖任务,今年自加压力确定9条创建目标,目前,已完成问题排查、河道划界、自评报告、水文化建设内容等基础工作。三是加大“两违三乱”属地源头治理力度。加大排查问题力度,由原先每季度巡查改为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全县河道巡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问题,推动问题整改。组织环保、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养殖尾水排放调查工作。交办黄海农场做好属地河道管护工作。对新荡分场156亩南美白对虾在5月21日交办后,加大巡查督查,协调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推动整改工作。
9. 关于“民生实事重点工程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灌河治理工程质量整改方案,2021年7月27日下发质量整改方案的通知,2022年10月9日市局组织专家现场查看,2022年6月14日以响政请〔2022〕44号文向市政府申请灌河治理工程移民征迁的市级初验。二是编制工程结算和决算。施工单位编制了响水县蒲港至三圩西闸段海堤防护工程已做工程结算及海堤应急加固工程已做工程结算;建设单位编制了海堤应急加固工程已做工程决算。三是县水务局2022年5月13日以响水请〔2022〕25号文向市局申请取消响水县灌河堤防汛道路工程桩号65+700~68+600段2900米防汛道路的请示。
10. 关于“县城多处河道水质不达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举一反三查清县城河道排污口,共排查出县城河道排污口35处,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二是加强县城河道水系疏通工作,6月30日,现场交办八排河施工阻水围堰,落实施工单位响水水建整改责任,消除防汛安全隐患。三是加强河道巡查管护,进一步落实城防所河道管护责任,做好县城区河道管护工作;为提升全县河道管护效果,河长科优化人员分工,将全县河道分为南北两块开展巡查管护的督查工作,做到每月河道巡查不少于一次。四是针对甸响河水质差问题,交办镇级河长落实溯源排查整治工作,向县级河长汇报,推动问题整改。五是9月份交办通榆河堤防所加强河道管护工作,进一步做好通榆河城郊结合部的河道管护工作。
11. 关于“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供水企业已于2022年5月30日移交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问题及时移交灌江控股予以整改落实。
12. 关于“部门履职能力弱,部分职能科室本职工作落实不到位,牵头不主动”问题的整改。
①10月17日,局制定出台了《响水县水务系统严格规范落实监管责任的通知》(响水发[2022]45号),进一步明确了涉水案件执法处置流程。11月5日,局举办县水务系统规范落实监管责任的学习暨行政执法培训,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
②截止10月10日,水利部下发的2019-2020年度14个疑似水土保持图斑已全部完成销号。其中13个图斑项目已补办水土保持方案,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同时获得了《响水县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现已完成销号;另有1个图斑为港城工业邻里中心建筑物外墙脚手架拆除项目,不涉及动土,已于9月29日完成销号。
③2022年以来水政监察大队共开展执法巡查150余次,出动人员达600余人次,立案查处4起,已结案2起,即将结案2起。每月定期集中业务学习,采取请进来方式,举办“以案说法、借案学法”专题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结合相关案例讲授水行政执法法律知识,为巩固学习成效,采取“拟案考法”形式,设置水事违法现场情形,进行水事案件查处模拟测试,进一步提升了全员执法水平。为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大队执法人员现已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件。
13. 关于“抓主责主业不够”问题的整改。
8月15日,局分管领导约谈提醒基层水务站主要负责人,要求各水务站不得借壳农民用水者协会参与水利项目建设;10月17日,局制定出台了《响水县水务系统严格规范落实监管责任的通知》(响水发[2022]45号),11月5日,组织了全系统进行了学习,并要求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严格按文件执行。
14. 关于“行业管理水平一般”问题的整改。
①5月28日,我县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单位、镇区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响水县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响水县开展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6月22日县政府召开了达标创建工作推进会;7月31日,达标建设工作通过市局审查已上报省厅,10月9日,通过省厅现场验收。2021年9月因地下水位下降被省环保厅约谈后,对全县地下深井进行排查,完成了13眼的封存、封填任务,保证了地下水位逐步回升。
②今年来共开展日常巡查和“防汛保安和水文监测环境及设施保护”、鱼罾鱼簖和网箱养殖专项整治“回头看”等专项巡查36次,现场发现和处理各类涉水违法行为11起。创新无死角巡查方式,把日常执法巡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会同公安、海事、交通等多部门联合巡查、专项督查等形式有机结合,形成“1+N”的新型执法巡查机制,大大提高了巡查覆盖面和水事违法行为查处时效,充分发挥了水行政执法的震慑力,灌河水域岸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河湖“清四乱”等成果得到切实巩固,有力维护了全县水事秩序的安全稳定和水环境的持续向好。涉及黄河故道干河治理工程弃土相关人员已被立案查处追责。
15. 关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安装定位系统。两辆公务用车已安装gps定位系统,并与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系统衔接,在公车系统中新建单位公车管理子系统,实时掌握公车信息。二是严格履行手续。按照《响水县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要求,印发了《关于加强机关租赁车辆管理的通知》,要求局机关科室按照租车管理办法,一事一租,实行租前审批、租时监管、租后结算申报程序,并逐级签字,保证租车手续合理合规。三是实行定点维修。根据《关于2021-2022年度响水县公务用车、执法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的通知》要求,目前所有车辆维修都已到指定单位维修。四是及时退还借用车辆。8月25日水政监察大队将借用的车辆退还灌江水务有限公司,并办理交接手续。
16. 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对差旅费报销手续、审批程序、财务监督等进行明确规定,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二是巡察反馈的具体人具体事已全部整改到位,对报销手续不全的进行了完善,对超标准报销和应个人承担的费用已全部退还。
17. 关于“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形”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对相关费用报销手续、审批程序、财务监督等进行明确规定,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二是巡察反馈的具体人具体事已全部整改到位。无依据发放津贴补贴、超标准使用工会费全部退还单位账户,对违规报销花草费用当事人进行约谈提醒。
18. 关于“日常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响水县水务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2022年已经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相关固定资产已计入固定资产台账;局办公室已完善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领用手续。二是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2022年度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已将所有的资产出租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三是严格执行《响水县水务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打印管理。四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不再从下属单位借用经费。五是局审计科对涉及有专项资金的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局分管领导于9月29日对中山河闸、通榆河堤防管理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各责任人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19. 关于“违反会计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7月12日召开白条列支工程款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对待,规范单位工程列支手续,确保资金安全。二是印发《关于严禁白条列支工程款问题的整改通知》,下发局属各单位。三是经局财务科、审计科对局属各单位2022年账务检查和督查,未发现白条列支工程款现象发生。
20. 关于“防汛防旱物资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
7月29日分别成立了防汛抗旱物资清查领导小组和防汛抗旱物资报废处置领导小组,对6800件过期救生衣进行了报废焚烧处置;对97400条过期编织袋按程序进行了拍卖。8月12日,制订出台了《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制度》。
21. 关于“融资成本高、偿债压力大”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已移交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整改落实。
22. 关于“工程项目各环节内部循环”问题的整改。
一是原属局管理的灌江水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职工已于7月13日前划转给灌江控股集团。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程序,所有工程项目以局文件报响水县行政审批局审批立项,项目招投标、项目验收全部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保证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工程建设程序合理、合法、合规。三是招标文件严格落实《县水务局关于加强水利水务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响水发〔2022〕18号)规定,文件审查事先向规划基建科报备,规划基建科参与并监督,项目开标前按照有关规定,向纪委派驻组报备,同时向规划基建科报备,纪委派驻组、规划基建科派员参与监督开标评标现场;评标完成后,规划基建科对中标公示文件进行审核,形成有效监管。
23. 关于“未明确牵头机构负责项目实施。”问题的整改。
一是供水、排水项目已全部移交至灌江控股实施;二是严格落实《县水务局关于加强水利水务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响水发〔2022〕18号)要求,招标文件审查事先向规划基建科报备,由规划基建科参与并监督;三是各条线项目前期全部在响水县行政审批局立项(其中省基本建设工程与农水项目在省里立项),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招投标,项目工程由水利建设基本建设处和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组织实施。
24. 关于“招投标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水利水务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响水发〔2022〕18号)要求,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招标公告报局政策法规与水资源科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招标;二是招标文件严格按照程序,事先由规划基建科审查,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纪委派驻组报备并参与开标监督,评标完成后,规划基建科对中标公示文件进行审核。三是组织各工程承建部门工作人员加强招投标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增强人员程序意识。
25. 关于“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问题的整改。
响水开发区四排河改道工程8月份已完成工程完工验收,9月份移交属地经济开发区投入使用。目前已协调灌江水务公司将四排河改道工程列入竣工审计计划。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建设程序,严格工程计量核对,狠抓资金结算管理,确保工程款按照合同支付。
26. 关于“工程存在层层发包、转包现象。水建公司将其中标项目分包、转包给水利物资站、打井队及乡镇农民用水者协会承建”问题的整改。
①涉及水建公司、物资站、打井队等单位存在的工程分包问题及时移交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整改。
②8月15日,农水条线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条线分管领导对各镇区水务站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严禁镇区农民用水者协会直接承担或参与转包、分包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要求镇区农民用水者协会严格按照协会管理有关规定,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7. 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工程建设基建程序,要求各工程项目承建科室、单位对照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标准,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工程管理资料手续完备,确保项目审批、实施、竣工验收等各环节有关文件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确保资料无缺失遗漏。二是组织各工程项目承建科室、单位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巡察点出的相关工程项目存在问题查漏补缺,所有问题现均已整改到位。
28. 关于“持续抓党建工作不够扎实,“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3月5日,局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水务工作会议。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3月5日,局党委分别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6月14日,印发《县水务局党委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内容。三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领导班子成员在重点时段、重要节日前均与所分管条线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约谈提醒,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今年先后有22名同志受到相关领导的约谈提醒。
29.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业务培训精细化。召开党务工作例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一同学习《水务系统党员应知应会》,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党员发展等业务知识进行培训》,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二是组织活动规范化。加强对基层支部党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要求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主题、丰富内容,学习不走过场,活动不流于形式,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三是台账资料标准化。要求各单位明确一名工作认真细心、责任心强的党员担任党务工作者,规范活动记录,确保台账原汁原味,连贯清晰;组织支部互查互评,达到互学互促效果。
30. 关于“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①一是于2022年11月召开党务工作例会,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参会,会上对基层党建业务开展培训,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概念、召开程序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将打井队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没有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进行反馈,该支部于8月19日召开党员大会通报该问题,支部书记进行主动检讨,并带领全体党员学习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
②涉及到县自来水公司支部问题及时移交灌江控股整改。
31.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人员岗位调整后涉及支部负责人及时提请党委研究,配备到位。二是经9月党委会研究,海堤所选举支部委员无效,9月23日,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到海堤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宣布撤销违规选出的支委身份;三是立行立改,4月8日,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局党委递交《关于成立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的请示》,4月22日经局党委讨论研究,同意成立“中共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并进行批复。
32. 关于“党务工作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①一是于2022年11月召开党务工作例会,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参会,会上对党费核定标准、收缴规范做明确要求,制作《水务系统党员应知应会手册》,对党费收缴标准、不缴纳党费后果做明确说明;二是对党员档案进行整理,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党员档案存入人事档案,对退休、无人事档案的党员,党员档案统一管理,制作电子目录。三是召开发展党员专题培训会,发放《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三字经”对照表》,对发展党员具体流程进行讲解,党委认真审阅材料,严把党员发展关。
②涉及到县自来水公司支部问题和预备党员李某问题移交灌江控股整改。
33. 关于“党员违规违纪情况多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作《水务系统党员应知应会手册》,将入党誓词、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四风”等内容纳入其中,通过随时翻阅、随时学习、随时对照、随时检查强化作风建设。制定《关于重申县水务系统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通知》(响水委发〔2022〕15号),对有关作风建设要求又作了进一步规范;二是开展“县水务系统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县委巡察水务局反馈的有关作风建设问题和今年来水务系统人员被立案调查及党政纪处分情况,以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开展“节日约谈”“廉政家访”,在重点时段、重要节日前均与所分管条线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约谈提醒,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今年先后有22名同志受到相关领导的约谈提醒。
34. 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严格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局党委《关于印发〈中共响水县水务局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响水县水务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响水委发〔2021〕6号),推进党委会议事决策进一步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今年以来,党委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明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要求,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并请县纪委派驻组参加,征询派驻组意见。
35. 关于“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水务局政企分离改革已到位,554名企业人员已划转到位;2022年招录事业编制人员7名,退役士兵安置人员1名,全部按照程序考察备案并办理入编手续。
36. 关于“内部管理松懈”问题的整改。
①一是及时调整人员签到表。根据单位新进人员和退休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机关人员签到表,并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统计机关考勤情况并进行通报。二是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机关请销假程序,要求请假人员严格执行请销假手续并报局办备案,请假2天报分管领导、3天报主要领导,同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出市离响人员请假需向主要领导报备。
②对各单位考勤严格管理,请假条写明请假事由,经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审计科)备案;对1名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清理并核销编制。
37. 关于“‘三超两乱’治理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设置岗位和干部职数,执行选配干部预审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单位、部门已予以纠正。二是通过政企分开改革,企业性质人员已回到灌江控股及其子公司上班。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6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水源地保护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尽快实施取水口迁移工程。目前,项目迁移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研已编制完成,目前正在督促灌江控股向县行政审批局申报建议书和可研的批复,争取早日实施。二是切实做好水源地保护监管工作。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积极开展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编制完成《响水县通榆河洪圩水源地保护设施提升方案》,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三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需求,缓解县城供水压力,计划在县残联南侧建设县城二水厂,县城饮水安全水量扩容工程。目前,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已完成。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灌江控股集团加快运河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水量扩容项目进度。
2. 关于“水利资产管理不善、存在流失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竣工审计项目12项,11项供水、污水资产因企业改制已移交县灌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灌江控股入账,1项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属于非经营性河道疏浚整治项目,按照苏财规[2017]40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不能形成资产交付。二是对竣工项目进行审计,现已完成审计6项、初步完成审计4项、免于审计1项、正在审计5项,移交灌江控股财审部门委托审计3项。下一步,我局将推进项目审计,审计完成后形成交付使用资产移交资产管理单位入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 关于“内部审计功能弱化”问题的整改。
按照年初审计计划,对局属17个单位进行了202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已完成6家单位审计报告,其余11个单位已完成基础资料;对系统2021年度部分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委托江苏众研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对物资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11月份出具审计报告。下一步将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进度,确保按序时完成年度内部审计任务。
4. 关于“宕欠公款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宕欠公款个人部分已退还到单位账户。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巡察要求,对宕欠公款单位间的往来已经进行进一步核对,分类清理。
5. 关于“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干部任用程序,坚持沟通和岗位、编制、职数预审制。完备干部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党委研究讨论人事任免事项有关规定,使用干部任免专门会议记录本规范记录。按照《干部选拔使用条例》,规范党委会讨论人事程序,党委委员逐一表态,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等记录材料,并及时归档。下一步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消化混编混岗人员。
6. 关于“上级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落实有始有终。下一步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对混编混岗、违规任免干部问题进行整改,理顺岗位、编制、人员关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6886186;电子邮箱:swjzzrsk@126.com。
中共响水县水务局委员会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