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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县纪委监委党风室 | 作者:pro677b65 | 发布时间: 2023-01-10 | 7155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3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对我县近期查处的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响水县人民医院原卫材科科长、耗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爱兵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响水县人民医院原卫材科科长、耗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爱兵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07年春节前至2018年,王爱兵在任县医院卫材供应科科长、耗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65次收受卫材供应商贿送的现金、超市购物卡、中石化加油卡、烟酒等合计76万余元。王爱兵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王爱兵被开除公职,没收职务违法所得。2022年9月响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爱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响水经济开发区黄河居委会党总支原书记、主任潘恒余等人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问题2018年2月11日,时任经济开发区黄河居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潘恒余、副书记毛士选、居委会委员戴广杰3人商定以征地杂工等名义发放津补贴10500元,其中潘恒余领取1000元,毛士选、戴广杰分别领取950元;同年6月18日,潘恒余和戴广杰又以其他名义发放津补贴12650元,潘恒余、戴广杰分别领取1000元。2022年11月,潘恒余、毛士选、戴广杰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津贴已全部退回黄河居委会集体账户。

响水县六套中心社区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原主任王卫公款购买烟酒问题 20142016年期间,王卫安排工作人员到超市购买烟酒并挂账,每年春节超市老板凭挂账记录向村建办会计报结账。期间,合计列支烟酒款6670元,并于2016年2月全部结清。王卫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9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年关也是“廉关”,节点即是“考点”。春节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永远吹冲锋号。要不断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守纪律规矩不放松,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常抓长管,早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让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自觉。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真抓实干、团结奋斗,以好作风好形象奋进新时代!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等享乐奢靡问题严查快处,及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以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助力构建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