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安排,2023年7月5日至9月10日,县委联动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7日,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政治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县委联动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主动认领问题,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11月7日巡察反馈会结束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研究整改工作的框架思路。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等工作。同时,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联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12月6日,民政局党组召开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颜如曜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逐一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注重标本兼治,强化实际运用。深化落实联动巡察新要求,以反馈意见的整改带动全面整改,切实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当前民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当下改”的有举措、“长久立”的有机制,紧盯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深入调查研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各项巡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切实提升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推动责任落实,狠抓巡察整改。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对党忠诚、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扎实做好联动巡查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巡察反馈指出的46个问题共制定147条措施,目前已完成41个问题130条措施,还有5个问题17条措施正在整改当中。
二、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46个问题,我局党组制定整改措施合计147项,已完成的整改措施130项,整改率88.4%。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 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按照《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中心组每月召开一次学习会,2023年11月-2024年1月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3次。二是利用局党组会和“三会一课”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二十大报告等篇目进行学习,切实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三是2024年1月25日,对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进行了专项检查,以查促学、以学促践,努力形成学习篇目齐全、记录内容详实的严谨学风。
2. 关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成效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响水县民政局2023-2024年度党员冬训工作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提高全局党员思想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响水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思想和组织保证。二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局党组始终将坚持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全县民政系统作风教育专项行动,已开展13次集中学习,4次业务讲座,13次心得交流,收到调研文章83篇,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小事221件,全系统的精神面貌和服务意识得到了显著提升。三是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工作责任,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各党支部扛起直接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学习教育动真格、见真效。
3.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根据《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响民组〔2023〕12号)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二是2023年12月26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会议,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讲评,并对2024年度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2024年1月15日、2月5日分别召开月度研判工作会议,围绕重点关注方面问题,全力做好防范化解工作。三是2024年1月11日下午,在县会议中心组织开展全县社会组织负责人政策业务培训,县民政局社会组织负责人,就全县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开展专题辅导。
4. 关于“执行上级规划任务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响水县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响水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响水县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养老意愿调研报告》,为我县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规划引领,为制定适合我县的养老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二是委托专业第三方对我县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养老意愿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我县老年人生活现状、收入结构、自理能力等,研究剖析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或社区养老的疑虑、养老服务推进的实际困难和原因,为政府制定适合我县的养老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三是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员共111名,其中持证人员80名,养老护理员持证率72.1%,达到本级养老规划预期性指标。
5. 关于“部分省级民政项目资金未使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做好为民实事项目建设工作,强化跟踪督查,确保按时序完成项目建设,进一步严格项目资金使用日常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金支付到位。二是已对南河镇太平村、大有镇大有居、小尖镇豫顺居等七家改造提升项目进行验收,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总计70万元。 改造后以“为民、便民、惠民”为主题,使用全省统一的便民服务视觉标识,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村级组织能够承接的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在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实现让群众办事少跑腿。三是2021-2022年我县共收到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1310万元,截至2022年底,账面反映有264.45万元未使用。主要原因是当年实施部分养老服务项目,签订合同条款约定付款方式分3年结清,未到规定付款时间,该款项已在2023年市委巡察之前已全部使用,并通过省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考评。
6. 关于“牵头工作开展不经常”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出台2024年度未保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要点,牵头定期召开未保成员单位会议,坚持定期研判,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全面健康发展。二是2023年10月22日召开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个案难题、认真落实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社会救助提质增效,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全县已为28名特殊困难人员列入社会救助,帮助解决生活困境。三是2023年12月20日,召开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关于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3〕58号)、全国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结合本部门职责就如何做好老年助餐服务作工作交流。
7. 关于“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已将全县20家长者幸福食堂纳入安全检查服务范围。2023年12月28日,组织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安全员在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开展民政系统全要素全过程应急疏散演练,按照分工进行人员分组,实地参与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增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疏散逃生能力。二是2023年11月24日,分两批在局西二楼会议室,邀请消防专业人士对各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管理员、安全员、安全巡查员等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升参训人员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7家在业农村敬老院均已落实消控室双人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8. 关于“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未进‘窗口’”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将地名命名、更名审批纳入权力事项情况清单当中。二是加强与县委统战部门对接,配合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等工作。三是强化民政服务窗口建设标准提升,积极做好地名备案审批等工作。
9. 关于“惠民服务政策知晓率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不断加大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宣传引导,督促村居落实一名两委成员,专职或兼职协助办理民政业务、宣传民政政策。二是印发《响水县惠民殡葬政策》活页宣传资料,明确惠民补助政策标准及补助范围,在村(居)委会、殡仪馆等公共场所投放,加强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三是为村居民政服务窗口放置放置盐城市民政惠民政策“明白卡、幸福码”,通过公示栏张贴新增低保、特困及临时救助进行公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四是投入2.7万元印制困境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折页3万份,通过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困境儿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群众知晓率。五是在《响水日报》开辟“民政之窗”专栏,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工作职责,对各类民政保障政策进行专题宣传,帮助群众解疑答惑。
10. 关于“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低保、特困人员信息与人社、殡葬等部门信息比对,强化动态管理,主动发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帮助实施救助。2023年城乡低保新增776人,退出709人,不断提高低保精准救助率。二是积极开展数据比对核查工作,重点核查企业就职、在岗在编等人员违规领取残疾人补助问题。对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各镇区进行核实,对不符合领取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及时清退。整改以来,共查询清退不符合条件残疾人202名。三是关于近三年来全县有26人死亡后领取尊老金问题,其中3名老人不存在死亡后继续领取尊老金的情况,符合尊老金发放相关政策规定;其余23名老人多领款项已追缴至县财政账户,共11800元。下一步将督促镇(区)认真做好尊老金动态管理及资金发放工作,提升高龄津贴发放精准度。
11. 关于“困境儿童保护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已明确专人上门清查,回收相关配置物资,同时撤销五河居委会“关爱之家”场所。二是对新建、已建的儿童“关爱之家”委托第三方公益组织运营,留守困境儿童提供关爱帮扶等专业化服务。三是积极做好与县教育局对接,加强对20家“关爱之家”场所运营管理,为留守困境儿童提供课业辅导、精神慰藉、安全教育、亲情联络和兴趣拓展培训等活动。
12. 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群众期盼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已制定《响水县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响水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响水县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养老意愿调研报告》,为我县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规划引领,为制定适合我县的养老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二是我县黄圩镇敬老院、安康养老服务中心和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3家养老机构已落实内设医疗机构,其余10家均与属地卫生院签订合作协议,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等服务。目前我县公办养老机构已有4家实现公建民营,分别是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常青树南河院、九如城小尖敬老院、松子养护院(陈家港敬老院)。三是已落实属地政府、社区明确专人和未交房开发商对接办理移交手续,按照养老用房标准装修到位后移交属地政府。积极配合发改、住建和相关镇区做好老旧小区和新型安置小区配置养老服务用房工作。四是通过发放宣传单页、组织助老员和网格员深入老年人家中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已和上海天与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南京索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盐城福寿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延伸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为社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洁、助浴等服务。五是全县177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20家长者幸福食堂,建成后均正常运营,为周边老人提供助餐、休闲娱乐等服务。六是常态化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为58名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发放入职补贴5.2万元,吸引养老护理持证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目前我县养老机构护理员共111名,其中持证人员80名,养老护理员持证率72.1%,达到本级养老规划预期性指标。
13. 关于“推进基本社会治理工作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配合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健全县域社会治理体系行动方案》,进一步健全我县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互联互通、便捷高效的网格化服务管理网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新提升。二是创新协商形式,依托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小组会议等载体,拓宽居民和基层政府、自治组织、社会组织、辖区单位等各类主体协商议事的载体和途径,完善居民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三是督促镇区指导村居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规范化的村务公开栏,凡村级集体一般工作和重大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相关事项,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构建农村基层干群之间的“连心桥”。四是精简优化村级服务台账,将原有村(居)委员会的53个村务台账资料,优化精简至25个,全面规范治理村务管理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水平。
14. 关于“镇区社工站运营质效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坚持客观性、专业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为原则,围绕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成效三个方面制定了《项目评估规范指引》,督促各镇区按照规定设置独立的办公区域。二是投入18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营镇区社工站,招聘的28名专职社工有26名分配至镇区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民政和社工站工作力量。三是积极开展基层民政全领域服务工作,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社工站已开展活动40余场,对民政条线工作形成有益补充,通过微信公众号发表的图文29次、响水融媒体平台报道3次、市级报道1次。四是加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考前培训工作,努力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
15. 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出台《关于认真做好全县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有力有序推进全县社会组织年检工作,2023年,已有226家参加年检年报,年检率为43.67%,年报率100%。健立“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动272家低效社会组织全部退出。二是对在职人员在社团中兼职事项严格把关,规范在编人员在社会组织中兼职,对因工作需要确需兼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三是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要求符合参加等级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应评尽评,2023年我县共有5A级社会组织1家,4A级社会组织4家,3A级社会组织30家,2A级社会组织3家,1A级社会组织4家。四是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民政部门检查实施清单实施监管,县级民政部门有权限的3个事项已全部认领,监管数据覆盖率达100%。五是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定期向省级商会和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推送我县惠企政策,大力宣传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亲商爱商的优良环境,将市级131家行业协会商会按行业类型进行分类,分解到25家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对接,确保市级协会商会对接实现全覆盖。今年我县营商环境在全省进位17位。
16. 关于“监督检查和执法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引导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2024年1月新增8人考取《行政执法证》,目前全局共有持证人员10人。二是加强社会组织领域监管执法,会同相关业务(行业)主管单位做好“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排查工作,全年共注销“僵尸型”组织272家。2023年共开展日常检查15家次,并认真做好卷宗的整理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我局联合水务、公安、消防、住建、人社、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检查4次,抽查事项清单、检查结果登记表、行政执法抽查情况清单根据要求均已在平台公示。
17.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按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题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安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二是年底召开党组会,分析研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听取班子成员和下属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认真做好引学、带学、促学活动,不断提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
18. 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负责同志全程列席会议。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全年累计召开会议17次(其中研究资金支付11次、其他事项6次)。二是组织学习上级各项财经纪律,认真规范资金支付程序。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按程序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规定,并形成会议记录。
19. 关于“防范廉政风险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出台民政局党组《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的通知》(响民组〔2024〕1号),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重点对象、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列出风险责任清单,逐条销号。二是组织开展廉政教育,通过收看专题片、教育基地现场教学等方式,坚持把日常学习教育贯穿在工作的始终,党员干部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范落实警示教育效果。三是开展谈心谈话提醒活动,在中秋、元旦、春节等主要节日期间,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提醒,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增强源头防腐能力,确保本单位政治生态良好。
20. 关于“存在慢作为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1月底,已完成全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价格核定工作,将惠民殡葬的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200元上调至1450元每具。二是结合全县殡葬车主工作例会,积极做好殡葬服务收费项目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殡葬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收费。三是落实殡葬服务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禁超范围违规收费。
21. 关于“工作作风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日常考勤,办公室对落实考勤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凡是提出请假的人员全部书面履行请假手续。二是对于“新建居民小区进行命名批复”的政府职能,根据要求,此项职能已于2022年5月1日前移交至县住建局。三是认真组织学习《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等政策性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技能,认真审核申报资料,以务实、端正的的工作态度,切实做好全县地名管理各项工作。四是关于“民政救灾物资未移交”问题。我局已于2023年11月7日发函至县发改委,已落实物资交接手续。
22. 关于“部分殡仪服务收入坐收坐支”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殡仪馆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落实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原则上禁止进行现金存取事宜发生。二是严格资金支付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三是明确工作责任,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定期开展自查行动,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23. 关于“费用报销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超额支付费用已全额追回,已严格做好合同审核工作,针对具体条款进行严谨分析,确保指代明确、用词规范且无歧义。二是及时结算对外公务业务费用,不得发生跨年度结算情况。2020年4月30日募捐办报销2019年广告印刷制作费2810元。此费用为2019年11月份广告公司制作彩票宣传海报,该发票应在2019年底报销,但由于广告公司未及时开票结算(开票日期为2020年3月5日),该费用在2020年4月30日支付,导致跨年度支付。三是2020年7月29日无合同情况下支付陈港营业厅房租费10500元,当时已签订合同,但未作为附件附在发票后面,目前已整改到位。四是2020年6月30日募捐办开事业单位往来发票收取彩票投注机押金15000元,单位未收到款项(此票未作废装订在账册中)。该事业单位往来收据(彩票投注机押金15000元)存根已作废,当事人未安装彩票投注机,没有发生经济往来,已整改纠正到位。
24. 关于“房产租金收缴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相关规定要求和合同约定,做好县社会福利院维护费用的收缴工作。二是做好第三方的约谈工作,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维护费。三是两间交由福寿康养老服务公司的办公房,落实清退整改。
25. 关于“违反财政直付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规范资金支付流程,严格按照招标合同要求和工程进度进行资金的兑现工作,坚决杜绝工程项目资金直接打款给个人行为,落实资金管理程序。二是2022年8月福彩大厅保洁费800元由龚剑个人先行垫付(保洁人员要求活干完当时结账),导致保洁费800元打款给单位个人龚剑。福彩大厅办公室护墙板装饰项目,目前已完成整改。三是六套福彩换彩票机主屏费1500元,当时电脑公司要现金结算,不赊账,龚剑先行垫付,导致换彩票机主屏费1500元打款给单位人员龚剑。已落实整改,今后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6. 关于“内部审计制度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内审队伍建设,已配备2名内审人员。二是2023年8月,委托盐城安顺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局现有实物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三是今后将按年度分别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财务管理收支情况进行内审管理,认真落实“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27. 关于“个别工程项目签证增项较多,签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工程预算的编制,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预算编制,力求精细精准。二是严格项目建设程序,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工程合同进行施工,加强项目资金和工程增量的管理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工程总增量不超过中标价的10%进行工程最终结算,加强项目资金和工程增量的管理工作,杜绝各类违规问题发生。
28. 关于“工程项目先施工后招标、项目预算未送审”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招投标程序,达到招投标条件的全部进行招投标并完善相关手续,强化财务审核审批机制落实。二是规范落实项目实施前的预算工作,规范招标、预算审计、结算审计等项目手续。三是定期深入施工现场,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采用日常监督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进行常态化监督审计。
29. 关于“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按照县纪委有关规定,公务车辆已实行统一管理,业务车辆已做好车辆标识整治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公车使用一律提前与办公室预约用车,按管理权限审批后做好保障服务。三是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实行单车里程、油耗、维修费用核算,严格执行定点油卡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
30. 关于“在协会中兼职取酬”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2022年经县慈善总会和县民政局会商,由编办备案,并报县政府批准,由民政局代为招聘公益性岗位。根据慈善会《章程》第四十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参考周边市区慈善总会工作人员的待遇情况,以及工作实际情况(需要经常自己开车到乡镇核实困难户,回访等产生的交通和误餐)给予每月1100元的工作补助。
31. 关于“部分慰问金发放依据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提前谋划,对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孤困儿童、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应排尽排、不重不漏”的原则进行全面排查筛选,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做好春节走访慰问工作。二是明确救助条件,系统内慰问对象需经研究后实施,规范落实费用申领、报销工作制度,严禁“人情慰问”。三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相关科室认真做好慰问方案编排工作,确保应慰问对象全部慰问到位,严禁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32. 关于“党组会议与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边界尚未厘清”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月24日,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提升局党组成员的理论基础和思想认同。二是严格执行局党组会、局党政领导班子会相关议事制度。三是严格把关研究事项,确保不出现重复研究和议事范围不清楚的现象发生。
33. 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党组会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二是2024年1月24日,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内容,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议事决策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三是按照“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所有事项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
34. 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明确民主生活会召开的要求和步骤,会前组织专门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广泛收集意见,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二是2023年12月6日,召开了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制定会议方案,明确会议主题,局党组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剖析根源。2024年1月24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相关内容。三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目标、措施,真正达到了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35. 关于“换届选举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2024年1月24日,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关于党组织换届选举内容,确保在在今后换届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选举,杜绝违纪现象发生。
36. 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根据组织生活会内容和要求,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勇于剖析原因,找出不足之处,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相互批评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敢于触及思想灵魂。三是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好支部组织生活会,明确纪律要求,不得无故缺席。
37. 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月24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内容。二是严格落实主体工作责任,强化党务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全局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要结合年度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党员发展的相关工作要求和纪律规定,确保今后党员发展工作科学规范。
38. 关于“社会组织党建未抓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强化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党建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二是配合县“两新”工委,规范社会组织党组织设置,优化党员队伍结构,鼓励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党员队伍中。三是加大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认识和支持。目前,已督促1家社会组织成立基层党组织。
39. 关于“三超两乱等专项清理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严格规范人事管理和临时人员使用,落实“三定方案”明确的岗位职责,及时纠治混编顶岗情况发生,规范落实科室挂牌工作。
40. 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月24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内容。二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履行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坚持“德才兼备”好干部标准和正确用人导向。三是规范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征询、谈话审批等工作。认真做好选拔干部文书档案规范工作,对已归档文件进行整理完善,及时做好补充完善工作。
41. 关于“部分事业单位职能未发挥”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不同部门的职能进行分类和定位,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使职能相互衔接、相互协调。二是严格落实属事业单位的绩效评估和年检申报工作,积极发挥公益服务职能。三是合理制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加强内部培训、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力量,提升服务社会保障效能。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7个措施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殡葬惠民服务和管理责任落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违规建造和销售超规格墓穴的村级公益性公墓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督促镇区限期整改到位。其中,经济开发区已拆除违规墓穴12座。二是5家未回收村级公益性公墓已下达公墓回收交办单,督促尽快完成公墓回归村(居)集体所有。三是根据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散坟整治改善农村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响政办发〔2021〕22号)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重点区域以外、老坟场等范围内的散坟整治,积极争取县人民政府领导支持,全力推进散坟整治工作落细落实。四是每月定期召开全县殡葬车辆驾驶员工作例会,强化日常教育监督。严格按照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尊重丧户自愿,严禁捆绑服务现象发生。
下一步打算:明确整治工作责任,安排专人督导检查公墓回收工作,严格落实散葬坟墓管理政策,做好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2. 关于“宕欠公款”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所有宕欠公款进行分类,摸清底数,查明原因,采用合理方式进行催收或者核销。二是严格落实清收催缴责任,正在组织相关人员与欠款人员进行联系,通知其完成欠款催收工作。三是重视内控制度完善和借款规定执行,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下一步打算:细化相关科室(单位)公款催缴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涉及欠款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清缴工作。
3. 关于“岗位任职不适当”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排查系统岗位混编情况,结合工作需要,适时进行组织调整。二是组织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照全系统人员任职情况进行梳理,深入推进混岗问题的全面整改。三是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积极培养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后备干部队伍。
下一步打算:对人员调整工作进行认真调查研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合理配置人员使用。
4. 关于“变相发放福利补助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对反馈问题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确保追缴工作有序开展。二是针对吕某的违规领取“特岗津贴”的事宜,已移交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开展催缴工作,殡仪馆多次到军人事务局进行协调,目前正在协调推进当中。三是针对此类事件在系统进行举一返三,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下一步打算:积极做好其思想转化工作,动员所在单位开展教育谈心工作,尽快完成欠款催收任务。
5. 关于“殡仪馆车辆管理不到位问题未落实整改”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各镇区殡葬服务车辆办理营运许可,规范殡仪车营运资质和营运许可。二是19辆殡仪车辆正在申请办理营运资质和营运许可,7辆殡仪车辆正在办理解绑手续,脱离殡仪馆挂靠管理。三是与殡仪车驾驶员签订车辆行驶安全责任状,落实车主的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下一步打算:督促相关镇(区)严格落实车辆整改工作要求,明确车辆解绑时限,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步工作中,局党组将以落实巡察整改问题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和落实党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切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坚持党建引领,勇于自我革命。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坚持党建引领不动摇,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分析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不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加强党对民政工作领导、深化民政改革创新的过程,以更实举措更优作风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7061600、87061677;电子邮箱:xsmz87061600@126.com。
中共响水县民政局党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