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湖县纪委监委对上冈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党总支副书记、副局长王加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加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法决定套取集体资金、财政资金用于本单位违规支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加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加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