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响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响水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县纪委 | 作者:响纪通 | 发布时间: 2018-05-14 | 6517 次浏览 | 分享到:
  响纪通〔2018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响水镇潘庄村党总支书记王所来等人违规支出村级招待费问题。因土地确权测绘工作、支部活动、迁坟、土地流转等事务,2015年至2016年期间响水镇潘庄村违反规定支出村级招待费2.23万元,其中村党总支书记王所来、村委会会计周序礼经手发生招待费计1.88万元,所发生费用经村委会主任刘长宝批核均入村规定账户报销支出。201832日,响水镇党委分别给予王所来、刘长宝、周序礼党内警告处分。

2.六套中心社区六套居党总支书记孙卫东等人虚构集体费用解决个人接待费问题。六套居党总支书记孙卫东和居委会干部王化才以村级运转经费名义从社区农经中心领取8000元。20139月,王化才让六套羊肉馆老板董某以维修南大渠名义开具领条支付个人招待费用8000元,后经孙卫东批核入居委会账户报销。2018113日,县纪委分别给予孙卫东、王化才党内警告处分。

3.小尖镇土桥村党总支委员汪为国违规发放春节福利问题。2013年春节前夕,时任小尖镇土桥村委会会计汪为国明知给村干部及党员发放福利不符合相关规定,却擅自给土桥村干部每人发放100元、土桥村党员每人发放50元作为春节福利,合计花费4400元。20133月,汪为国将发放福利票据入村账报销。 201711 22日,小尖镇党委给予汪为国严重警告处分。

4.六套中心社区唐友村委会主任李从亮等人利用集体资金支出羊肉款问题。2012年前后,唐友村委会主任李从亮、时任唐友村党总支书记于广成、时任唐友村计生专干徐广楼多次个人赊账买羊肉。201322日,李从亮、徐广楼用当日领取的唐友村土地增减挂钩资金支付羊肉款计现金1.03万元。2018113日,县纪委给予李从亮、徐广楼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于广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共同违纪款1.0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县财政。

上述典型案例再次表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和韧劲,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保持抓常抓长,在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把纠正四风往深里做、实里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紧盯节点,又要严管平时,既要紧盯老问题,又要关注新动向。要积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挺纪在前,真正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形成震慑。           

 

中共响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响水县监察委员会      

 20185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