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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响水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作者:pro677b65 | 发布时间: 2024-12-31 | 310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121日至20241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312日,县委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靠前指挥,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有序推进整改工作,逐条研究整改举措,制定整改方案。

(二)履行主体责任,推进整改进展。整改方案中明确党组书记是整改第一责任人,局党组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局党组成员(科级领导干部)对分管条线整改任务落实负领导责任,各科室(中心)涉及整改任务的承担直接责任。巡察反馈30个问题中共计27个问题已完成(含基本完成)整改、仍需长期整改任务数为3条,制定的整改措施总数81条、已完成(含基本完成)整改措施数为78条。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整改销号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对存在问题对号入座,深挖根源、深刻反思,结合单位实际和巡察工作建议,研究制定了81条具体落实措施。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汇报,了解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整改工作。

(四)建立规章制度,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制定完善了《响水县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响水县医疗保障局公务用车(租车)管理规定》《响水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响水县医疗保障局档案管理制度》《响水县医疗保障局干部职工工作考勤制度》等规章制度,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参照县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医保工作实际,3月份制定《2024年医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按照计划内容,每月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二是利用党组会、月度工作会议、党日活动等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批示,并做好学习活动记录。

2.关于“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家家到”集采督查。制定《关于开展对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情况督查的通知》,于2024319日至430日对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督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落实省药品耗材采购是否应采尽采、国家和省集采药品耗材采购是否存在线下采购问题等。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制定《集采品种督查统计表》,医疗机构每月上报集采工作完成情况,内容主要包括每一批次集采品种的签约数量、未完成品种数、集采总金额、未完成的金额等,推动日常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三是落实集采预警通报机制。每月统计医疗机构集采任务完成情况,对进度慢、量不足的医疗机构予以提醒、约谈,同时通报卫健部门和县派驻纪检组。

3.关于“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健全,发挥监管督查的牵头作用比较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推进部门协作配合628日组织县法院、检察院、财政、公安、卫健、审计等部门集中收听收看“全市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例会暨推进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问题专项整治会议”,929日组织召开全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会议,县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二是扎实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已与县市场监管部门、县卫健部门对7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2次联合检查。三是加大部门线索移送及查办力度。3月县公安局将涉及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的案例信息通报给我局,县检察院8月份向我局通报了凌某某等8名参保人员骗保行为不起诉决定书,盐城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移送个人骗保不起诉决定书一份,我局将进一步依法依规处理。8月将国家医保局下发我县4家定点风险医疗机构情况通报县卫健部门。四是向市局基金监管部门反映巡察指出基金监管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存在堵点的问题,提出信息共享的需求。

4.关于“监督队伍力量薄弱,行政执法工作领导体制和职责分工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经县局党组申请,县委编办已于20246月核定增加2名医保中心事业编制。根据全县统一安排,县委编办已同意2024年下半年招录1专业为药学类或医学类事业编制人员。二是20245月份组织6名同志参加全市医保基金监管能力提升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6月份组织7名执法人员完成网上共14门课程40个课时培训,并通过在线考试。9月份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医保系统监督检查、医保基金市级监督检查。10月份参加医保基金市级联合检查。三是20243月份印发《中共响水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分工的通知》(响医保党组发〔20245号),明确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分工,基金监督管理、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均由负责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分管,切实破解“两张皮”问题。

5.关于“案件质效有瑕疵,以案警示工作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加大各类线索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国家医保局、市医保局交办风险医疗机构违规数据检查、糖化血红蛋白测定涉嫌过度检查行为2件,县市场监管局、“12345”政务平台举报线索2件,对8名参保人员骗保行为,我局将在公安部门移交相关材料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加大自查检查处理力度,今年1-9月份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81家,处理91家,解除协议2家,暂停医保结算2家。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和处罚标准。组织执法人员2次集中学习《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严格执行《江苏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集体审议制度、审议流程,对于无会办人员签字等问题已立即整改。三是做好典型案件通报工作。先后举办3次定点医药机构分管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医保法律法规、门诊统筹政策培训会,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违规违约行为进行通报,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均在信用网站公示。四是开展全县职工门诊统筹专项治理工作,对门诊统筹药店、门诊部(诊所)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目前已检查69家。

6.关于“医保政策宣传工作不到位,群众知晓率较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多渠道开展信息宣传。在上级部门门户网站、《响水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共发表20余篇关于医保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动态的宣传报道。二是编印发放宣传材料。根据医保现行政策,共印制千余份《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手册》和海报,在各镇区、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发放和悬挂张贴。三是政府网站政策解读。在响水县政府网站、响水融媒公众号上实时发布最新医保政策和相关信息,宣传医保工作动态。四是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到六套、南河等镇区开展医保政策宣讲和广场咨询活动,贴近群众做好宣传。五是听取意见助力政策优化。会同财政、民政、卫健等部门和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召开座谈会,围绕医疗保障工作进行深入讨论,增强各方对医保政策的认同感和支持度。

7.关于“医保政策“六进”工作缺口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六进”宣传方案,并对照方案具体实施。二是418日、25日中心工作人员到南河镇医院、六套卫生院以及南河镇社区、村居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并发放宣传资料。三是621日组织条线人员进学校,在钢铁学院、县东鸣湖实验学校等进行扩面宣传,发放三千多份宣传资料和宣传袋。四是627日走进盐商卡部分企业,上门服务90人次。到富星纸业、国能发电,灌东盐场等企业开展医保问题现场交流提问解答,对医保待遇、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等业务做了详细的解读宣传。五是813日至16日,组织人员“进机关”“进医院”“进社区”,在住建局、城市管理中心、民政局、公安局等机关单位,县医院、中医院、响水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以及双港、通榆河、南园等社区,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六是822日至26日,对村级经办人员培训的同时,开展了“进村居”走进群众身边面对面送政策活动,现场为参保群众答疑解难。

8.关于“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扩面征缴工作宣传发动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已完成本地户籍无参保缴费信息的3.7万人名单,细化后发到各镇(区)和教育部门逐一摸排,对未参保人员动员缴费。二是已完成发放宣传材料1.2万份,群发缴费提醒短信16万条,同时接听业务处理电话1400次。三是与疾控中心对接获取6周岁以下儿童信息情况,通过电话“点对点”扩面。四是在响水镇卫生院、港城医院、南河镇卫生院、大有镇卫生院等12家镇卫生院张贴新生儿医保政策宣传展板,在设有产科的响水县人民医院、响水县中医院、响水和美医院3家医疗机构发放新生儿宣传资料3000份。五是5月份开展“一人一档”试点工作,完成腰庄村、河堆社区居民共7000人基本医保“一人一档”试点工作。六是6月份到响水镇卫生院开展“医保关爱  守护成长”医保政策宣传活动。七是会同教育部门对县中等职业学校、县东鸣湖实验学校、县清源高级中学等4所学校上门和7家发函提醒参保缴费。八是正在与文广局对接安排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主题小戏送戏下乡。

9.关于“压力传递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5月份制定《关于印发〈响水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的通知》(响医保党组发〔20249号),按计划落细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二是1月份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响医保党组发﹝20241号),明确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主体责任。三是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局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提醒函整改落实工作。四是制定《2024年度响水县医疗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3月份在全县医保总结大会上组织局分管领导、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10.关于“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领导班子个人及科级干部主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5月份已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带头排查廉政风险。二是结合510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业务科室(中心)深入排查基金拨付、分配、结算、报销、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制定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1.关于“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教育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局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典型案例”学习,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肃纪,为全体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二是强化廉政谈心谈话,利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前,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6月份局党组书记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廉政集体谈话提醒。

12.关于“领会精准扶贫政策有偏差,无依据列支职工结对帮扶慰问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政策制度,吃透文件精神。二是制定《响水县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三是排查20192020年帮扶慰问金明细,并核对账目,通知相关人员,公布退款流程,已全部退还到财政专户。

13.关于“突破文件规定标准列支工会活动经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转发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收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通知》(响工发〔201815号)的文件,严格按规定列支工会经费,今年来没有违规列支工会经费。

14.关于“违规报销应由职工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医保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印发《响水县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会人员参加财政部门学习培训三期。二是完成清退20212022年违规结报的费用。

15.关于“违规列支社团组织会员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下发各科室中心医保局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对照规定,规范结费结报行为。二是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积极组织参加财政审计部门培训学习,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专业素养,增强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局领导谈话提醒财务人员,规范结报流程,从严审核费用票据,今年来没有列支社团组织会员费等费用。

16.关于“工作方法简单浮躁,过分依靠文件布置落实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发文管理为基层减负,2024年截至9月底发文14件给服务监管对象,数量大幅下降。二是规范文件传达流转方式。印发文件后及时通知定点医药机构,未签收的逐一电话提醒,并同步通过微信点对点发送;对重点工作通过电话交流、现场督查指导等方式进行推动。

17.关于“档案管理和会议记录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专门档案室,设立档案管理员,修订《响水县医疗保障局档案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完成财务账册及时整理装订,将招采2020年至今所有财务资料全部补录完成。三是准确无误记录行政执法和重要稽查案件集体审议审核会议,详细地记录与会者的发言内容,并装进卷宗。四是完成局务会和局长会办会区分记录本记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末位表态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记录。五是纠正非党员做党务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务工作由正式党员负责,已杜绝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

18.关于“执行考勤制度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7月份印发《响水县医疗保障局干部职工工作考勤制度》,下发《出勤情况签到表》至各科室,并制作机关工作人员去向牌,督促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强化平时监督检查,局分管领导带队,不定期检查全局出勤情况,以及考勤记录情况。二是督促工作人员请销假严格执行《响水县医疗保障局工作管理制度》,及时到局办公室履行请销假备案手续。

19.关于“跨部门审批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耗材采购货款”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减轻基层医疗机构负担。今年7月起停止对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票据的审核、资金专用账户的使用。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制定《集采品种督查统计表》,医疗机构每月上报集采工作完成情况,推动日常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三是落实集采预警通报机制。每月统计医疗机构集采任务完成情况,对进度慢、量不足的医疗机构予以提醒、约谈,并向县派驻纪检组通报。四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印发《响水县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响医保发〔202415号)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财务结算,保证资金安全。组织开展招采结算以来财务票据账单“回头看”,使用专门财务软件,对阳光招采专户实行专账专户管理,安排专业财会人员将20204月至20246月所有财务资料,按照银行对账单进行逐日逐笔录入制成会计凭证,按月装订,对各基层卫生院与各供货企业分别建立往来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9月已与各卫生院将往来款项全部核对并结清,该账户已暂停使用。

20.关于“召开党组会次数较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按照规定局党组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对我局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并作出决策,对医保系统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会议记录。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会20次。

21.关于“以局长会办会和局务会代替党组会”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度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全县医保大会报告均通过党组会研究决定。二是根据苏政办发〔202225号文件,对定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基金进行预付,2022427日经局主要领导牵头条线会办同意拨付。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对大额资金支付及时提请局集体上会研究会办并加强对资金管理业务的学习。

22.关于“督查工作落实机制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7月份印发《响水县医疗保障局干部职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每周、每月各科室(中心)汇报本周本月的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期工作计划。每季度要求干部职工报送担当作为履职清单,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二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各项制度,提升服务热线接听满意度。制定窗口经办人员培训计划,定期利用下班时间对窗口人员开展培训,对镇、村医保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升经办人员服务水平。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工单交办和上报,加强有效沟通,提高办事效率,减少重复工单问题。

23.关于“未将意识形态和安全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进行布置和安排”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极端重视意识形态工作,4月份出台《中共响水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的通知》(响医保党组发〔20248号),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督促科级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报告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3月份已组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7月份出台《响水县医疗保障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四是5月局分管领导联合县机关事务中心检查机关办公场所安全生产情况,6月邀请专业机构的安全员对医保系统人员开展消防培训、应急预案的实际演练,7月局主要领导带队,检查中心机房、经办服务大厅、办公场所水电、电瓶车停放、消防器材等安全生产情况,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筑牢安全防线。五是已更换全局干粉灭火器12支,新增干粉灭火器4支,水基灭火器2支,做到办公场所楼层全覆盖。

24.关于“违规设置科室并任用干部,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流程选人用人。按照《关于在全县面上开展违规科室和自行任命干部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党组责成医保中心对内设的科室及职务予以撤销。4月已将清查情况报告报送组织部门。二是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24年晋升正股级干部严格按照组织部程序规定执行。三是严格落实《响水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规定》,执行好任职前谈话程序,严谨细致地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四是按照组织部要求,安排专门的党组研究人事任免会议记录本,将人事任免会议与民主推荐情况、任职前谈话记录分开。

2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4月份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中共响水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响医保党组发〔20247号)。常态化召开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会议。二是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年底民主生活会按照规范化要求执行。三是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做好笔记记录。已形成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26.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以及总书记对医保工作的指示批示,确保做实“规定动作”。今年4-7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完成规定动作。二是党支部发挥主体作用,抓实抓严党员教育管理,督促党员请假需经过党小组组长同意,不得无故缺席活动。三是3月、6月、8月已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医保相关资料。四是督促党员同志学习《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开展实境教育活动。五是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凡是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

27.关于“思想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3月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召集人员召开专题会议,逐条对照问题清单,集体研究,分解交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措施切实可行,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促推进巡察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

28. 关于“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根据整改任务清单,按照整改期限倒排任务进度,加强对整改任务的督促检查,主动谋划,强力推进,抓好整改的同时,强化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医保基金分配和结算工作存在迟缓滞后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每月统计整理医疗救助数据,按时向县财政部门申报用款计划。二是了解周边县市医疗救助资金情况,并及时汇报。三是局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县财政部门对接医疗救助资金欠拨情况。四是7月份局主要领导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作了汇报。五是与财政部门对接,力争在2024年底,能够将县内医疗机构未结算的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到位。六是持续对接财政部门,沟通分析医疗救助资金欠拨情况。

2. 关于“对离休干部和伤残军人医保报销费用审核把关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工作流程。对原有的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并严格按照优化后的流程(初审、复核、出单,制表、再复核、录入系统、财政审核、银行发放)执行。二是经过前期调研,正在形成伤残军人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改革的方案,待上报县领导审定后,稳步将改革推进到位。在改革推进到位之前,兼顾社会稳定,经请示县领导,仍沿袭以前的报销惯例进行结报。三是郑文付该份出院记录已完善。

3. 关于“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到东台、建湖等市县进行调研,学习有关文件政策及结算管理办法。二是研究国家、省等上级医疗保障待遇文件政策: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印发〈伤残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23号),《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苏退役军人规〔20241号)。三是经过前期调研,正在形成伤残军人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改革的方案。四是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接梳理伤残军人基本的信息。五是与医保中心对接做好伤残军人参保前期工作。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局领导班子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发展理念,坚决把各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持续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廉政氛围。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履行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持之以恒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扎实抓好医保领域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三)提升整改质量,强化整改落实。紧扣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目标导向,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序时进度推进,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四)突出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推进医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制度的执行,提升整改质量,务求问题整改切实取得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5-86883880;地址:响水县双园中路25号;电子邮箱:xsxybj@126.com

 

 

中共响水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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