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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作者:admin0515 | 发布时间: 2019-04-09 | 2934 次浏览 | 分享到:



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上旬至12月上旬,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农办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委农办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布。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针对支委班子对“党领导一切”的认识不够,忽视党支部的领导地位,在单位整体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不充分等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时传达、贯彻落实省市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要坚决执行不打折扣,做到政令畅通,有禁必止。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每年党支部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2次,每月召开专题会议,落实阶段性两个主体责任的任务,聚焦主业,从严要求,从严监督,做到从严治党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3)充分发挥支委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明确支委议事范围、程序、监督和落实等规则,强化党委的集体领导,明确支委成员职责分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每年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少于一次,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及时研究党建工作。



(4)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对接新思路,谋划新措施,展现新作为,以敢于担当的新境界、奋发有为的新举措,积极高效地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当先锋、勇做表率。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不断提高党员思想觉悟和总体素质。加强三会一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加强党员党性锻炼,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提高党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党组织议事不规范。针对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习惯以主任办公会代替支委会来研究工作;“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有的重大事项决策未经支委会议研究;“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完善支委议事规则,研究出台主任办公会和支委会研究会办事项清单,分清党政议事权责界限,每月召开支委会。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注重决策调查论证、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再提交支委会上集体讨论。



(3)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主任最后表态制度,严格规范支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记录,着重记录决策讨论过程和议事结果。



3.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针对作为县委“三农”工作牵头部门,履行职能不够到位,在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不够,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产业兴县”战略不到位;农村“三资”监管不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没有到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质量不高,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程度普遍较低;经济薄弱村增收脱贫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增收渠道不宽;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管理不善等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加强学习各级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对重大政策、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的调查研究,每年组织调研活动不少于6次,每年写出两篇以上高质量调研报告,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完善优惠政策,扶强壮大现有农业经营主体。



(3)拓宽融资渠道。创新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贷款担保方式,采取一户多保、土地经营权担保、抵(质)押等方式,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提高农业经营主体授信额度。



(4)构建服务体系。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定期公布土地流转信息与价格,畅通土地流转渠道,促进有序规范流转。



(5)组织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活动和“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



(6)针对本次清产核资清查出的资产资源,出台并完善专项管理指导文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7)加强三资监管力度,督查镇区加快三资清查问题整改,严格按照《响水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响办发〔2018〕25号)文件要求,加强对村居的财务管理和村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和审计。



(8)对于因暂缓确权存在矛盾隐患的农户,我局将会同相关镇区做好有关农户的土地确权政策宣传、解释、说服和稳控工作。对暂缓确权的村居大部分农户要求确权的,在国家数据汇交结束后,尽快安排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



(9)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组织各镇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着力招引国家级、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10)培大现有农业龙头企业。调研起草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扶持政策,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对现有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择优扶持扶强。



(11)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以农业龙头企业领办,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各经营主体抱团闯市场能力。



(12)抓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培训,指导合作社完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合作社财务核算及利益分配。加强调查研究,协同市场管理局一起,及时清理“僵尸社”。



(13)加大对村居书记培训力度,会同组织部门、纪检部门,每年组织培训不少于1次,拓宽他们的发展思路。



(14)加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考核,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与村居干部工资直接挂钩。



(15)加大对经济薄弱村自有资产资源存量的分析,挖掘村集体自身的增收潜力。



(16)研究出台《关于完善农业保险模式的实施意见》,推进我县农业保险市场化的发展模式,厘清政府与企业职责,深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7)督促承办公司构建“因地制宜、布局合理、覆盖全面、高效规范”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做到“管理到县区、机构到乡镇 、网络到村组、服务到农户”



(18)加强警示廉政教育。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新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抓而不实。针对学习教育方式方法单一,实效性差等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联系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注重系统性学习,扎实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与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



(2)创新学习方式。在坚持集中学习的同时,注重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专题党课、专项培训等系列,丰富党员活动日学习活动。同时,结合单位职能,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等特色专题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3)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等主题活动,要求全体人员撰写读书笔记、学习体会,开展笔记互查互比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热情,提高学习的实效性。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党支部自身建设有待加强。针对支部换届选举严重违规;增补支部委员不够及时;支部阵地建设不达标等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时向机关工委报告,落实支部换届问题整改,严格规范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2)切实加强党小组活动督促检查,明确党小组组长的责任,注重离退休人员党小组的活动指导,促进正常化开展。



(3)针对支委成员增补问题,及时按照程序进行选举增补,并由专人负责活动记录。



(4)按照支部阵地规范化建设要求,完善活动阵地,健全支部各项制度,公示上墙,着力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支部阵地。



2.党建工作基础薄弱。针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党费未按时足额收缴等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两次,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年度重点工作。



(2)进一步规范管理党建工作会议记录。开展“两查”活动,即查记录、查遗漏,查找党建工作存在的不足,以查促学。



(3)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每年组织参加业务培训不少于3次。



(4)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明确专人负责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教育,落实2名入党介绍人,及时做好跟踪培养,及时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进行研究。



(5)规范党员发展内审程序,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内审材料。



(6)加强党费收缴规范。明确专人收缴党费,按季度公示党费收缴情况。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谈心谈话不经常不深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民评工作未正常开展等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重视会前准备。加强谈心谈话环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相互批评。



(2)严格落实“四必谈”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增强政治生活意识,主动下沉,定期与科室人员谈话,及时做好记录,如实记录谈话内容。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和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



(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理论学习活动,支部书记上专题党课不少于4次,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上党课。



(4)要求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及时组织改任非领导职务人员和退休党员干部参加,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全覆盖。



(5)做好“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如实记录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发挥好党建引领带动作用。



(6)注重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党员上岗标志牌。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开展党员民评工作,及时做好民评档案归档。



4.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针对以主任办公会研究人事工作,工作不规范等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完善出台县委农办选人用人制度,重点完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考察按照“好干部”标准,全面听取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优点和不足。



(2)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书档案,规范记录和管理。充实考察材料内容、规范考察材料撰写,考察材料由考察组成员签字确认;讨论决定干部事项时,党支部支委成员明确表态,发言表态内容逐一详细记录,列席人员意见不作为表决票数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完整准确;对过去选人用人进行一次全面核实核查,补充缺失资料,完善手续;



(3)鼓励干事创业,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积极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大力推行党务公开,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4)列出清单明确支委会和主任办公会界限。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坚决。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差旅费报销不规范;会务费开支不规范;厉行勤俭节约不够等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完善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按上级标准、要求及绩效考核意见发放各类津贴、补助。



(2)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清查,补齐接待手续,以后坚决按照接待规定和接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杜绝违规和超标准接待。



(3)完善出台县委农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4)开展公务用车回头望,对租车无事由、无明细附件的责令有关当事人该说明情况的据实作出说明。



(5)完善财务结报制度,规范结报程序,规范入账手续



(6)专项清查差旅费报销情况对违规报销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补助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明确办公室严格把关。



(7)出台农办会务制度,严格按照财政标准,并严格执行。



(8)会务安排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任办公会研究,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9)定期组织全办干部观看专题片,培养党员干部厉行勤俭节约意识。



(10)严格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程序,及时做好登记使用制度



(1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财务管理制度,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规定。



2.工作作风不扎实。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工作不够严谨;机关内部管理松散等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完善县委农办工作管理制度。细化化岗位责任,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



2)领导班子带头执行县委农办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专项督查,对通知改任非领导职务人员,会同组织部研究,按要求通知上班



3.担当作为意识有欠缺。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做事怕出错、怕担责,“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思想一定范围内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开展担当作为专题教育活动,把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人调整到重要岗位上,形成鲜明的用人导向。



4.指导基层工作相对滞后。针对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不够及时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加大对基层工作指导力度,每月各科室(站、中心)下基层调研不得少于3天。



(2)完善“三资” 平台管理清单,及时加强三资信息动态监管。每年开展村会计专题培训班不少于两次。



(3)针对村居经费支出审批手续繁琐的问题,将联合纪委、财政部门进行专题剖析,在规范的前提下,进行简化集体资金审批手续。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针对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不按规矩、制度办事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会议不少于两次,对全县农经系统有多名党员干部涉及职务犯罪做专门剖析,常态化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活动。



(2)加强执纪监督,经常性开展谈心提醒,对违纪行为,及时严肃追责。



2.践行“四种形态”不力。针对班子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够,对违纪违法行为和“四风”问题的重视和查处不够,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岗双责”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定期汇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制度。



(2)落实责任。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力,分管领域发生违纪违规案件的班子成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问责,并按规定实行一案双查。



(3)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对本系统近年来发生的案件,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针对经费报销审核不严格,存在报销发票金额与附件、活动方案不符,重复报销下乡交通补助和租车费等问题;发放奖金补贴不严格;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完善农办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程序,规范各类补助、救助资金等支出。



(2)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加大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清查,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马上整改,健全手续。



(4)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结报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负责,进行严格审核。



(5)对个别超标准领取补贴问题,将进一步会同财政部门研究,进行整改,保证类似事情不再发生。



(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健全财务结报制度,科室、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对先采购后申请、申请事项与采购情况不一致、申请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符的情况,今后一律不许入账。



4.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针对对廉政风险点认识不足,未能认真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防范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排查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形成年度岗位风险清单。



(2)加强纪律规矩教育,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围绕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自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



(3)强化对存在重大廉政风险项目的监督,组织专人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



(4)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及时协调财政部门会计室,设立相关项目资金专门科目,进行专账核算。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针对领导班子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对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研判不够。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致使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进一步强化党支部主体责任。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开展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2)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不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发生违纪违规案件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严肃问责。



(4)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到实处。



2.对村级财务监管不力。针对农村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修订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2)会同财政部门严格规范村级资金拨付程序,定期公开涉农资金项目及发放时间和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3)全面实施村级资金管理“一折付”和“村务卡”非现金结算制度,不断强化集体资金管理。



3.项目监管职能发挥不充分。针对项目立项审批不具备科学性,2017年10月24日,立项审批2017年4个产业富民项目时,片面追求当年立项、当年实施、当年见效,审批不科学,确定项目竣工时间(2018年1月)不合理;部分项目未按期完工或违规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土地股份合作项目中土地面积未达标准等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建立健全项目科学立项制度。不定期组织项目单位业务知识培训。



(2)加强督查检查,严格执行《涉农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进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3)对于未按期完工或违规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的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定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有关部门进行纪律处分。



(4)会同县纪委、财政局等部门,对项目实施经常性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对土地面积未达标的,加强督查检查,健全相应的问责机制。



4.专项资金管不力针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将联合财政部门,进一步研究出台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措施。探索项目审计外包试点,实现专人督查审计。对发现的项目资金使用方面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2)进一步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严控项目准入,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严防套取项目资金的行为。



(七)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方面



1.对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不够重视。针对对面上反馈共性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未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对照、排查整改,存在以文件落实整改现象。对“阳光扶贫”领域巡察整改工作认识不足,有的整改措施未能有效落实,有的问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项目实施进度不快、质量不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等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提高政治自觉。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落实组织协调。专题召开巡察反馈工作方面的民主生活会,对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发现问题,进一步联系自身实际,列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支委会讨论研究整改措施,并且定期研究阶段性工作,确保对照整改问题不遗漏、不缺项,



(2)制定整改方案。根据省市县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规定内容细化、实化、量化,明确整改任务。各科室按照指导性任务清单要求和整改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回头,重点加强重点项目的督查指导,完善整改措施,提高项目进度及实效。



(3)建立督查制度。对整改进度,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注重过程督查与结果督查相结合,以过程督查为主的要求,重点对各责任科室在制定方案、措施落实、结果反馈等环节进行督查。每月保证督查2次以上。



(4)加强责任落实。每月支委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专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对行动不力、不按时完成整改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882028;电子邮箱:18912591999@163.com。





            



县农业农村局党委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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