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民组〔2020〕31号
中共响水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下旬至5月上旬,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巡察。7月2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抓整改落实的情况报告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扛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担负起问题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不折不扣抓好反馈意见整改。
2.主动担当作为,压实整改责任。7月28日下午,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各项反馈问题全面审视,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畏难,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进度、牵头领导、责任部门,逐项研究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要求,逐件整改销号,认真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发力、重点督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举一反三,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中见常态、见长效,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决整改到位。
3.强化督查推进,注重标本兼治。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及时掌握了解整改进展情况,着力督查重点任务、重点事项、重点问题整改进度和成效。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进度缓慢的,及时约谈提醒,限期完成;对被动应付、拒不整改的不担当、不作为现象及时严肃处理。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当前民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反馈问题的整改带动全面整改,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久立”的机制,紧盯巡察反馈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深入调查研究,健全完善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低保工作不扎实。
一是动态核查工作不及时。
整改情况:
一是已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的通知》(响民发〔2020〕24号),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坚持动态管理,对农村低保家庭已由按季调整为按月实行动态管理,今年1-9月份共发放城乡低保7558户15683人6533万元,城乡低保共动态增加663人,退保965人。三是在镇(区)对在册低保家庭逐一复核的基础上,县低保中心再按照30%比例进行抽查。大力推进委托第三方入户核查,已通过市局统一招标,委托第三方对响水镇、陈家港镇、小尖镇和开发区的60个村(居)2823户低保家庭进行核查,动态退保44户,不断提升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已严格执行并将长期坚持对低保对象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制度。8月份,对涉及560户的车辆、证券、存款等10多项存疑信息进行分解核对,排除457户存疑对象,稳妥清理103户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
二是对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人员没有做到应保尽保。
整改情况:
一是对今年以来扶贫部门五次提供的防止返贫等低收入家庭 997户2949人中符合条件的471户1136人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二是强化综合核查,在组织专人逐户调查的基础上,又委托第三方对扶贫部门提供的第五批易返贫易致贫两类对象571户1800人,正在进行比对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确保一户不落,一个不少。三是加强对镇(区)、村(居)一线经办人员的具体业务培训辅导,今年已开展教育培训257人次。
(2)对党中央布置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理论武装,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好民政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政治责任。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9月16日,局党组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总结今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使扫黑除恶斗争形成常态,取得实效。三是专题测试,全员参与,组织了“扫黑除恶”知识专题测试,全系统92人参加,已批阅存档。
2. 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
一是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深刻。
整改情况:
8月10日,召开了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制定会议方案,明确会议主题。一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剖析根源;二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目标、措施;三是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真正达到了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二是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了《响水县民政局党组会议事决策办法》(响民组〔2020〕15号),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党组会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议事决策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
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成立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响民组〔2020〕25号),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二是印发了《响水县民政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响民组〔2020〕26号),严格按照计划贯彻执行,做到意识形态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三是出台了《响水县民政局意识形态研判工作制度》(响民组〔2020〕27号),持续推动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四是9月18日,局机关党委组织对所属支部意识形态学习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9月25日,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努力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的工作常态。
2.思想理论学习不全。
整改情况:
一是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修正案等篇目列入专题学习,切实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按照《2020年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响民组〔2020〕7号),中心组每月召开一次学习会,加强对《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系统学习。三是9月18日,对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进行了专项检查,以查促学、以学促践,努力形成学习篇目齐全、记录内容详实的严谨学风。
3.“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意识不牢。
一是有违规收费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所有业务人员学习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律分别开票核算。县殡仪馆现由政策业务熟悉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开票员。二是严格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收取服务费用,收费项目及标准全部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已落实殡葬车从业人员,不得擅自要求增加服务车辆,根据丧户需求和自愿提供服务用车,并签订服务协议,实行明码标价,已无违规收费现象。
二是服务群众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广泛开展民政惠民政策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二是已完成响水镇、小尖镇、开发区3个镇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其中线上服务6668人次,线下服务12500人次。9月2日,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将80周岁以上老人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实行普惠制,目前正在办理前期政府采购手续。我县接受上门服务居家老人(60周岁以上)占比达10.9%,已达到省高质量发展最新考核目标要求。三是王西雨反映其母亲许兆芳未能领取2019年三、四季度尊老金300元(50元/月)一事,经核查,原因是许兆芳未及时更换“一折通”,导致打卡失败,已落实专人重新办理了银行卡,已补发到位。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党支部组织活动不正常。
整改情况:
一是已明确一名年轻党员担任老干部党支部联络员,负责该支部“三会一课”等台账资料整理收集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好党日活动、专题党课等各项活动,今年已在3、5、7月组织了3次专题党课。9月18日对机关党委所属支部及党员学习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活动不规范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
2.干部管理不规范。
一是未经组织部门审批备案自行任免干部。
整改情况:
一是在全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对此类人员进行一次梳理,结合工作需要予以规范调整,已同县编制部门沟通,并报送编制调整方案。二是严格按照组织部门有关股级干部报批规定,规范履行操作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大力培养素质好、业务精、潜力大的后备干部队伍。9月9日已向县委组织部报送选人用人巡察检查整改方案(响民组〔2020〕21号)。
二是有混编顶岗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全系统混编顶岗情况,掌握具体人员、所在岗位,并结合工作需要予以调整,已同县编制部门沟通,并报送编制调整工作方案。二是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章制度,大力培养素质好、业务精、潜力大的后备干部队伍。9月9日已向县委组织部报送选人用人巡察检查整改方案(响民组〔2020〕21号)。
3.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一是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
结合每月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各党支部在党费收缴、管理上,已明确专人负责,每月25日前足额收缴当月党费。9月18日对机关党委所属支部进行了专项检查,按照党费收缴规定执行。
二是党支部组织关系管理不清。
整改情况:
一是5月29日选举成立了县民政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下设机关党支部、社会救助中心党支部、殡仪馆党支部、社会福利院党支部、福彩中心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6个党支部,共有党员107名。现婚姻登记处党员已纳入社会救助中心党支部管理。二是各党支部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各项制度,9月18日对机关党委所属支部进行了专项检查。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坚决。
(1)公务接待不严格。
整改情况:
已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出台《响水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响民发〔2020〕51号),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公务接待审批备案程序,履行公务接待报备手续,在公务接待监管和费用列支上做到合法、合理、合规。
(2)业务车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
已出台《响水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响民发〔2020〕51号),车辆已由各所在单位予以调派管理。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过路过桥费使用ETC卡结算。苏JF3898车辆4月份已停止非公务活动使用;苏JF3098车辆已公开拍卖处置。
(3)会议餐费用有浪费现象。
整改情况:
已出台《响水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响民发〔2020〕51号),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做到一会一结算,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列支会议费用。
2.“四风”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是发放奖金依据不充分。
整改情况:
一是已出台《响水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响民发〔2020〕51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今年以来无发放奖金现象。二是限期退回发放的奖金及提成。殡仪馆涉及编内人员11名,已退回发放的奖金及提成195077元。
二是变相发放福利补助。
整改情况:
一是已出台《响水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响民发〔2020〕51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今年以来无违规发放补助、津贴现象。二是对有关人员变相发放的补助、提成、津贴等限期退回。殡仪馆涉及17名编内职工,合计金额89673元,已退回。婚姻登记处涉及8名编内职工,合计金额61900元,已退回。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涉及3名编内职工,合计金额40212元,已退回。
3.履职尽责不到位。
(1)精神病人救助管理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救助工作。今年以来共及时、规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人。二是已对托养协议内容进行细化,分别同安康养老护理院、县第三人民医院签订了托养协议,进一步压实托养机构责任,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到位。三是精心开展长期滞留人员寻亲活动。截至9月底,先后赴山东、徐州、淮安等地护送39名长期滞留人员回家。
(2)社会事务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
一是留守儿童关爱缺失。
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儿童救助政策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知晓留守儿童关爱等政策。二是已严格要求每个“关爱之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开放和组织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课业辅导、精神慰藉等各类关爱服务,并加强督查指导,保证活动常态化开展。9月9日召开2020年度创建省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之家”建设推进会。今年暑期,已会同团县委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爱心暑托班”省级试点示范班4个,专项补助12万元,惠及农村留守儿童126名。
二是地名管理职责未认真履行。
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强化专业知识学习,努力提升业务技能,认真审核申报资料,今年共清理整治双港镇、开发区等2家11条不规范地名。二是积极同涟水、灌云等周边县签定平安边界管理协议书,切实保障边界双方稳定和经济发展。三是对“港龙首府”使用推广名称进行不规范宣传销售的行为,已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
(3)殡葬服务管理落实不力。
一是对殡葬服务车无监督管理。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力度,已有很多丧户选择县公交公司的车辆负责人员接送工作。二是7月21日,县殡葬管理所召开全县殡葬车驾驶员会议,下发告知书,严禁使用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客车进行人员接运,严禁捆绑服务车进行殡葬服务活动。三是已会同县交通局运管处和小尖交警队对社会车辆进行查处2次,计14辆。
二是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未收回的8家私营墓地,在加强政策宣传、沟通协调、督查推进的同时,积极争取县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分别向8家私营墓地所属的6个镇区党委、政府下发督办单,相关镇区正在积极推进落实。二是已督促镇村明确专人负责公墓日常管理工作,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三是加大全县公墓管理的巡查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4)养老服务工作不到位。
一是敬老院服务水平不高、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
一是广泛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大力宣传各类惠民政策,发放宣传资料6200余份。二是已追加投入资金80多万元,对小尖、双港、黄圩镇等敬老院实施了院内绿化工程,为老人提供了休闲凉亭、散步长廊等设施。三是各镇区敬老院均已挂牌养老服务中心,陈家港、黄圩等敬老院均已收住辖区内社会老年人,小尖镇敬老院已公建民营,由南京九如城养老集团承接运营,注册成立小尖镇康养中心。四是各镇区卫生院在农村敬老院内设立医疗点,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为院内老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二是享有退休金还领取特困人员供养金。
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宣传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利用集市和农闲,上门入户发放宣传手册,有效地消除了部分群众的一些模糊认识。二是严格规范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今年以来全县47名新增特困供养人员,经过盐城市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对符合要求后,均已审批通过。三是六套费凤旺母亲的尊老金已于6月份补发到位;2018年五位老人挂账的3600元尊老金,已于5月份补发到位。享有退休金还领取特困人员供养金的12名人员已于2018年6月停发,违规领取的供养金已全部追回,并上缴国库。
4.群众信访问题无落实。
整改情况:
一是已严格落实小尖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2019年6月 9日已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二是重点对小尖镇条房村加强殡葬政策宣传,移风易俗、破除陋习。三是违规土葬坟墓已平整完毕,对村(居)“两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并承诺不会出现重新建设墓穴等违规现象,保证类似情况不再发生。四是严格登记信访事项,逐一销号落实,确保所有信访问题件件有登记,事事有落实。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工会经费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苏工发〔2018〕13号),在规定标准内,规范使用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已于2019年国库集中支付账务新系统使用后,从部门经济科目“30228工会经费”中进行独立核算。
2.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
一是无依据报销退休、在职职工外出就医费用,用公款支付应由私人承担的费用。
整改情况:
一是已出台《响水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响民发〔2020〕51号),切实加强外出就医、出差等费用支出管理。二是督促当事人及时退还有关费用,职工陈某已退还报销的外出就医费用7398元。
二是无依据报销个人培训、学习费用。
整改情况:
一是已出台《响水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响民发〔2020〕51号),切实加强学习培训等费用支出管理。二是督促当事人及时退还有关费用,福企办李某已退回成人高考专业证书学习费4100元。
3.人员存在吃空饷现象。
一是临时工不上班后仍缴纳社保。
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10月县福寿园公墓管理处停发了陈某某生活费。二是殡仪馆2名临时工周惠平、孟令梅已分别于2020年4月份、7月份清退。
二是正常工资外另发值守费。
整改情况:
县福寿园和福彩中心已停发两名下岗失业志愿兵安全值守费用,两人已离开县民政局。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执纪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已制定县民政局党组《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清单》(响民组〔2020〕14号)和《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清单》(响民组〔2020〕22号),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9月25日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今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正风肃纪看机关”活动(响民组〔2020〕17号),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5月28日,组织党员干部赴东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三是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的通知》(响民发〔2020〕24号),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
2.资金支付管理不严谨。
一是支付方式违反规定。
整改情况:
一是已出台《响水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响民发〔2020〕51号),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规定执行。二是强化公务卡结算制度,2020年8月已对工作人员的公务卡进行了补办。
二是支出凭证不全。
整改情况:
已出台《响水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响民发〔2020〕51号),开展财务工作回头看,确保各项经费支出手续完善、票据齐全。三笔支出财政直接支付票据、原始票据已完善整改到位。
(七)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方面
对省委巡视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一是部分整改措施未能落实。
整改情况:
已设立了公示栏并长期坚持公示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及时予以公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二是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重点岗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适时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二是整改措施大多数以下发通知为主,具体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成效台账不够详细。
整改情况:
对省委巡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细化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整改过程中,已整理完善了台账资料。
三是自查整改不透彻、不深入。
整改情况:
一是以党建工作统领全局,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响民组〔2020〕23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印发了《响水县民政局党建工作计划》(响民组〔2020〕24号),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责任。二是8月10日组织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制定会议方案,明确会议主题,认真撰写剖析材料,深入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目标、措施。三是9月18日,局机关党委组织对所属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9月25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党建工作,努力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八)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方面
1.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一是2018年度局目标考核细则中无安全生产内容,部分下属单位无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有的无安全生产工作,月度安全生产例会有多数单位没有参加,会议内容简单,有的会议记录无参加人员、无会议地点。
整改情况:
一是领导班子已通过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全体人员会等方式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先后3次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观看“3.21”教育警示视频,领导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已下发《关于县民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响民组〔2020〕5号),将安全生产纳入到班子成员年度分工,局属单位已制订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已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三是已制定下发《全县民政系统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响民发〔2020〕70号),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已按照要求每月定期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月度例会,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收集整理台账资料。
二是响政安传〔2017〕10号《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印发全县民政系统安全工作大检查大整治大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贯彻落实不深入,过程性工作记录不全,排查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
一是已制定下发《全县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响民发〔2020〕46号),并且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对全县养老等24家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下发整改交办单13份。召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讲培训会,紧紧围绕“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生产学习宣讲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养老、社会救助中心、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宣讲,强化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先后培训人数300人次。二是已制定民政系统24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图表,全县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已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图,落实岗位管控责任。三是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截止目前,累计排查单位346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22人次,排查隐患314条,已完成整改314条。
2.排查整改不彻底,安全隐患较多。
(1)敬老院存在安全隐患。
一是部分养老院无消防安全审验手续。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响水县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响政办发〔2020〕12号),联合住建、消防、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定期深入整改现场督查指导,推进建设进度,严把工程质量,确保按照规范标准、时间节点要求整改到位。二是6月28日,民政、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消防四部门以“会议议定,部门确认”的方式,出具了11家公办敬老院《响水县养老机构消防审验意见书》。另外2家民办养老院(幸福养老院、顺康养老院)属于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养老机构,不需要办理消防审验手续,现已按照消防安全相关要求整改到位,并由盐城市友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消防检测合格报告。
二是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
一是已督促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严格出入管理,始终做到“四必须”,即必须持有“健康码”、必须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必须进行身份证实名登记。二是已对养老机构128名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正常,做到“应检尽检”。三是各养老机构坚持常态化防控消毒,每天不少于2次,上下午各通风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三是现场巡察发现宿舍内有违规物品。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自去年11月份以来,共组织128人次对全县养老机构进行检查督查,累计排查隐患112条,下发整改督办单30份,已整改到位112条。二是南河、老舍敬老院已在餐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安装烟感报警器、喷淋设施。老舍、黄圩敬老院的外露电线已穿管。三是各养老机构已清理老人宿舍违禁品,已设立吸烟室,已在宿舍、餐厅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识。
四是安全警示、指示标识等缺失。
整改情况:
一是各养老机构已在大门口、院内主要通道处,绘制消防车专业通道标识;运河镇敬老院已及时维修老人宿舍配电盒、并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南河、双港敬老院已在餐厅等公共场所完善禁止吸烟等警示标志。二是各养老机构已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警示、指示标志张贴、损坏情况,及时更换损坏的警示、指示标志。
五是安全员配备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已先后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及安全员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共培训200人次,9月22日上午,我局邀请消防技术专业人员对全县养老机构负责人及安全员举办了消防技能培训班。二是加快整改进度。九如城小尖养护院已选定兼职安全员,正在洽谈薪资,近期签订合同,另已安排院内一名年轻工作人员参加消防职业资格证培训。老舍、南河敬老院正在招聘持有消防职业资格证书的兼职安全员。
(2)殡仪馆车辆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已分别与18名殡仪车驾驶员签订了车辆行驶安全责任状,进一步落实车主的安全主体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清晰。二是对因受今年新冠肺炎影响而延长年检的4辆殡葬车(灵车),立即进行车辆安全检测。目前4辆车已全部检测合格。同时对其他车辆进行严格管理,督促车主做好年检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三是今年以来已召开9次安全管理工作例会,7月份邀请县公安交警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了1次应急消防演练。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管理台账资料。
三、巩固整改成效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今后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我们将按照本次县委巡察的要求,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诚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一如既往的抓整改,持之以恒的抓落实,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的成果,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持续整改,提升“持久力”。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问题持续整改,确保整改不落空、不走样、不拖延。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作风问题整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切实拿出刀刃向内的勇气和魄力,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持续跟踪,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举一反三,集中整治隐形问题,破解普遍性问题;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继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严格对照整改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有效整改、全面整改。
(二)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执行力”。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工作规则是全面加强机关管理、夯实民政工作基础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和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有效保障。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特别是对存在的规范性问题,要认真研究问题症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扎紧扎实制度“笼子”,加强制约监督,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堵住管理漏洞,防止反弹回潮,不断推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在执行上比态度,在执行上看成效,在执行上见高低,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转化为全面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转化为更加紧密衔接的制度体系、转化为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巡察整改见实效、管长远。
(三)聚焦提质增效,提升“战斗力”。把巡察整改作为促进工作的“内生动力”,以对事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制止庸、懒、散、拖行为,积极倡导主动担责、主动担事、主动担难的作风,在解放思想中超越自己,在开拓创新中争创一流,把心思放在工作上,精力放在做事上,智慧用在发展上,能力用在贡献上,以爱干肯干的态度、敢干会干的水平、干成干好的效果,自觉对事业尽心、对工作尽力、对岗位尽责,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创新的举措、更大的推进力度抓好整改落实,以扎实有效的整改成绩向县委提交一份合格的政治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7061600、87061677;电子邮箱:xsmz8706160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