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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市委安全生产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中共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 作者:pro677b65 | 发布时间: 2021-01-25 | 46503 次浏览 | 分享到:

响住建委发〔202023

 

 

关于落实市委安全生产专项巡察组

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415日至510日,市委安全生产专项巡察第一联动巡察组对我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0730日,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

按照县委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来落实,建立了由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的整改落实机制。自收到反馈意见以来,局党委抓动员发动、责任分解、方案制定、举措谋划、统筹协调、督查调度,推动各项整改工作按期按质按量推进,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33项整改任务已有27项完成整改,6项正在持续推进中。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采取召开全局巡察整改工作会的形式,分层次开展思想发动,统一全局思想,提高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着力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市委巡察组整改要求上来,统一到重视并运用巡察成果促进全县住建工作发展改革上来。

(二)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方案。我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同时自觉接受县纪委派驻组的监督指导。对巡察反馈存在的具体问题逐条进行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整改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三)层层推进落实,强化问题整改。我局利用周一早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经常性督促、推进。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对情况比较复杂的,认真分析研究,分期分批解决;局党委充分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认为很多问题的存在,都是与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管理有漏洞等相关联。因此,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局党委始终将问题的整改销号与原因剖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有机结合。通过制度将巡察整改成果固化下来、将问题漏洞堵塞起来,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效率提升,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住建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不深不透,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现象的问题。

1.党委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8月底制定了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同时,对每个时间内容进行明确,原则上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安全生产方面专题学习,执行时间从 20209月份开始。学习记录采用专人专本,且严格按规范进行记录,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并存档。

二是专题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党委中心组学习参加对象仅限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内容主要为上级习总书记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安全生产精神。党委中心组学习在形式上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方法。集中学习时,要严格请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请假。因事请假的,要采取自学后撰写学习体会的方式进行补课;发言人请假的,要先撰写好发言提纲,交其他参学人员代为发言。

2.班子专题学习应付了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专题学习制度和计划,计划安排到月,内容安排到具体目录。学习时,当场做好学习记录,且严格按照党委会议记录相关要求进行记录。

二是参学人员学习态度端正、严肃对待专题学习,做好个人学习记录,讨论时做到积极发言。学习内容没有以业务学习代替专题学习,不搞形式主义,做到真学真懂。

(二)关于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对中央、省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问题。

1.专题研究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会议时间安排上,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会前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准备。

二是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会议内容安排上,增强系统性、全局性和前瞻性,对住建系统一个时期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围绕源头治理,隐患排查,长效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研判,制定相应整治方案和预案。

2.决策部署站位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考核办法等重大问题时,充分结合本地实际,结合上级要求,聚焦“3·21”事故教训,自下而上,广泛调查,自上而下,深入研究,形成有质量、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确保措施实在,接地气,具有可操作性,能解决实际问题,指导推动工作。

二是深刻吸取“3·21”事故调查报告主要教训,结合工作实际,对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是在防范措施整改制定上,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精准施策,从严从实从细。燃气、地下管网等专委会结合响水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地下管网专项整治方案,分别制定2020年度燃气、地下管网工作计划,并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计划认真执行,局职能科室对计划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确保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如燃气办于9月份已开展专项检查,排查出存在各类安全隐患180项,已整改隐患135 项,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动态跟踪,销号管理。

(三)关于“3·21”重特大事故教训反思不深、动作迟缓,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已完成整改,部分在积极推进之中。

一是针对燃气、建筑施工企业尚未全面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问题。我局积极在燃气、建筑施工企业中广泛宣传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以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尽快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并将此列入企业文明工地、诚信企业考核标准之一。力争年内所有燃气企业全部参保、积极推进在建受监工程按规定投保的工伤保险调整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燃气企业共9家,目前已2家企业缴纳,其他企业正在督促办理中。

二是针对没有远程监测、预警和执法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的问题。待省住建厅和市住建局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完善后,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在权限范围内使用相关信息管理系统。

三是针对重排查治理、轻风险分级管控的问题。目前,全县危大工程共72个类别,超规模危大工程共3个。我局在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同时,按照住建部质量安全手册,住建部37号部令和江苏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易发事故隐患、危大工程、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进行分级分类,并将危大工程和超规模危大工程其作为日常工作的管控要点。同时,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的工作要求,做好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的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且已按照县安委会和市场局要求,运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对市场主体开展跨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和推动与相关部门的执法信息共享,如在燃气管理方面,我局加大对全县燃气企业及场站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除日常安全检查,突出重大节日前安全大检查,截止目前已展开19次专项整治检查,针对场站设备设施排查62次,查出各类隐患347条,已整改317条。对查出的问题立即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对隐患整改进行动态跟踪,实行销号管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四是严把建设关口,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严格危化品生产企业项目建设许可审批。对发生事故的建筑业企业,立即向省住建厅报送事故基本信息报送表,并根据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报省住建厅给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重点监管,实施连续6个月每月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在各类大检查、专项整治等活动中,将其承建的项目列入必查范围。

(四)关于对国务院督导组交办共性问题未能举一反三、深排细查,存在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对国务院督导组20191220日反馈的城镇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方面存在问题,未能举一反三、深排细查,存在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我局一是加强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建立起风险等级管控,实行销号动态管理;二是加强日常专项检查和邀请第三方燃气专家对全县燃气场站进行安全大检查方式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发现隐患立即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建立危险源等级档案,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燃气行业零事故、零容忍。

(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布置代替落实等作风不实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1.文件照抄照转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对上级转发的文件及时学习传达落实,凡出台专项整治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进度进行检查,并适时进行督办,确保步步跟进的同时做好检查后的整改落实工作,杜绝有方案无进度现象,并建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台账资料。

2.工作有布置无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对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有整改有处罚,不走过场。如在燃气方面,对黑气点排查上,加大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活动,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全面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各镇区、公安等部门对各辖区进行明察暗访,收集掌握非法经营线索,对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经营等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对各镇区燃气供应点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2家供应点存在违规储存燃气现象,我局要求2家站点立即整改,同时约谈企业负责人。1016日,配合公安局查处一起违法运输液化气行为,没收液化气钢瓶25只。将继续严厉打击经营瓶装液化气黑气点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县内黑气站点现象的发生蔓延,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

3.出台文件真实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关于2020年执法计划造假,内容前后矛盾的问题,对2020年执法计划进行认真回头望,执法计划做到全覆盖,增加了城镇燃气、地下管网安全生产检查内容,通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实施,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在文件制定和出台上,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要严谨,作风要务实,检查要细致。凡出台的文件,需严格按程序操作、实行报备制度,并层层把关,局办公室指定人员把关签字,确保文件严肃规范无差错。如再出现差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核奖惩制度执行不彻底、不坚决,对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仍然存在打和牌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根据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重新制定了2020年度局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2020年度局综合考核中加大安全生产占百分制考核权重,将安全生产占百分制考核权重,一般部门由过去的5分提高到15分,重点部门提高到40分。

二是建立完善考核奖惩兑现制度。在绩效考核中,将安全工作列为考核一项重要内容;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取消年终综合奖,其负责人也不得评先评优。坚决防止出现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打和牌现象。

(七)关于对安全生产中长期存在的一些顽疾痼症,缺乏动真碰硬、破解难题的决心和办法的问题。

1.建筑施工领域存在重大安全缺陷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之中,年内完成。

一是对响水建筑市场脚手架钢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求脚手架钢管采用Φ48.3*3.6钢管。目前施工单位均按照实际壁厚等技术参数进行方案编制及施工。各地均按此方法管控。

二是参考苏南等先进地区做法,已出台文件要求采用承插盘扣架,逐步淘汰钢管扣件架。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脚手架及模板支架安全使用。

三是积极组织协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建立协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和集中执法工作力度,始终保持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且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2.城镇燃气领域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对全县城镇燃气企业的专项排查工作,确保燃气企业安全间距符合相关安全要求,液化气站安全距离不达标问题。目前,影响安全间距的厂房已停止生产。

二是搬迁站点。负责编制燃气专项规划的设计院已根据预备会相关领导及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目前正在对各镇区需要具体的布点进行核实土地情况。预计本月中旬形成规划文本,根据县领导要求再次请燃气专家进行论证后上报规委会。

三是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发现相关问题。同时,加强对市政管网施工过程中巡查力度,凡有市政施工项目,每日巡查,并主动与施工单位对接管网施工注意事项,杜绝因第三方施工对燃气管道的破坏引发安全事故。

3.城市危房改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我县2019年以前的D级危房21幢涉及60户解危工作已基本结束。其中响水镇原麻纺厂40D级危房户开展征收工作,截止目前仅剩两家未拆除。幸福北路的2户现已腾空,正在走征收程序,计划11月份启动拆除工作。经济开发区1515户已全部解危,重建3户、搬离9户、加固维修3户。

(八)关于将部门监管职责下沉或者外包给企业,造成监管链条疏漏脱节的问题。

1.以企业自排自查代替部门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建立风险等级管控,实行销号动态管理;

二是加强日常专项检查和邀请第三方燃气专家对全县燃气场站进行安全大检查方式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9月份已开展中秋国庆节专项检查,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80项,截止目前已整改143条,未整改37条已督促企业整改。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动态跟踪,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燃气行业零事故、零容忍。

2.以工程外包代替部门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杜绝将市政工程巡查管护外包企业,杜绝以外包代替部门监管。要求养护公司制定有限空间作业许可、完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我局每天排专人在清掏前或过程中检查以上交底记录是否齐全,并对照有限空间窨井现场作业检查表进行检查,规范清掏作业按照要求进行,杜绝违章作业确保安全。市政设施养护日常巡查工作承包给养护单位负责,在市政养护公司制定养护巡查制度、养护隐患排查制度基础上,我局还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监督养护公司日常养护巡查工作,并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和现场督察,确保市政设施养护不发生安全事故。

3.以购买服务代替部门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在塔吊安检中,杜绝过于依赖购买第三方服务,杜绝以随机抽查代替全覆盖检查,检查中坚持做到深入、细致、扎实。对于第三方抽查代替全覆盖检查的情况,在2020年第二、三季度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已采用全数检查。本次检查情况如下:累计检查64人次,检查7天。检查塔吊125台次,施工升降机13台次。

(九)关于安全监管工作虎头蛇尾,对事故隐患整改未形成有效闭环的问题。

1.对整改落实情况督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019年大部分项目为政府民生工程,因前期手续不全,导致开工手续无法办理,但我局相关部门已提前介入管理,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认真整改,一方面加强监管,从严执法,一方面是对进入行政处罚程序的,按行政处罚流程,做好内部案源移交,立案处罚,做到闭合监管。

响水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是PPP项目,在3.21事故后项目处于停工状态。20193月,因塔吊检验过期,质监站于2019327日发出限期整改,中建八局整改完成报告书回复已通知塔吊单位安排重新检测,检测报告待出具。”2019328日发出停工通知,后施工单位未使用并将起重机械拆卸退场,该隐患已完全消除。对此,我局举一反三,做到有整改有督查,确保每个隐患整改到位。

2.整改结束未组织复查复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复核。凡是检查中发出整改通知的,到期内整改的,依规进行查处,坚决做到闭环管理。如燃气方面,对7个液化气企业、3个燃气公司和1个加气站突击检查中,查出各类安全隐患55条的整改,后组织专家逐一复核;宏盛、华银、富晨等燃气企业无紧急切断阀、无低温联锁等A类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

3.后续跟踪监管缺失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反馈意见指出的“2019年共有42个建设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其中,学校等政府工程项目38个,企业擅自施工,住建局未按规定进行立案查处,仅仅开出停工通知书,甚至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停工的问题。我局相关部门已提前介入管理,且认真加以整改,一方面加强监管,从严执法;一方面是对进入行政处罚程序的,按行政处罚流程,做好内部案源移交,立案处罚,做到闭合监管。

(十)关于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建设工程市场管理较为混乱。

1.存在先开工后办证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造成开工日期早于办证日期,是工作人员在报送2019年施工许可证台账时,由于业务不熟、工作不细心,误将合同开工日期作为实际开工日期录入,现已更正。对此,一方面,做到举一反三,以此作为警示,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 要求在工作中增强责任心,做到细致、细心,认真负责。另一方面,加强业务学习、培训,要求每一个工作人员上岗前熟悉业务,做到录入准确。同时对所有台账进行回头看,避免出现类似错误。

2.存在先开工后备案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审批窗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是积极建议县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对政府实事工程及招商引资项目特事特办,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四是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安全隐患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3.存在非法转包分包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巡察组指出的小尖中学综合楼、宿舍楼项目存在弄虚作假、租借资质、违法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隐患较大的问题进行现场再检查,对项目经理、安全员、信号司索工进行约谈取证,纠正其行为,并视取证情况,从快立案,予以从重处理。

二是对安全员不在岗问题,根据检查取证情况,已按行政处罚流程规定上报,正在走行政处罚流程对安全员不在岗进行查处。

三是举一反三,开展违法转包分包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检查组,加大对乡镇在建工程检查力度,做到检查覆盖无死角,联合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打击非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十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不规范,法制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1.处罚随意性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加大行政执法领域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及时移交案件,避免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对立案的行政处罚案件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核力度,严格审查法律程序是否合法。

2.处罚力度偏轻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进一步规范处罚程序,在案件立案、结案过程中加强法制审核,对案件的处罚严格按照法定处罚金额进行处罚,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加以约束,除法律规定外,案件处罚幅度必须不低于处罚金额的下限,法制审核人员将严格做好处罚金额的审核工作。

3.应立案未立案查处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流程》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行政处罚流程图(简易程序)。要求相关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流程》,做好行政执法、案件的处罚移交工作,保证执法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锁定违法行为。

二是各案件移交部门间要按照执法流程,相互配合,及时移交案件,确保查处有力,流传顺畅,确保案件查处率达100%

(十二)对违法行为、失信企业处罚追踪落实不到位,存在以罚代改,一罚了之现象的问题。

1.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可以补办的,我局对5个非政府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在缴纳罚款后,至今没有办证的其中3个项目于20205月份补办了施工许可证。

二是2个项目未提出补办或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张集农副产品集散中心项目、江苏昊盛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项目,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督促这2个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三是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今后对进行处罚的案件,在罚款缴纳的基础上,要督促企业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将违法行为的整改完成情况作为案件结案的必备条件。

2.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作出行政处罚的企业和个人,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列入企业诚信黑名单,提高被惩罚企业的违法成本。

二是根据盐证发〔201924号文件精神,已暂扣顾宝平、龚胜光安全员证书,要求江苏圣厦公司停业整改,列入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要求连续6个月上报安全学习、培训、整改、演练情况工作汇报,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三是制定出台《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失信企业(中介机构)联合惩戒行政处罚流程》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失信企业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十三)关于多部门参与的风险研判、隐患排查、协调联动的联防联控机制尚未形成,地下管线安全监管存在盲区的问题。

1.没有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按照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燃气、供电、自来水、污水、雨水管线单位已提交地下管线现状图。目前已开始对灌江路的地下管线勘测普查工作,勘测普查技术成果形成后在向政府申请资金在开展城市主、支干路的地下管线勘测普查。争取在年底完成城市主、支干路的地下管线勘测普查工作并形成技术成果和档案。

2.没有落实地下管线保护各方主体责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根据专项整治任务安排,分管副局长已多次召开地下管线专项会议,部署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隐患整改月报制度,协调处理地下管网隐患治理和各地下管网成员单位信息共享机制。

3.没有履行动土前置审批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已制定出台响水县城市道路挖掘申请审批程序,要求城市道路开挖必须办理城市道路开挖许可手续,公示办理城市道路开挖许可申请资料和审批流程。

二是制定出台巡查制度,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发现未办理城市道路开挖许可手续擅自开挖行为,我局立即派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查处,进行现场停止开挖行为,补办城市道路开挖许可,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十四)关于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难以适应日益严格的安全生产形势和要求的问题。

1.基层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尚在积极整改之中。

一是局党委将积极向县编委申请专业对口的人员编制,并请组织人事部门尽快招录入编,以完成基层队伍建设工作。9月份新招录的3名工作人员已入编上岗。

二是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组织集中培训、鼓励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现有在岗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以适应工作开展的需要。

三是向县政府积极申请,增加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名额,招聘专业对口的本科生、大专生充实执法岗位,以增强监管执法力量。

2.监管执法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尚在积极整改之中。

一是强化监察大队班子建设,配强配齐执法人员,积极向县编委申请增加人员编制,并争取将所需人员招聘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年度招录计划;从系统内部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班子成员,以增强大队的班子力量。

二是做好培训工作,增加执法人员的持证率,同时,对系统内部持有执法证人员做好整合工作,合理安排,确保安全监管重点部门执法人员足,持证率高,以满足工作开展的需要。

3.安全生产培训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积极整改之中。

一是建立局机关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时对全局工作人员组织每年不少于2次业务培训,727日组织所有公职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知识测试》;9月份组织了消防知识培训。

二是加强对一线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年内不少于4次。2020321日组织全系统所有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713日组织系统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学习《民法典》;731日组织所有公职人员进行《政务处分法》知识测试。建筑施工方面,利用第一、二季度质量安全检查通报会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培训。燃气方面,9月份已开展两次应急演练观摩活动,9月底召开响水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企业加强培训力度,确保城镇燃气安全平稳运营。

三是加大对企业三类人员培训工作。燃气办、城建科于530日组织相关人员到盐城市委党校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燃气办于10171018日,组织燃气企业人员到阜宁高等师范学校参加从业资格证包括企业负责人资格证等培训学习。物业公司分别于519日、1031日邀请消防专家对全县物业企业法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民法典下的物业管理》培训。

三、从严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党委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对于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分析,认真总结反思,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推进整改。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扛起的政治担当,始终把担起第一责任,继续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对已经整改的做好巩固提高,对正在整改的抓好推进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及时销号、整改到位,提高住建工作本质安全水平。

(二)抓好责任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相关责任,加大考核督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到位。强化部门的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强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机制,实行安全风险等级管理。

(三)加大执法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以三年整治活动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整治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地下管网、物业小区等领域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重点整治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投入不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运用四不两直,坚持抓小、抓细、抓严、抓实,采取不间断暗访措施,对企业安全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立即停工,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顶格处罚,并限时整改到位,确保无安全隐患点。加强安全生产预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求各施工单位、燃气企业建立健全预警制度,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定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应对、正确处理、有效化解。

 

中共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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