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中旬至9月下旬,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及下属副科级建制单位进行了巡察。11月24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止目前,共计3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中心组学习联系实际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今年中心组已集中组织理论学习2次,确保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2.关于“部分下属支部开展教育活动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于2020年11月制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2021年2月,局专门成立考核组对下属支部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现场评分,发现问题当场反馈。各支部认真制定2021年度教育活动计划,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各支部均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及时整理党建工作台账资料。
3.关于“劳动保障监察维权调度指挥中心尚未建设”问题的整改。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借用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办公场所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维权调度指挥中心。投资5万元配置硬件设备,已与市调度指挥中心联网对接。
4.关于“下属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2020年度各支部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之前,局总支召集各支部负责人进行专题业务培训,部署落实召开组织生活会有关工作,各支部均能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的文件要求较好地召开组织生活会。一是各支部会前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交心谈心、走访了解等形式,征求意见,查找问题。二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上,各位党员均相互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杜绝好人主义。三是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会督查指导。局领导班子成员既参加了局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又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5.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牵头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牵头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住建、交运、水务等21家单位为成员的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由小组办公室牵头,召集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及时根治欠薪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存在问题,全年共召开4次会议,有效地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有效推进。二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我局劳动监察大队积极克服办案人手不足的问题,工作人员全部加班加点,抓紧处理各类投诉案件。今年已申请招录2名监察执法人员,预计8月底将正式上岗。另外,根据周边市县劳动监察机构人员配备和我县目前工作状况,提请县编委会研究增加4名劳动监察执法人员编制。三是牵头组织住建、交运、水务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启动我县冬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此次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35家、交通项目3家,对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清查,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均已实现“四项制度”全覆盖。
2020年以来我县未发生一起因农民工讨薪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上级交办、督办案件全市最少。
6.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推进速度较慢,未按时序进度完成年度指标”问题的整改。
上年末已完成2020年度指标任务。我县已出台了《响水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按照方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各项技能提升政策。
7.关于“万名学子集聚计划进度较慢”问题的整改。
2020年12月末,已完成万名学子集聚计划2005名,完成市目标任务109%。
8.关于“‘515’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未达到目标任务”问题的整改。
根据《盐城市“515”人才引进响水县三年行动计划》及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制定的《关于继续实施“515”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明确515引才计划至2020年末截止。在此期间,我县引进三星级人才396人,四星级人才18人,合计414人。
9.关于“高技能人才缺乏,培养短板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我县高技能人才2020年新增745人,总数达到4565人, 每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为168人,完成率全市第一。
10.关于“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方面存在‘冷热不均’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方面的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在年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时均汇报所分管条线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二是组织全体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各种安全工作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加强全体职工思想作风教育,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11.关于“档案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人社档案管理制度,对人才中心、劳保处、就业处等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一次安全管理教育,以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意识。2021年春节前对全系统各档案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到防鼠、防虫、防潮等“八防”要求。
12.关于“个别职业机构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定期召开各民办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各民办培训机构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各民办培训机构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时,专门安排安全知识课程。职建科从今年起每个季度都要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帐资料。
13.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已于上年末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四季度考核测评会已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考核测评内容。今后,局党组将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
14.关于“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我单位已于2020年10月出台的《关于印发局属单位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响人社〔2020〕126号)文件对公务接待管理提出明确的要求,局属各单位公务接待时都能凭公函或电话记录,经分管本单位的局领导同意并履行报备手续后实行定点接待,接待标准及陪客人数等严格按照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
15.关于“公务出差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复报销差旅费及违规领取的市内交通补助已退回到位。二是组织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认真学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响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响财行〔2016〕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单、审批单填写及签批审核。
16.关于“个别下属单位为个人充值话费”问题的整改。
我单位《关于印发局属单位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响人社〔2020〕126号)文件从公务接待、经费审批、经费使用、大额资金使用、内部审计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局属单位的经费使用及管理实行常态化监督。
17.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我单位已组织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认真学习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先申请后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18.关于“报销程序不规范、附件不齐全”问题的整改。
我单位《关于印发局属单位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响人社〔2020〕126号)文件在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单位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方面,规定每半年实行一次内部审计,不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19.关于“会计凭证装订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我单位已完成所有会计凭证的录入、整理及装订工作,今后将严格执行《会计法》等相关财务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
20.关于“现金使用及管理的纪律规定遵守不严”问题的整改。
我单位已对局系统所有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出两项要求,一是严格执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推行公务卡结算,通过财政支出账户,直接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二是各单位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等相关财务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如实记录现金日记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
2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我单位已完善县人社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固定资产购置、调拨、领用、处置等流程。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
22.关于“办公用品购买、 验收、领用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我单位已出台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严格办公用品管理。二是要求局系统财务部门加强票据审核,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对无经手人、无用途、无明细附件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23.关于“卷宗材料不规范,内容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截止目前,局仲裁院、监察大队分别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学习3次,先后参加省、市人社部门业务培训2次,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建立责任分工制度,完善案件卷宗的审核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卷宗材料整理工作,对现有卷宗严格审核把关,目前所有卷宗材料均已按要求进行了规范装订。
24.关于“个别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对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国内培训人数年度指标说不清”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加大教育管理,确保工作细致严谨。加强各科室、单位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确保对本科室、单位重要业务数据熟知。
25.关于“个别人员服务人民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省、市作风建设和县纪委作风建设方面的文件和通报,全系统工作人员接受教育;组织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全市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专题会议。二是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加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加强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学习。三是局属各科室、单位认真总结2020年度工作并精心谋划2021年工作思路,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把关并分条线进行研讨。
26.关于“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权限没有严格区分”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制度,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严格区分,明确专人,分类记录。
27.关于“党的全面领导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坚持认真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第四季度局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出台了《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28.关于“局党总支研究党建工作不够”问题的整改。
定期组织召开局党总支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学习研究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重要活动安排,研究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等工作。
29.关于“部分支部‘三会一课’没有正常开展”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于2020年11月制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作了明确的要求。2021年2月,局专门成立考核组对下属支部“三会一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二是要求各支部对会议记录进行规范化管理,定期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等资料,杜绝会议记录“改、补、缺”等现象发生。三是严格执行班子成员到支部上党课制度,班子成员每年到所在支部上一次以上党课。
30.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求存在党费收缴不规范的支部立即整改,及时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二是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费收缴的有关规定。三是局党总支和各支部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全体党员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各支部明确一名党员专门负责党费收缴工作。
31.关于“发展党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各支部组织发展党员业务的学习,确保熟悉掌握党员发展规范程序。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各支部发展党员业务的检查、指导,确保党员发展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32.关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要求各支部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确保活动规范。严格开展党员“评定升”工作,做好台账资料整理归档工作,2020年度各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基本完成。
33-35.关于“换届业务不熟,换届请示文书时序颠倒”、“下属支部增选委员程序不严格”、“层支部违反换届选举程序”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党总支和各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规范做好党务工作。二是要求党总支和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加强换届选举业务学习,确保党务工作者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规定。三是党总支利用年终考核之际,对各支部换届选举业务等党建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
36.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在上报县政府批准前未经局党组研究”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对包括购买服务用工等事项均经局党组研究后再予以实施。2020年下半年经党组研究报县批准,招录了9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
37.关于“对2017年‘阳光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延伸整改不够,没有做到举一反三”问题的整改。
通过钉钉平台、召开会议等方式对各科室、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扶贫政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认识。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开展2021年春节前夕“牵手致富”帮扶活动。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止目前,共计6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人力资源服务市场规模较小”问题的整改。
已在县工业经济区建立150平方米的人力资源市场,组织企业常驻开展招聘活动,县人社局和工业经济区派人服务指导,正在组织招聘人员专门服务工业经济区企业用工。
另外,今年还计划在县经济开发区邻里中心新建一个1000平方的响水县人力资源市场,并设立专门的职业指导室、职业测评室、培训教室、众创空间等功能室,具体方案我局正与县经济开发区协调沟通。
2.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未达到省市标准”问题的整改。
正在与县经济开发区协调沟通,争取利用经济开发区建设邻里中心的机会解决仲裁院建设问题。
3.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要求,并带头发言。今后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时,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要求各支部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并完整做好活动会议记录。
4.关于“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未能严格执行”问题的整改。
2021年春节前夕,按照县纪委作风建设要求,局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科室、单位负责人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局党组初步制定了谈心谈话制度,待研究后将认真实施。下一步将推进谈心谈话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谈心谈话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接受约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对谈心谈话情况要规范做好记录,要把握谈心谈话的关键节点,做到“六必谈”,即党员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工作退休时必谈。
5.关于“纪律教育方式单一、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抓住“关键人”、“关键时”、“关键事”,采取学文件、看视频、谈体会等方式,有效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布置要求各支部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局党组定期对各支部警示教育活动进行督查,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县纪委的要求,组织好“510”警示教育活动和“政风肃纪看机关”等活动。
6.关于“存在混编混岗现象”问题的整改。
2020年新招录公务员1名,已有2名局机关抽用人员返岗至下属事业单位上班。下一步将继续消化混编混岗人员。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止目前,无问题尚未启动整改。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交办信访件2件,已全部办理完成。
1.关于党校专业教师和县人民医院医学类人才招聘问题。
党校事业人员招聘工作属于组织部门职责范围。针对党校专业教师招聘问题,我局会同组织部职能科室已与县委党校对接,建议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可根据教学需求设置专业条件,还可以提出专业化面试的要求。我局将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县委党校专业教师招聘有关工作。针对卫健系统医学类专业人才招聘问题,我局与县卫健委多次沟通,形成了实时、主动、灵活的人才招聘机制。由县卫健委根据系统内人才需求及时制定招聘方案,实时招聘,并适当放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卫技人员年龄、学历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对研究生和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直接面试(技术操作)、考察的方式招聘。2020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8次、校园招聘4次,县人民医院招聘医学人才28名、名校优生8名。
2.关于张东洋信访事项的处理。
针对信访人张东洋要求重新核算从退休起历次调整养老金待遇的信访问题,我局安排相关科室进行专门核实处理,经查张东洋原是响水县粮棉原种场职工,于2008年3月退休,2008年4月起享受退休待遇。根据粮棉原种场提供的自2008年3月退休起至2014年10月改革前的养老金历次调整表,经重新核算,其自2008年3月退休起至2014年10月改革前的历次养老金调整无误。我局与张东洋及时取得联系,并做好了答复解释。
二、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效为起点、为动力,继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回头看”,着力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督查推进力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将自觉落实领导责任,对自己牵头整改的问题继续督促推进,切实履职担当;各科室、单位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细化措施,全力以赴解决问题。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坚持做好整改督查,每月组织督查一次,确保按照时间结点要求全面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862328;电子邮箱xsxlbj@163.com。
中共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