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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江新城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作者:admin0515 | 发布时间: 2019-04-09 | 2492 次浏览 | 分享到:


灌江新城党支部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上旬至2018年12月上旬,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支部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16日,巡察组向我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我支部高度重视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阶段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改进我公司各项工作的一个契机。通过认真研究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我支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反馈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深刻剖析反思,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坚决进行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接到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后,我支部专题召开支部会议和班子成员会议,强调了落实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存在问题的严重性,进一步提高全体支部成员和班子的思想认识,提高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研究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我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所有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通过研究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在压实整改责任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反馈意见和存在问题,我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扛起责任,牵头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剖析,认真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主动查摆工作上存在的不足,深刻反思如何改进,明确整改工作必须实现的目标和取得的成效,在多次会办研究后形成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并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制定的《灌江新城党支部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响灌党支发〔2019〕1号),对我公司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方面的监督检查等3方面存在的7类问题,涉及23项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要求。按照印发的整改方案要求,通过建立销号制度,各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对存在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各项整改工作均取得了实效。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靠实。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对全体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检验,并纳入党风廉政考核工作当中。我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在每周的工作例会上都要听取整改进度情况汇报;在整改工作期间,每周的重点工作安排和月度重点安排,均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放在第一条来布置,并要求督查部门实时跟踪反馈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通过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提高整改工作效率,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我支部注意分清主次,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党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集团公司发展统筹结合,对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进一步强化机制体制建设。截至目前,共修订或新制定4项规章制度,通过强化制度管理,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巡察发现我支部在党的建设等7个方面存在的23项具体问题,根据整改意见和要求,我支部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落实工作,注重运用整改工作成效,目前,6项问题已整改到位,17项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或正在整改过程中。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工作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响水县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响办发201789号)文件规定,对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决策程序进行重新梳理和完善,自2018年7月起,集团公司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均一一经集体决策后,请示县委县政府并获批后方正式实施,相关事项也均向县国资部门和县纪委派驻六组报备和备案。

2.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足额,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工作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党费收缴工作已于2018年12月完成,2019年党费已正常缴纳。目前已建立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明确每月10日为党费收缴日,由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后续将通过会议、微信群等方式宣传教育,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3.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工作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差旅费管理,一是根据《响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响财行20161号)文件精神,集团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印发《灌江控股集团公务出行管理制度(第一次修订)》(响灌控股发〔2019〕6号),对出差定额补助标准进行明确,已组织各部门、各子公司认真组织学习,后续如出现超标准报支的,一律不予审批。二是自1月16日起,组织进行自查,形成公务出行活动台账,根据台账,已要求超额报支、违规报支人员退还相关费用。

(2)规范接待管理,根据接待管理规定要求,对违规接待一律不予报支;且自2018年8月起,根据县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公务接待情况按时向县纪委派驻六组进行报备。重新组织学习县纪委《关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禁止饮酒相关规定的通知》(响纪发201817号)文件,要求全体人员严格遵守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

(3)完善公车管理,在《灌江控股集团公务出行管理制度(第一次修订)》中,已对我公司已有车辆确定车辆责任人和专门油卡,并已于2019年1月完善了公务车辆油卡和出行使用台账;已将我公司定点维修点情况以报告形式,向县纪委派驻六组和县纪委党风室进行了报告。

4.关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工作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我支部已组织开展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活动1次;规范开展年会等集体活动,2018年年会根据就近、节俭原则,在县内租用场地举行;严控租车费用、严禁娱乐性费用集体买单,严格执行整改工作要求,已于2019年2月28日停止租赁社会车辆一辆;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清退娱乐性费用。

5.关于中央和省委巡视发现共性问题整改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工作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已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了整改工作方案涉及国有企业的内容,并依据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灌江新城党支部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并定期提交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督查情况报告。

6.关于十届县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工作进度: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专题会议上,再次强调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严肃性。同时,根据县委巡察组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已对我公司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进行了完善。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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